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家园二期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华林家园二期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编号: CZS********7001
1、工程名称:常州市华林家园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发改[2009]434号
(2)投资额:41958.00万元
(3)工程地点:邹傅路以东,梅庄路以南,规划道路以西,华林路以北
(4)建设规模:共41台
(5)结构类型:/
(6)质量等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GB7588-2003标准,要求电梯质量合格率100%,电梯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且不影响整体工程评优。。
(7)交货期/安装工期要求:
交货时间: 90天 ,以业主发出订货指令之日起至货到工地现场的时间计算。
安装竣工时间: 90 天 ,以设备开始安装起至所有安装、测试、验收合格的时间计算。
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次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工程名称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估算价(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与等级 建造师
资质等级
1 常州市华林家园二期工程--电梯采购安装工程 电梯采购安装 41台 8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级(电梯)及以上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入招标办5.0库)
4、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独立履行合同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 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4) 本次采购电梯品牌可选富士达、希姆斯、怡达快速、西继迅达、三菱或相当于上述品牌的同档次品牌且必须符合本工程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报名。若投标人认为有不低于上述可选电梯品牌的产品,应在资格预审时提交该品牌电梯在品牌、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可选电梯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审核认可后,可接受其参加投标。
5) 报名前报名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需在常州招标办登录企业库备案(5.0);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条件:
(1) 生产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B. 具备生产招标电梯品牌资质证书;
C.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级(电梯)及以上等级;
(2) 销售代理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B. 具有经销招标电梯品牌的授权委托书;
C. 具有电梯设备生产厂家对经销商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
D.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C级(电梯)及以上等级;
(3) 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电梯资质,可以与具备安装电梯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附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电梯安装资质企业在资审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证可证 C 级(电梯)及以上等级原件、生产厂商对该品牌电梯安装维保的授权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果出现一家安装单位与两家及以上经销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情况,则取消所有涉及该联合体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
5、企业报名的业绩条件:无要求。
6、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资审资料网上(库内)和原件同时提交,不一致以原件为准;
(2)执行常建[2006]186号文;
(4)执行常建规(2010)13号文;
(5)严禁伪造虚假文件、原件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严惩;
(6)报名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12年12月)在资格预审签到截止时间前本人签到并参加资格预审,无法到场或无法提供上述原件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
(7)投标保证金:
①报名单位必须在报名截至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万元)以转账(或电汇、网上银行)的形式(不接受现金)从报名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报名单位须在资审当日签到的同时提交该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由招标人收取后统一至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6室开具收据(第一次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在资审时间前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6室审核)。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通知要求执行。任何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
②投标保证金专业账户:开户名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597。
③报名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单等票据的用途栏写明工程名称并注明用途为“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需注明票据号码。
④投标保证金退还:未获得投标资格的报名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第二个工作日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除中标单位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十天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缴纳账户。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凭缴款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6室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基本账户。
⑥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⑦其他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1)按要求提供有企业签章的《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三份(附件4)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生产招标电梯品牌资质证书原件;
(6)如报名人为销售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电梯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且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销售代理商;
(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证可证 C 级(电梯)及以上等级原件;
备注: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电梯安装企业单位需出具: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证可证 C 级(电梯)及以上等级原件;
C、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D、生产厂商对该品牌电梯安装维保的授权书原件。
(8)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12年12月)。
(9)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12年12月)。
(10)投标保证金缴款回单;
(11)非富士达、希姆斯、怡达快速、西继迅达、三菱电梯品牌报名单位须提供证明材料(相关品牌样本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需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全套有效复印件(复印件2套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在资审时递交。在本公告规定的资审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以上原件和复印件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注意:资格预审只针对报名企业一次性递交的资审资料进行审查,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公证件、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补充资料。
注: 1、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①社保手册;②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其中之一均可)。
2、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光盘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3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万元整。
8|、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重新发布公告。
9、报名、资审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 2013 年 8 月 20 日至 2013 年 8 月 24 日 ;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计算机网上报名(工作日9:00-17:00)。
②资审时间: 2013年 8 月30 日 9:30时至10:30 时 (超过 9:30 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 楼 204室。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清潭广成路85-2号
10、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计分排名;□资审合格全部抽签;■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11、本次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评标细则
12、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常州中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公章)常州市西林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常州中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晋陵北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 A座16楼
联系人: 联系人:杨欣羽
电话: 电话:151*****299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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