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8楼805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7 月28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1-118;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采购需求:越野车、客车、宿营车、运输车、特种车维修保养;

选择家数:3家;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服务范围;

1.3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一类汽车维修)或处于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汽车维修),同时应符合一类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相关要求(可外协的除外);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5 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1.7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0 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3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7月 5 日至2021年7月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一类汽车维修)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汽车维修);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9)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网站截图;

(10)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上述相关资料投标人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方式

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l_huajian@163.com)(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邮箱、邮寄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将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纸质版“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及“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8日9点30分

地点: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4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2666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87*****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平阳街与曙光路交汇同心大厦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珂新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定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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