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电脑健康监护设备、安装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疾控中心电脑健康监护设备、安装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大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对大丰市疾控中心电脑健康监护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市疾控中心电脑健康监护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
(2)项目编号:DFCG********
(3)项目地点:大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5)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大丰市疾控中心电脑健康监护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输保险、检测取得运行合格证、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业务培训等伴随服务(招标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7)项目规模:约9万元
(8)项目完成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二、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项目预算价
1 大丰市疾控中心电脑健康监护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 电脑 品牌要求:联想/戴尔/惠普 17台 9
笔记本 1台
条码扫描枪(USB) 14把
双面激光打印机 2台
针式打印机 1台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为计算机产品的供货、售后维修保养能力的计算机销售企业,且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基本帐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1)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户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003261
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丰分理处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银行汇票、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天),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换取行政结算凭证。
(2)查询电话:****-********(朱会计)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18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
九、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3年9月10日9时至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3年9月10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大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 大丰市健康西路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
联 系 人: 朱 敏
联系电话: ****-********
(3)集中采购机构: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5—********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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