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苑华城外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富苑华城外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富苑华城外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春市轻轨供热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苑华城外网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轻轨供热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轻轨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轻轨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富苑华城外网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按甲方要求
2.3 投 资 额:117.5825万元
2.4 工期要求:满足甲方要求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富苑华城外网改造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3 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三级或全国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应无在建工程,须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有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2)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须持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书。安全员还须持有安全任职资格C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班子成员目前在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
3.4 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模范遵守各项制度和要求,没有违法违规及违反制度和要求的现象;
3.5凡涉及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0、2011、201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不亏损。
3.7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具有与本项目投标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后方可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8月20日至2013年0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来街1528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业绩合同、财务审计报告、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3天由投标申请人从银行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入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户(须注明项目名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09月11日下午14:00时,地点: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人
招 标 人:长春市轻轨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 系 人:翟洋
联系电话:131*****911
传真:********
日期:2013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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