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华港镇集镇区垃圾清运招标公告重发一次
泰州市华港镇集镇区垃圾清运招标公告重发一次
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华港镇集镇区垃圾清运 | 项目编号 | ZF-[2021]-012 | |||||||||||||
招标人名称 | 华港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工程地点 | 华港镇集镇区域内 | 工程规模 | 清理垃圾箱、垃圾中转池等(详见招标文件) | |||||||||||||
清运工期 | 一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本次公告标段数量 | 1 | 评标方式 | 最低价中标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2日 11: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6日 16: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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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物业管理或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自备直上式垃圾清运车辆以及农用车或方向盘式拖拉机。 | |||||||||||||||
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 1、报名人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投标保证金2700元(不计息);报名人数按实有人数开标。 |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工程款(中标价)支付方式:按季度结算,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进行垃圾清运,每季度经招标人考核验收合格后履行审批手续支付垃圾清运费。 | |||||||||||||||
投标报名 | 凡有意者请于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华港镇农村产权交易站(政府二楼西楼梯口)报名投标。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华港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址 | 华港镇里华村 | 地址 | 华港镇人民政府211室 | |||||||||||||
电话 | 电话 | |||||||||||||||
联系人 | 韩国勤 | 联系人 | 葛烨 |
标签: 垃圾清运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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