涵江区国欢东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渠化提升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涵江区国欢东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渠化提升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国欢东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渠化提升工程(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中和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约51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7)邀请名单以招标人发出的邀请函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7 月3日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1年7 月3 日起至2021年7 月9 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法定假日除外),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6.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7 月14 日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地址:涵江区,邮编:/ ;
电话:林先生 传真:/ ;
联系人:139*****23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和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涵江区工业路 ,邮编:351111;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标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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