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监测站禁止生产区划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监测站禁止生产区划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致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将对天津市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监测站禁止生产区划分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详细技术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时间自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2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我中心将隐去提出意见单位名称,仅将提出的意见具体内容上网公示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完善修改技术需求以符合法律要求。本中心将以修改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需求实施采购。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提出,需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形式送达我中心,同时将意见函电子版发送到我中心邮箱。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意见函件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征求意见受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回复时限: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pc@tjgpc.gov.cn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天津市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监测站组织开展了《农产品产地禁止生产区划分》工作。项目中涉及农产品产地禁止生产区划分流程及管理问题研究和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禁止生产区划分研究等工作,因此需要具有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划分研究基础、具有环境调研及污染诊断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专用技术部门,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技术基础。二、商务需求序号需求条款是否为实质性条款原因说明(实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一1.1具备省部级以上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评价的重点实验室或专业实验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是资质要求1.2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具备较丰富的项目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1.3具备专业技术人员2人以上。是确保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1.4完成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5年6月结束否二2.1、具有省部级以上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在相关环境调研及污染诊断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是资质要求、保证采样和运输贮存的及时性2.2、具备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在环境规划和环境经济专业领域具备较丰富的项目经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2.3、具备较短时间内检测大批量样本的成功经验和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2.4、在重金属污染调查与污染诊断中具有相关的科学研究经验,在近3年内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2.5、在本市具备常驻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提供现场技术实施指导。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是确保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现场指导。2.6、完成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6月结束否三、技术需求序号采购项名称数量需求条款是否为实质性条款原因说明(实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一天津市农产品产地禁产区划分流程及管理研究11.1招标方提供核心示范区面积2000亩及相关的农产品产地的相关土壤环境背景及人为社会等资料,中标方根据相应资料提供农产品产地禁止生产区划分流程及管理措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技术方案。是项目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1.2根据示范区的实践经验、实地走访、资料调研及法律研究,制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工作流程。是项目的技术内容1.3开展禁产区试点划分管理问题研究分析,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管理办法。是项目的技术内容1.4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安全评估技术研究,建立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安全评估技术规程。是项目的技术内容1.5进行复合确认与跟踪监测调查研究,提出农产品产地禁止生产区复核确认管理规定及管理办法。是项目的技术内容1.6中标方提出的各类技术报告均需符合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专家的论证。 是技术要求1.7 承担各种法律咨询、文献资料购买等过程发生的相关费用。否1.8 承担实地走访、调研等发生的相关交通费用。否1.9报价方式:提供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否二天津市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禁产区划分研究12.1招标方提供示范区面积2000亩,中标方制定示范区禁止生产区划分技术方案。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技术方案。是项目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2.2负责采集示范试验区的土壤和作物样品,测定相关指标,并承担上述采样和试验分析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否2.3风干、研磨土壤和农作物类样本,检测样本数量各500份,农作物种类达到5-7种,由中标方依据《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5-2012)、《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NY/T 398-2000)到项目试点示范区采取。是样品检测的要求2.4土壤样本检测项目包括:镉、汞、砷、铅、铬、铜、锌、镍、钛、pH值、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土壤水分。推荐采用检测方法:总隔的测定符合GB/T 17141-1997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总汞的测定符合GB/T 17136-1997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总砷的测定符合GB/T 17134-1997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总铅的测定符合GB/T 22105-2008原子荧光光谱法;总铬的测定符合GB/T 17137-1997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总铜、总锌的测定符合GB/T 17138-1997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总镍的测定符合GB/T 17139-1997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有效态铅、镉、钛的测定符合GB 23739-2009DTPA提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农作物样本检测项目包括:铅、镉、汞、砷、铬。推荐采用检测方法:总铅的测定按照GB 5009.12;总镉的测定按照GB/T 5009.15;总汞的测定按照GB/T 5009.17;总砷的测定按照GB/T 5009.11;总铬的测定按照GB/T 5009.123。是检测质量的保证2.5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析方法;为了实现快速检测,可选择由权威部门规定或推荐的分析方法;也可自行选择等效分析方法,但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不低于相应的通用方法要求水平或待测物准确定量的要求。否2.6按照《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5-2012)、《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NY/T 398-2000)中“实验室内分析质量控制”的要求,提供质量控制报告。是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2.7提供Microsoft Excel电子版的检测结果。提供农产品产地土壤及农产品安全质量评价报告。是2.8检测结果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将检测结果及时报给招标人,并承诺如将数据泄露将承担一切后果。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及数据。是保密要求2.9分析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与作物可食部分重金属含量的关系,分析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对作物种植的适宜性。提供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与农产品可食部位重金属污染相关性分析报告。是项目完成情况的质量要求、检验依据。2.10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提供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禁产区划分与边界确定报告及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禁产区划分技术报告。是项目完成情况的质量要求、检验依据。2.11基于产地适宜性评价,提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方案,且具有经济技术上的可行性。是项目完成情况的质量要求、检验依据。2.12提交具有示范性和可推广性的禁产区农户生态补偿方案,符合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专家的论证。是项目完成情况的质量要求、检验依据。2.13报价方式:提供总报价和分项报价,样品检测每项指标分别报价。否2.14招标方将不定期的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中标方进行本项工作的督促,以保证样本检测的进度和质量。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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