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兴县标准地名地址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长兴县标准地名地址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长兴县标准地名地址库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兴县民政局
项目名称:长兴县标准地名地址库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该项目依托浙江省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政法委、市大数据局统筹,我县在湖州市结点地名地址库内核查、入库辖区内的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完善长兴县专区标准地名地址库。按照省、市统一网格地图绘制和标准地址库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地名地址库建设现状,基于民政地名地址数据,融合政法委下发的地名地址数据等,完善长兴县标准地名地址库数据建设,开展地名地址数据核查工作,经网格员核查反馈,形成本地区的标准地址库,实现与建筑物面数据的关联和编码,最终成果数据录入“浙江省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浙江海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具有测绘资质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主要致力于政府信息化建设、测绘及地理信息平台的软件开发及集成。该公司中标承建了浙江省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湖州市民政信息化综合平台信息项目。
2、长兴县标准地名地址库项目依托浙江省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政法委、市大数据局统筹长兴县在湖州市结点地名地址库内核查、入库辖区内的标准地名地址数据。 按照省、市统一网格地图绘制和标准地址库建设要求,结合长兴县地名地址库建设现状,基于民政地名地址,融合政法委下发的地名地址等数据,完善长兴县标准地名地址库数据建设,实现标准地名地址库与建筑物面数据的关联和编码,最终成果录入“浙江省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
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第二款“省级以上(含省级)购买主体最近1年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产生的同类项目的政府采购结果,本系统下级购买主体确实需要直接采用”的规定。建议长兴县民政局以单一来源方式与浙江海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海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16层1602室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民政局
联 系 人:祁科
联系电话:158*****807
传真:/
地 址:长兴县雉城街道县前街35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佘科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建设商务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4 M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