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政维护设备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政维护设备招标公告
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市政维护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斌、孙海波
单位地址:日照市郑州路79号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
联系电话:0633—*******
传 真:0633—*******
联系 人:郑烁璠 王超
E-mail:luqiaozhaobiao@126.com
开户单位: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新市区支行
帐 号:****************88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政维护设备
项目编号:SDRZK2013-031
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包含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政维护设备的供货及调试。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次,第一包:高空作业车,1辆;第二包:振动压路机,1台。本次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自身所生产的,则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第一包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车辆的上牌公告目录、免购置税附加税公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 投标人必须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5. 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13年8月20日起至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标部。
3. 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4.项目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所在单位的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已经授权不得变更。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3年9月9日14:30—15:0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3年9月9日15: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于2013年9月9日15:00在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013年8月20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