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新华办事处李洼幼儿园建设工程
颍东区新华办事处李洼幼儿园建设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Y2021GC0108 )
颍东区新华办事处李洼幼儿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颍东区新华办事处李洼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颍东区新华办事处李洼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中心社会[2018]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招标人为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东区新华办事处
2.2 建设规模:颍东区新华办事处李洼幼儿园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4134.1㎡,其中地上3908.02㎡,地下226.08㎡,教学楼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包括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82元
2.7 其他:1、采购人欢迎讲诚信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标!资金实力不足、不能保证项目经理在岗、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的企业请慎重投标。
2、在承建颍东教育工程项目中出现以下情况的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请慎重参与投标。存在明知自己企业被颍东教育局通报或违约追究过,仍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中标的,有可能将以不诚信、骗取投(中)标资格的理由,被取消的风险。
具体是:因工程进度迟缓,工期无法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项目组成主要人员无法到岗现场组织指导施工;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被颍东教育局进行过违约责任追究或通报处理的施工企业或相关负责人。
3、工程在施工中,原则上零变更。因此,特别提示,投标前请各供应商自行仔细勘察采购人的拟施工现场,如勘察现场情况与设计及清单不符的,可在开标之前发布招标公告期间进行质疑。若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到实地勘察或投标前不认真核对招标清单,中标后或在施工及审计期间再提出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必须按图施工,所产生的责任自负。
4、该施工现场需要对原建筑进行拆除的,拆除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拆除费用已经在清单中列支,请供应商在投标前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再负责清理场地及其相关费用。
5、该项目根据前期地勘报告,已经对基础开挖可能出现的基坑、降水等施工措施防护费用进行了考虑,请供应商在投标前,结合本项目合同价情况,自行综合确定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参与投标且中标,视为对本项认可。采购人在施工中不再负责调整此项费用。
6、中标后,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前应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有关意外保险,否则出现安全意外事故,造成施工人员伤亡的,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7、投标单位必须诚信度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经济纠纷款项等失信失约行为的或在历史投标记录中被相关交易中心等单位查实存在出串标、围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建议否决其投标,产生的责任自负。
9、中标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之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时间)起,三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办理中标手续。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等手续,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凡涉及进场施工的原材料(含安装类),在进场前需要向学校和监理人员报验,报验合格后,方可进场。如发现进场后的材料与报验不符的,一律退场,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若涉及安装类产品材料,需提前将采购样品、材质等报项目学校和颍东区教育局项目办确认。具体程序是由采购人安排项目所在学校、监理同施工单位一道,根据设计图纸及清单有关要求到市场进行询价后选定,以确认采购产品的质量,规格,型号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施工单位所采购的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11、对项目经理实行考核管理制度,具体约定详见施工合同相关内容。
1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底对接之后,要三日内组织人员、机械、原材料等进场施工,同时向采购人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批认可的工期倒排计划,否则采购人将视为没实力、不诚信行为,有权取消已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13、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批认可的工期倒排计划后,要在施工期间严格落实,不得出现工期滞后行为,否则每滞后一个施工节点或施工工序时段,每次需向采购人交纳违约金1万元。拖延时间造成工期逾期的,时间另行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5其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542开标室
7.招标活动组织
7.1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服务人员 2 人。
姓名: 孙紧龙 电话: 181*****897
姓名: 李 增 电话: 176*****122
(视项目实际需要填写)
7.2开评标现场招标人代表 1 人。
姓名: 赵娟 电话: ****-*******
7.3 开标现场不提倡投标人到场,若确需到场,进入开标区域内人员每家投标人限3人以下。
7.4本项目数据推送员
姓名: 孙紧龙 电话: 181*****89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欣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颜明辉 法定代表人: 李保方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东平路与和谐路交叉口 地 址:阜阳市高速时代城26号楼 201 室
邮 编: 236000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李忠浩 联系 人: 孙紧龙
电 话: ****-******* 电 话: 181*****897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10@qq.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2021 年 7月 2日标签: 建设工程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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