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子警察(二期)前端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及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一期绕城高速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单位询价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子警察(二期)前端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及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一期绕城高速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造价单位询价公告(第二次)
项目名称 | 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子警察(二期)前端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一期绕城高速段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预算 | 采购方式 | 比选(最低价成交) | |||
采购人名称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联系人 | 赵科跃 | 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8楼3号 | 监督电话 | |||||
比选信息公示时限 | 2021年7月3日至2021 年7月7日 | ||||||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号楼803办公室 | ||||||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开始时间2021年7月7日10时30分 截止时间2021年7月 7日10时40分 | ||||||
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 ||||||
比选办法 | 最低价成交 | ||||||
相关要求 |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人员要求 (一)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中至少有1名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包含2个项目的造价咨询。 (二)因该项目特殊性,出具造价咨询报告后,须参加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部门举行的项目会和答疑会以及后续相关工作,请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情况。 三、其它要求 (一) 后期采购人以及采购人上级部门举行的项目会以及答疑会,必须由该项目造价咨询人员参与,不得中途换人。(提供项目造价咨询人员名单以及承诺函) (二)支付方式:2个项目出具造价咨询报告后支付成交金额的70%,剩余款项待采购人对造价咨询报告审核通过后支付。 |
电子警察(二期)前端设备维护相关运维方案
1运维服务范围前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负责确保运行维护期内各电子警察前端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开展对电子警察前端系统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优化调试、迁移送修,升级改造以及设备现场配套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线与标牌的规范性、安全性检查,超速设备年度检定等。
成都市中心城区电子警察(二期)前端设备共1086套分布在成都市中心城区交警一至六分局所对应的管理区域,包括青羊、金牛、成华、锦江、武侯以及 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区域(含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分布情况如下:
区域 | 一分局 (武侯区) | 二分局 (金牛区) | 三分局 (锦江区) | 四分局 (青羊区) | 五分局 (成华区) | 六分局 (高新区) | 小计 |
总设备套数 | 142套 | 205套 | 181套 | 194套 | 106套 | 258套 | 1086套 |
闯红灯设备套数 | 95套 | 174套 | 118套 | 134套 | 83套 | 165套 | 769套 |
公交道 设备套数 | 27套 | 19套 | 39套 | 41套 | 17套 | 29套 | 172套 |
禁令标志设备套数 | 11套 | 5套 | 11套 | 10套 | 4套 | 20套 | 61套 |
禁止标线设备套数 | 5套 | 3套 | 3套 | 0套 | 0套 | 24套 | 35套 |
逆行设备套数 | 4套 | 4套 | 10套 | 9套 | 2套 | 0套 | 29套 |
测速设备套数 | 0套 | 0套 | 0套 | 0套 | 0套 | 20套 | 20套 |
在用设备组成及设备清单:
1.视频检测视频记录设备清单:(包含:红灯设备、公交设备、禁令标志设备、
禁止标线设备、逆行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规格 |
1 | 高清摄像机 | pointgrey | zebra 50s5c | 高清图像,分辨率不低于500万有效像素;成像器件:不低于2/3",彩色CCD,逐行扫描;帧率:不低于25帧/秒,且帧率可调;支持TCP/IP协议及100M/1000M自适应网口 |
2 | 摄像机镜头 | AZURE | 1614mm | 焦距:16mm;后焦距:9.14mm;接口:C;相对孔径:1.4;靶面尺寸:2/3’;光圈类型:手动;视场角:36.3°;畸变:<1%;对焦范围:∞~0.25m;应用波长:450-700nm;镜片数量:8;外径尺寸:¢31×42.8mm;滤镜尺寸:M27×0.5 |
3 | 检测单元控制机 | VROAD | DAD05 | 支持200万像素、500万像素等多种分辨率高清视频输入;采用低功耗处理器、主频不低于1.8GHz,整体无风扇散热技术;内存4G;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硬盘:320G;网络接口:2个100/1000M自适应RJ45接口;横向检测范围:>12m;检测时间:≤100ms;数据存储:可以同时储存30万件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记录(包含图片);环境温度:-20°C~+70°C |
4 | 综合控制软件 | VROAD | v2 | 提供前端系统设备的协调工作,图像与数据的储存,安全管理,数据传输功能与运行状态监测;提供视频检测功能,图像处理和分析,从而判别出车辆违法行为,同时提供交通流量检测;LED智能补光控制,通过图像分析,自动调节补光灯的开闭和亮度变化。 |
5 | 室外防护罩(万向节) | YAAN | 4718SHK | 电压:AC 220V 50/60Hz,输入功率: 小于50W;环境温度: 普通型:-5°C - 60°C;工作温度: 防护罩内部温度维持在-10°C - 50°C;材料: 铝合金;防护标准: 不低于IP65;重量: 小于5.0kg;其他: 附带遮阳罩(含万向节) |
6 | 加强型LED补光灯 | VROAD | VL-2-18 | 道路及周边环境补光,补光范围:30米以内 |
7 | LED补光灯及控制系统硬件 | VROAD | VS-2 | 车身及车牌补光 |
8 | 红灯信号转发器 | VROAD | SD-2 | 红灯信号控制、信号接收与发送 |
2.线圈检测视频记录超速采集设备清单(测速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参数配置要求 |
1 | 数码相机、支架· | Canon 1100D | 自动曝光单镜头反光式数码相机,高速高质图像处理器,整机成品设备;不低于1000万有效像素; 高速连拍。 组件包括:数码相机含电源板、相机防护罩 、万向节、相机支架、 快门线、工业级485/232转换器等。 |
2 | 外场检测单元 | MPS810 | 支持不小于1000万像素等多种分辨率高清视频输入;采用低功耗处理器,整体无风扇散热技术;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或Win XPE操作系统;硬盘: 320G存储容量;网络接口:2个100/1000M自适RJ45接口;横向检测范围:>12m;检测时间:≤100ms;数据存储:可以同时储存30万件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记录(包含图片);环境温度:-20°C~+70°C。组件包括:控制主机、系统控制、检测软件、前端加密和合成软件。 |
3 | 闪光灯组件 | 银燕 BY-400SD | 闪光灯指数最小18,在35毫米焦距时有效范围可到6-12米左右.闪光灯组件包括机箱或防护罩闪光灯灯杆等,采用两个独立的闪光灯,确保夜间每张照片清晰。 |
4 | 高精度车辆检测器 | VDS300 | 工作温度:-40℃~+85℃,相对湿度:0~95%; 数据输出接口:RS232或485;输入电压: 220V±20% AC,频率: 50Hz ± 3Hz。 采集周期最小可以达到10秒钟且可以人为调整(10秒至1小时); 可检测的交通数据内容及其范围:1) 车辆速度:0~255公里/小时;2) 正向流量:0~65535辆;3) 反向流量:0~65535辆;4) 车长:0~255分米;5) 占有率:0~100%;6) 车头时距:0~255分秒。组件包括车辆检测器、地磁线等 |
前端系统运行维护内容及要求:
负责确保运行维护期内各电子警察前端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开展对电子警察前端系统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优化调试、迁移送修,升级改造以及设备现场配套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线与标牌的规范性、安全性检查,超速设备年度检定等。
(一)确保电子警察前端系统点位7×24小时正常运行。
(二)每日开展各前端系统设备的外场巡查工作,并建立巡查台账供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随时检查。巡查内容包括:
1、前端系统运行情况及完好性检查,保证前端系统各组成部分(包括主机设备、抓拍设备、补光装置、检测线圈等)完好、连接正常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证前端系统各项参数设置正确无误。
2、前端系统及附属设施(包括管道、窨井、井盖等)牢固性检查,保证设备及设施安全,消除人为或自然原因影响安全和功能使用的隐患。
3、前端系统校时情况检查,确保前端系统时钟与北京时间的误差不超过1.0s。
4、前端系统配套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及前端系统管控区域交通组织情况检查。配套交通信号灯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城市道路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527-2005)等技术标准规定,黄灯持续时间应不少于3秒,信号灯指示信息应与标志标线指示信息一致,不应相互矛盾;交通标志标线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和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规范、合理、清晰,同一路段上标志与标线反映的信息应统一,不应相互矛盾。
(三)每月应开展不低于两次的前端系统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并提交设备维护与保养报告。维护与保养包括:
1、主机设备、抓拍设备、补光装置、设备杆、设备箱、线缆、管道等的清洁(包括但不限于锈蚀、牛皮癣、蜘蛛网等),保证设备整洁、干净;
2、主机设备、抓拍设备、补光装置、设备杆、设备箱、线缆、管道等的检修、调试、维护等,消除各种安全和使用隐患,保证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3、对前端系统取景范围内的遮挡物进行统计并清理,确保取景范围内无遮挡影响设备的正常检测和采集。
(四)负责对前端系统故障的分析处理,并及时解决故障。发现故障应立即报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并在24小时内反馈处理结果及意见。维修各种原因引起的故障,白天半小时内响应,夜间一个半小时内响应。对于系统自身故障,应在故障发生24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对于系统因受到外力(如灾害天气、车辆碰撞、偷盗、人为破坏等)影响造成故障,应在故障发生3小时内消除安全隐患并在72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
(五)负责故障设备的检修,对于需更换部件的,负责故障诊断、送修和安装调试。
(六)负责对前端系统附属设施(包括管道、窨井、井盖等)的故障(如塌陷、破损、遗失等)处理,应在故障发生后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在2小时内完成应急故障修复,对不能修复的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知相关部门修复。
(七)完成前端系统迁改工程及配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完成后台接入工作。
(八)配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完成特定要求的设备检查和标定工作。每年重要节假日(“五一”、“十一”等)、大型活动期间,开展特定的巡查、维修、维护、清洁和保养工作;每年对超速采集设备进行一次数据校准,并出具国家计量检测单位校验报告。
(九)配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完成特定要求的设备功能、系统参数的调整和优化工作。
(十)配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完成特定要求的采集数据的现场下载工作。
(十一)负责提供场地代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因道路改造及其他原因拆除暂未使用的前端系统设备及附属设施(包括补光装置、杆件等)进行规范保管。
(十二)负责配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实施因业务工作调整对前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负责对升级改造后的前端系统开展相关运行维护工作。
(十三)派驻相关维护人员,接受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管理并配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展业务培训。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类似本项目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未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同意,不得在服务期内更换项目负责人。成立前端系统维护小组,有专门的软、硬件工程师等人员承担外场维护工作,应具备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故障诊断与维修等技术保障能力,并提供现场服务和7×24小时响应服务。
(十四)该项目投标人应对设备易损、易故障的硬件备好各类主材的备品备件,不能因备品备件的问题影响维护工作,购置备品备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该项目涉及的人员及相关工程器械只能专门用于电子警察(二期)前端运行维护项目,维护期间不得将该项目涉及的人员及工程器械用作其它与项目无关的用途。
在排除故障过程中涉及更换或重新设置设备各主要部件时,具体要求如下:
1、杆件要求
杆件的型式应进行设计并出具图纸,所用杆件应采用热镀锌钢质杆,镀锌后钝化处理,相关参数符合《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2002)的规范。杆壁厚度不小于5.5毫米,杆体距地面0.5米至1.0米处应留有接线孔,孔的上方应焊接防水檐,使用不小于8毫米厚的钢板作盖板,用螺钉固定在杆体上。安装设备处应留有出线孔。出线孔应配有橡胶护套,出线孔下方应焊接电缆线回水弯挂钩。焊接工艺应采用电焊接,整个杆体无漏焊,焊缝平整,无焊接缺陷。
安装设备后,F杆距地面净空高度5500毫米及以上,F杆横臂长度根据路面宽度而定,杆具基础要求做到至少1米×1米×1米见方。杆件底部应焊接固定法兰盘,法兰厚度大于等于14毫米。杆件结构参数按抗震6级、抗风力8级设防。杆件必须在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吊装。杆件吊装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所有立杆杆件应喷涂“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字样。杆件型号及规格应参照附件要求进行选取。
2、设备机箱
箱体内设备的摆放位置、安装方式、接线方式、线缆敷设方式等应进行合理设计。箱内应设置存放设备布置图、接线图、维修记录等资料的存储盒,存储盒应能放厚度至少为20毫米的A4版面资料。
机箱内应设置专用接地铜排,接地铜排的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并应设置接地标志。在熔断器和电源开关处应有警告标志。
设备机箱表面有防锈、防腐蚀涂镀层,具有防水、防尘、防盗、防砸设计。
在不影响防护等级的前提下,设备机箱的设计应考虑项目若采用4G通信的实际情况,在合理的部位上预留4G通信天线引线的开孔,并在安装调试完毕后予以封堵。
3、接地
接地使用接地体,接地体距设备杆的距离不宜小于3000毫米。杆件应安装保护地线,保护地线可使用规格为40毫米×4毫米以上的镀锌扁钢制作,焊接到每个钢制杆件的法兰盘上,焊接处应作防腐处理。保护地线应与接地体有效连接,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姆。设备机箱的专用接地铜排应与接地体有效连接,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姆,引入设备机箱的接地线应使用铜芯线。
接地体施工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16)的规定。
施工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投标人可按照实地具体情况,在现场监理的确认下略微调整接地体规格。
接地线的具体规格如附件所示。
4、基础
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基础的浇注、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一2015)的要求。
基础的位置、大小、埋深、朝向、预埋件的位置和规格尺寸参照附件。施工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投标人可按照实地具体情况,在现场监理的确认下略微调整基础规格。
5、窨井
管道拐弯处或长度超过50米时,以及公安交管用杆件附近2米范围内,公安交管用设备机箱附近2米范围内应设置窨井;窖井中管道到井底的距离不低于20厘米;窨井应合理配置,要符合路口实际情况和设备安装要求,不应在临河、临沟处设井。
小窨井:用于设备杆件处及管道连接处手井用,井口600毫米×600毫米,深度不小于600毫米,砖砌,水泥砂浆抹灰,井口应与地面持平。
大窨井:用于设备机箱附近及过街管道汇集处,井口800毫米×800毫米,深度不小于800毫米,砖砌,水泥砂浆抹灰,井口应与地面持平。
窨井应设置有“交警”字样的窨井盖,窨井盖材质应采用复合材料。
6、管道
所有管道在进、出窖井端应防鼠封堵。
横穿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地下管道埋设:地下管道的埋置深度(为其顶部距路面的高度,下同)应不低于200毫米,埋设1根直径50毫米的热镀锌钢管并穿好铁丝。钢管进、出窨井端应去除毛刺,以便于线缆敷设。铺设好管道后浇灌沥清混凝土或浇注混凝土并按原道路标准恢复路面。
人行横道或绿化带下的地下管道埋设:埋置深度应大于 200毫米,环接管埋设3根或2根(根据图纸) 直径50毫米PVC,支线管道埋设2根直径50毫米硬质塑料管或镀锌管,铺设好管道后浇灌沥清混凝土或浇注混凝土并按原道路标准恢复路面。
管道型号及规格应参照附件要求进行选取。
7、线缆
使用火线、零线和地线三芯线作为电源线。电源线采用RVV,应在满足设备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根据接电距离远近选取合适规格;综合检测点位信号线采用RVV,规格为1.5毫米;测速点位信号线为防止电磁干扰影响数据准确性,应采用RVVP,规格为1.5毫米。承建单位应负责将电源从业主指定供电点(一般为交通信号机机箱或市政配电箱)接入。
线缆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同一根电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为保证后续管线维护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该管道线缆截面积不应超过管道截面积的60%。地下敷设的电缆线严禁有接头,每根电缆线应留有2米至4米的余量。遇到主线缆需要与分支线缆连接时,采用与线缆相匹配的绝缘穿刺线夹进行分线。
敷设于桥梁上的电缆应穿管敷设;在经常受到震动的桥梁上敷设的电缆,应有防震措施;桥梁两端和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的部分;线缆在桥梁上敷设时应事先征得桥梁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施工。
各类线缆的型号及规格应参照附件要求进行选取。
8、地磁线圈
地感线圈的宽度为60厘米,长度为车道宽度的80%。在切割线槽内绕地磁线后,应用沥青封固。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防盗及设备的妥善保管和生产安全工作,因投标人的责任所造成的火灾、失窃、设备毁损、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此不承担一切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负责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供电,设备取电应从路灯/信号机配电箱等电源进线端进行规范取电,应按规范加装过电保护装置。
3运行维护保障方案运维服务商负责确保运行维护期内各电子警察前端系统的正常运行,开展对电子警察前端系统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优化调试、迁移送修,升级改造以及设备现场配套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线与标牌的规范性、安全性检查,超速设备年度检定等。
(一)达到电子警察前端系统点位7×24小时正常运行。
(二)完成每日开展的各前端系统设备的外场巡查工作,并建立巡查台账供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随时检查。
(三)完成每月开展的不低于两次的前端系统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并提交设备维护与保养报告。
(四)完成对前端系统故障的分析处理,并及时解决故障。
(五)完成对故障设备的检修,对于需更换部件的,负责故障诊断、送修和安装调试。
(六)完成对前端系统附属设施(包括管道、窨井、井盖等)的故障(如塌陷、破损、遗失等)处理,应在故障发生后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在2小时内完成应急故障修复,对不能修复的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知相关部门修复。
(七)完成前端设备的迁移及配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完成后台接入工作。
(八)完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特定要求的设备检查和标定工作。每年重要节假日(“五一”、“十一”等)、大型活动期间,开展特定的巡查、维修、维护、清洁和保养工作;每年对超速采集设备进行一次数据校准,并出具国家计量检测单位校验报告。
(九)完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特定要求的设备功能、系统参数的调整和优化工作。
(十)完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特定要求的采集数据现场下载工作。
(十一)提供场地代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因道路改造及其他原因拆除暂未使用的前端系统设备及附属设施(包括补光装置、杆件等)进行规范保管。
(十二)完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实施因业务工作调整对前端设备的升级改造工作,负责对升级改造后的前端设备开展相关运行维护工作。
(十三)派驻相关维护人员,接受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管理并配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展业务培训。
(十四)完成对设备易损、易故障的硬件备好各类主材的备品备件,不能因备品备件的问题影响维护工作,购置备品备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该项目涉及的人员及相关工程器械只能专门用于电子警察(二期)前端运行维护项目,维护期间不得将该项目涉及的人员及工程器械用作其它与项目无关的用途。
4 运行安全保障方案运维服务方在辖区内点位作业,9:30-17:00拥堵路段作业不超过1小时,同时须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在作业区9:30-17:00作业设置完善的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19:00-04:00作业设置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所有作业人员须配穿戴工作证、反光背心、安全保险带等。电子警察前端设备的工作运行状态会实时以工作日志的方式回传后台,工作日志能够对设备运行过程中采集的信息、数量、种类以及访问前端主机的用户、时间和次数予以记录,从而有效的防止了一系列信息数据安全问题的发生。电子警察(二期)前端设备采集数据最终并入智能交通专网,防护等级及手段均按照智能交通专网及平台的相关要求予以实施。
5 备品备件电子警察二期前端运行维护工作中,当设备需要维修时或设备无法修复需要置买设备时,由运维服务商进行维修或置买,费用包含在招标价格中,运维服务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如出现所需置买设备或零部件因年代久远停产原因等客观原因无法置买替换时,在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同意的前提下,选取替代设备或零部件实施更换须满足电子警察二期运行维护工作要求,相关设备或零件安装调试后各项功能经测试后也必须满足电子警察二期运行维护工作要求(实际测试内容须包括设备本身性能测试及电子警察系统的功能兼容性测试),替代的设备或零部件性能均不得低于原有设备,并且不能对电子警察二期前端设备后期的一系列升级工作造成影响。
6 运维服务考核考核方式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管理部门履行对电子警察系统的管理职能,负责对运维服务方维护项目的管理指导,并会同监理单位对运维服务方维护项目实施验收考核。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装财处负责督促运维服务方履行合同,并对维护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并最终核定。
考核内容
以电子警察前端系统维护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为依据,对运维服务方维护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主要内容有:
1、人员上岗情况。按规定配备人员每天上路巡查,有巡查记录,值班人员到位,电话保持畅通,遇有电子警察前端系统损坏情况,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2、工作数据上报情况。每月按时上报工作数据,当月工作小结,节假日重大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数据。
3、交办工作完成情况。按任务单内容要求办理,不擅自改变维护内容数量,按交办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4、投诉情况。不发生因维护质量、效率等引起群众及其他部门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属实的。
5、维护现场情况。维护施工是否规范、车辆停放、人员着装是否整洁。
6、值班落实情况。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备勤人员落实,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畅通。
7、电子警察前端系统完好率、记录有效率、号牌识别准确率三项指标。
考核办法
考核以百分制的方式进行,每月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分维护维修情况、前端系统完好率、记录有效率、号牌识别准确率、任务单完成情况、投诉情况、人员工作情况七部分。每部分单独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并按所占考核评分比例进行折算,形成最终考核评分。
1、维护维修情况(占考核评分40%)
按要求日常巡查,建立台账且记录无缺失的,得15分;对日常巡查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未按要求巡查到位的点位,发现1次,扣1分,累计扣分,扣满15分为止;如不能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巡查台账,扣15分;
按要求对设备维护与保养,且提交工作报告的,得15分;对设备维护与保养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未按要求维护保养到位的点位,发现1次,扣1分,累计扣分,扣满15分为止;如不能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巡查台账,扣15分;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抽查、巡检、业务办理(含证据审核)过程中发现或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受理投诉后经核实确认,存在与前端系统采集机动车违法行为有关的包括信号灯时序错误、信号灯各信号之间转换时长不足(绿灯闪烁三次及以上,黄灯常亮3秒及以上)、设备监控区域内、外与证据采集相配套的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残缺、破损、遮挡、遗失或设置冲突,且运维服务方在前端系统巡查过程中未发现、上报的;当月未发生得20分,若当月发现1次,扣2分,累计扣分,扣满20分为止;
自动评分,若考核当月响应和维修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得满分50分。若响应超时,每超时一小时(不足1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扣5分,发生一次扣分一次,累计扣分;若维修超时,每超时一天(不足24小时按一天计算)扣5分,发生一次扣分一次,累计扣分;针对已完成的维修任务,同个设备的同类故障维修任务,仅与前次同类故障相比,故障上报时间间隔小于30天的,则扣10分,发生一次扣分一次,累计扣分;累积扣分扣满50分为止。
备注:时间要求均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工作日时间计算。响应时长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系统中自动或人工下达故障报警任务至运维服务方在业务系统中确认接收故障报警任务的时长;维修时长为运维服务方在业务系统中确认接收故障报警任务至故障维修完毕后运维服务方通过业务系统上报维修任务完成并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确认的时长。同类故障,界定依据为故障原因分类,以前端系统自身故障为主,不包含车辆碰撞、偷盗、人为破坏、市政原因等影响造成的故障。
2、前端系统完好率(占考核评分10%)
前端系统完好率是指,当月所有前端系统的实际有效工作天数与当月所有前端系统的应有效工作天数之比。实际有效工作天数按前端系统能采集机动车过车记录的天数计算;应有效工作天数为自然月的实际天数扣除前端系统因车辆碰撞、偷盗、人为破坏和市政原因停止使用的天数。
前端系统完好率达90%及以上的,得100分。低于90%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算,累计扣分,累积扣分扣满100分为止。
3、记录有效率(占考核评分10%)
记录有效率是指,系统的有效记录数与记录总数减去因客观因素无法辨识号牌号码、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导向车道线、车辆行驶方向的记录数之比。系统的有效记录数为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采用并录入电子警察证据管理系统的记录数; 记录总数为前端系统自动检测与识别并回传的记录数。
记录有效率达80%及以上的,得100分。低于80%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4分,不足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算,累计扣分,累积扣分扣满100分为止。
4、号牌识别准确率(占考核评分10%)
号牌识别准确率是指,前端设备自动识别号牌正确的记录数与前端设备具有自动识别号牌信息的记录总数之比。前端设备自动识别号牌正确的记录数,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电子警察证据管理系统中进行数据处理时录入的号牌信息与前端设备自动识别的号牌信息一致的记录数;前端设备具有自动识别号牌信息的记录总数,为经过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电子警察证据管理系统中进行数据处理的,具有号牌识别结果的记录总数。
号牌识别准确率分白天时段(每天8:00-18:00)和夜间时段(每天18:00-次日8:00)分别考核。白天时段达90%及以上的,得50分;低于90%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算,累计扣分,累积扣分扣满50分为止。夜间时段达80%及以上的,得50分;低于80%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算,累计扣分,累积扣分扣满50分为止。若相应时段未记录到有违法行为的,以过车记录图片记录的信息为准。
5、任务完成情况(占考核评分20%)
按任务交办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得100分,因运维服务方原因超时完成的,每超时一天扣10分,发生一次扣分一次,累计扣分,累积扣分扣满100分为止。(注:任务完成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维护服务监理单位确认的时间为准)。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下达的工作指令,发生一次扣20分,累计扣分,累积扣分扣满100分为止。
6、投诉情况(占考核评分5%)
当月未发生投诉情况的,得100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受理投诉后经核实确认或其他部门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考核通报,以及新闻媒体曝光,存在运维服务方巡查、维护质量问题、或存在维护效率不及时造成人员、财物损伤的,当月发现1次,扣20分,累计扣分;导致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蒙受经济、名誉损失的,当月发现1次,扣50分,累计扣分,累积扣分扣满100分为止。
7、人员工作情况(占考核评分5%)
按规定配备人员每天上路巡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到位,电话保持畅通;维护施工规范、车辆停放有序、人员着装及办公区域整洁的,得100分。配备人员没能完成每天上路巡查的(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交通管制原因的除外),发生一天没完成扣5分,累计扣分;值班人员工作不规范、不能根据维护工作需要上下班、值班人员不到位,电话不畅通的,发生1次扣10分,累计扣分;维护工作不规范、车辆停放无序、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的,发现1次扣10分,造成社会影响的(如交通拥堵、交通事故、投诉等)扣50分,累计扣分。累积扣分扣满100分为止。
考评得分=维护维修情况得分×0.4+前端系统完好率得分×0.1+记录有效率得分×0.1+号牌识别准确率得分×0.1+任务单完成情况得分×0.2+投诉情况得分×0.05+人员工作情况得分×0.05
3.7 运维服务文档要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前端设备维护任务审批表
任务编号: | |||||
设备编号: | 设备类型: | ||||
设备保管单位: | 设备维护单位: | ||||
设备安装地点: | |||||
申请事项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任务资金来源 | |||
任务申请单 位 | 申 请 人 | ||||
预计任务周 期 | 个自然日 | ||||
民警 意见 | |||||
科领导审批 意见 | |||||
处领导审批意见 |
维护单位(签字): 监理签字(签字):
维护单位承办人(签字): 监理单位承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子警察前端维护( )月清洁表 | |||||||||
序号 | 点位号 | 套数 | 方向 | 地址 | IP | 计划清洁日期 | 计划清洁时间 | 实际清洁日期 | 实际清洁时间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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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前端维护巡查台账 | ||||||||||||
序号 | 点位号 | 套数 | 方向 | 地址 | 年 月 日 | |||||||
09:00 | 10:00 | 11:00 | 12:00 | 14:00 | 15:00 | 16:00 |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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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应急预案
一是公安安保任务、警卫任务、突发事件时的临时应急保障;二是系统突发事件导致系统局部甚至全部瘫痪严重影响使用时的应急抢修保障。应急保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服务内容、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应急设备、材料、车辆、工具等,运维服务方必须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工作大局的角度出发提供全方位的系统运行保障服务,保证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运维服务方退出项目运维服务:
1、运维服务方考评得分在一个合同期内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低于60分的。
2、因运维服务方原因导致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遭受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3、运维服务方违反保密规定要求的。
4、运维服务方不执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运维工作指令的。
成都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一期绕城高速段运维方案
1 运维服务范围绕城高速段一期监控系统外场维护工作由:前端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低压配电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通信传输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三个组成部分。
高速公路(一期)绕城高速段监控系统前端子系统设备(监控设备98个点位,233套设备;LED信息发布诱导屏5块;气象能见度检测设备6套;35个交通安全标志点位等)分布高速公路绕城高速段所对应的管理区域,全面对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倒车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对交通秩序进行管理。高速公路(一期)绕城高速段监控系统低压配电子系统以所建成的13个UPS电源点为重点,为监控系统的外场设备、机房设备提供供电保障(含设备相关各类井)。高速公路(一期)绕城高速段监控系统通讯传输子系统的4处机房和107个传输点位所承建的光纤链路、数据传送网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监管。(详见附件二、三、四)
2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绕城高速段一期监控系统外场维护工作由:前端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低压配电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通信传输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三个组成部分,需运维单位对工作区域内所对应设施设备实施安全巡查、维护保养、故障处置、有效运行、系统优化调试、升级改造、数据传输等工作。以主动运维、联合保障的运维方式确保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一期)绕城高速段的正常运行,服务于公安交通管理和公安核心工作。运维服务主要包括:负责确保运行维护期内各外场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开展对外场系统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优化调试、升级改造以及设备现场配套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线与标牌的规范性、安全性检查,超速设备年度检定等。当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由运维服务方进行维修;当设备无法修复,必须进行更换时,由监理、使用单位、维护管理单位确认后,资产业主方(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提供主材备品备件,由运维服务方负责进行更换、调试。
一、前端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内容:
(一)开展每日远程检查:
保证7×24小时的全天候运行前端子系统监控服务,每日日常远程巡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检查前端子系统整体运行状态:视频监控、事件综合检测、气象能见度检测、LED信息发布、IP广播(暂无,如总队实施建设,则纳入整体维护)等各类型设备的运行状态。每日对视频图像检查:监控点摄像机是否正常连接入网内、检查转动云台、图像质量、像机镜头聚焦变倍、视频取景范围及是否有污损和遮挡等。
2.对事件综合检测检查:交通异常事件预警功能检查,交通违法功能检查,卡口功能检查,重要性能参数、运行时长、存储、校时等检查。
3.对LED公告牌检查:检查连接状况、与后台子系统共同进行数据发布监测。
4.气象检测器检查:检查连接状况、数据采集状况。
5.IP语音广播系统检查:暂无,如总队实施建设,则纳入整体维护(检查连接状况、大队使用检查)。
6.对前端点位采集数据与后台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如果存在数据差异,需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
7.交通安全标志牌检查:检查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如存在破损、遗失、歪斜等问题,需及时恢复正常,排除安全隐患。
8.其他与交通违法相关联的交通安全设施检查:检查各监控点区域内交通安全标志、标线是否齐备、标线是否齐全或是否有出现不全不清等情况,是否满足违法证据取证要求,及时报告招标单位进行处理。
9.日常故障排查:对发现的故障及时进行排查确定故障原因和排除故障。当设备需要维修时,由投标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包含在招标价格中;当设备无维修可能,必须进行更换时,由监理、使用单位、招标方技术人员确认后,由业主方提供备品备件,由投标方负责进行更换、调试,投标方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10.对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包括是否有破坏、损毁、偷盗破坏等检查,并及时报告及时处理、恢复正常。
(二)数据分析
每月定期对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分析对比,及时发现异常或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分析对比检查化调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每日(正常工作日)对3、4、5型各点位的图片格式、叠加字符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停止有问题点位的违法图片的使用,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2.每周对3、4、5型各点位的过车捕获率和车牌识别率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对于指标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点位进行分析、调整;
3.每周对1、2型各点位的报警事件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对比,对误报率变化出现较高的点位进行分析、调整;
4.每周对3、4、5型各点位的违法证据的数量进行校验(与录像进行比对),对抓拍率出现明显偏低的点位进行分析、调整;
5.发现数据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排查和排除;
6.根据数据分析情况,向业主方不定期提出系统优化建议,以提高前端系统的整体使用效果;
7.其他有利于业主的数据维护事项。
(三)每月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
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检维护和专业技术养护,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主要项目:
1.机房内前端子系统设备、设施的现场巡检维护和专业养护:包括设备运行状态检查、设备运行环境检查、设施设备及线缆接头检查、相关保护措施等检查、专业养护(包括专业清洁保养等)、排查和排除安全隐患。
2.前端子系统外场所有设备的现场巡检维护和专业养护:所有设备、设施及附属材料器件、接头、防雷接地、杆体、基础、环境、手孔井、相关保护措施等现场巡检和专业养护(包括专业清洁保养等)、排查和排除安全隐患。摄像机等特种设备的清洁保养等须使用专业的材料、洗剂等。
3.配合招标人对与前端子系统采集机动车违法行为有关的,包括交通标志、标线等在内的附属交安设施(含设备监控区域内、外)出现残缺、破损、遮挡、遗失的,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部委出台的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巡检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消除影响。
4.出具现场巡检维护和专业技术养护报告书并报采购人。
(四)其他的技术服务
运维服务方有义务配合协助原设备厂商完成对设备、系统的专业巡检和养护、维修、软件升级服务等。
1.交通事件检测主机、高清视频综合检测主机、130万像素球型摄像机、200万像素摄像机、500万像素摄像机的硬件维修更换、软件升级、二次开发等服务如须由原厂商提供授权及相关服务的,运维服务方应向原厂商进行购买并获得原厂商授权及相关服务;该部分费用包含在维护费中。
2.7×24 小时技术支持,通过远程或现场的方式给客户各级用户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支持等服务。
3.故障响应,当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时,维护工程师应立即电话响应,并在工作时间2小时内、非工作时间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同时积极联系原设备厂商工程师共同解决故障。
二、低压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内容:
(一)日常检查工作
保证7×24小时的全天候运行监控服务,日常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掌握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电源供电异常情况。
2.相关供电协调事项:对各类型供电点位的来电、停电事项的相关协调和保障。
3.协助完成电费缴纳事项:(1)每月对在路公司引电的各引电点计量表检查并查表、协助完成电费缴纳相关事项;(2)每月定时检查45个高压供电点的电费使用情况、预付情况,及时发现费用不足或欠费情况,及时通知业主缴纳电费。外场高压点位的电费缴纳须与高压子系统运维单位配合并相互监督。
4.日常故障排查:对发现的供电故障及时进行排查确定故障原因和排除故障。
5.对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包括是否有破坏、损毁、安全隐患等的检查,发现后应及时上报并解决。
(二)每月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
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检维护和技术养护,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主要项目:
1.室内室外配电箱部分的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外观、绝缘强度、对地泄漏电流、绝缘电阻、开关断路器、输入输出电压、负载电压的现场检查和专业技术养护。
2.各级机房UPS部分的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外观、绝缘强度、绝缘电阻、电池组电压及工作状态、开关断路器、输入输出电压、LED\LCD显示状态、风扇及噪声、通信接口等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
3.各类电缆的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电线及电缆的回路标记、各线路的绝缘及配电箱的接线、绝缘摇测、电缆及中间接头盒及终端温度、引线与电缆接头接触、电缆受热、受压和受挤现象、鼠咬及白蚁蛀蚀现象等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
4.安防主机的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设备检查、清洁保养、话费充值等。
5.出具报告书:现场巡检维护和技术养护后出具报告书并报采购人。
(三)其他的技术服务
运维服务方有义务配合原设备厂商完成对设备、系统的专业巡检和养护、维修、软件升级服务等。
三、传输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内容:
(一)开展每日远程检查:
保证7×24小时的全天候运行监控服务,每日日常远程巡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每日远程检查监控接入网、骨干网、公安专网的整体运行状态。
2.每日远程检查监控接入网内前端ONU的在线状态。
3.每日远程检车监控接入网OLT、监控骨干网传输设备、公安专网传输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测换机各端口UP/DOWN状态及端口性能使用率;检测设备内存、CPU使用率等。
4.对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包括是否有破坏、损毁等现象、设备安全报警等现象。
(二)每月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
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检维护和技术养护,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主要项目,须制定计划书并按计划执行并考核:
1.机房内传输子系统设备、设施的现场巡检和专业养护:包括设备运行环境检查、热备部件运行状态检查、设施设备线缆接头、相关保护措施等检查、专业养护(包括清洁保养等)。
2.外场所有前端子系统设备点位接入网ONU及线路、手孔井等的现场巡检和专业养护(包括清洁保养等):包括设备、设施、接头、环境、相关保护措施等。
3.线路巡检:成都绕城至交警总队、成都绕城至交警总队永宁机房、成都绕城的所有骨干网光纤、接入网光纤、接入网支线光纤的现场巡检和专业养护(包括清洁保养)等:包括线路线缆、接头、子管、相关保护措施等。
4.安全隐患排查及解除:需进行线路、设备安全隐患专业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
5.出具报告书:现场巡检维护和技术养护后出具报告书并报采购人。
(三)其他的技术服务:
运维服务方有须本子系统前承建单位(包括设备生产商原厂商质保服务的)对属本子系统建设质保内的各项子项目的售后服务,包括养护、维修、软件升级服务等。
3 运行维护保障方案********d7426dd1e2997f2/images/008a4c5824c4427e80582d60f42ca825.png">图3-1运维工作流程图
一、日常维护工作制度
(一)开展每日远程检查
1.运维服务方每日在运维办公室进行远程巡检。
2.每日17:00前将巡检表电子版提交采购方、监理,每周一10:00将上周巡检表纸质版提交采购方签字确认。
3.本巡检表作为确认月考核中设备在线率的原始资料,一式三份,采购方、监理、运维服务方各执一份。
(二)数据分析:
1.运维服务方每日在总队运维办公室进行数据分析。
2.每周日17:00前将本周数据分析报告电子版提交采购方、监理,每周一上午10:00将上周数据分析报告纸质版提交采购方签字确认。
3.本数据分析报告作为数据分析工作量考核的原始资料,一式三份,采购方、监理、运维服务方各执一份。
(三)每月现场巡检和技术养护
1.运维服务方每月第一周提交现场巡检及养护计划,经采购方审批同意后通告各大队、监理、运维服务方执行。
2.运维服务方在完成每次现场巡检及养护后,现场填写巡检及养护表,交由该路段所属大队签字确认。
3.本巡检及养护表作为现场巡检及养护考核的原始资料,一式四份,采购方、大队、监理、运维服务方各执一份。
注:永宁机房、总队机房属总队监管,其余机房属该路段大队监管。
(四)配合原厂商的技术服务
配合协助原设备厂商完成对设备、系统的专业巡检和养护、维修、软件升级服务等。
(五)监控系统巡防安全监管范围
安全巡防包括该路段全线的外场设备、设施、全路段的光缆及通信设施、电缆、电气设施,全线各类机房的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
(六)安全巡防监管要求:
1.运维服务方每天安排安全巡防工作,其中外场设备、设施白天不少于一次、夜间不少于一次的巡防。
2.运维服务方每天安排各类机房白天不少于一次巡防。
3.运维服务方完成每日巡防后,现场填写安全巡防记录表,并找该路段所属大队签字确认。
4.本安全巡防表作为安全巡检考核的原始资料,一式四份,采购方、大队、监理、运维服务方各执一份。
(七)突发各类事件时的现场保护
1.运维服务方在工作中发现被盗或破坏或设备具有安全隐患时须及时对现场进行保护,接其特殊设备具有重大安全隐患通知时应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保护。
2.遇发现被盗、破坏事件时,应第一时间报案,配合公安进行处理,并向采购方、大队、监理进行报告;发现或接通知高压设施或设备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须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保护并处理;及时对被盗、被破坏的现场进行图片采集(图片上需具有时间)。
3.运维服务方现场勘查后,现场填写故障申报表,并找该路段所属大队签字确认。
4.本故障申报表作为现场保护工作考核的原始资料,一式四份,采购方、大队、监理、运维服务方各执一份。
二、故障申报及处理制度
(一)故障申报流程
故障可能是由中标采购方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可能是采购方在日常应用中发现,也可能是其他途径发现。故障发现后申报流程分为如下两类:
1.无需备品、备件的故障恢复流程:
(1)运维单位巡查发现的故障,现场填写故障申报表,采集故障照片,并就地进行处理,同时告知大队、监理,对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处理完成后提交故障申报表予该路段所属大队签字确认。
(2)用户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途径发现故障,及时通知运维服务方到现场进行故障勘查、恢复,填写故障申报表,采集故障照片,同时告知大队、监理,对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处理完成后提交故障申报表予该路段所属大队签字确认。
(3)本故障申报表作为运维工作考核的原始资料,一式四份,采购方、大队、监理、运维服务方各执一份。
2.需领用备品备件的故障恢复流程:
(1)运维单位巡查发现的故障,现场填写故障申报表,采集故障照片,先告知大队民警、大队领导签字确认,然后告知监理确认,最后告知采购方确认并填写备品备件领用表,领取备品备件进行故障恢复,对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处理完成后提交故障申报表予该路段所属大队签字确认。
(2)用户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途径发现故障,及时通知运维服务方到现场进行故障勘查、恢复,填写故障申报表,先告知大队民警、大队领导签字确认,然后告知监理确认,最后告知采购方确认并填写备品备件领用表,领取备品备件进行故障恢复,对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处理完成后提交故障申报表予该路段所属大队签字确认。
(3)本故障申报表作为运维工作考核的原始资料,一式四份,采购方、大队、监理、运维服务方各执一份。
(二)备品备件申报
关于运维过程中所需备品备件,如发现备品备件有缺少,或数量比较匮乏时,请运维单位提前预估运维所需备品备件,并提前2个月书面报告业主方、监理,否则因备品备件造成的运维在线率下降,依旧纳入考核范围中。
备注:(相关表格详见附表五)
前端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运维表格《成都绕城高速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实施配套表-前端子系统》
低压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运维表格《成都绕城高速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实施配套表-低压子系统》
传输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运维表格《成都绕城高速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实施配套表-传输子系统》
4 运行安全保障方案安全作业:运维服务方在辖区内点位作业,9:30-17:00拥堵路段作业不超过1小时,同时须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在作业区9:30-17:00作业设置完善的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19:00-04:00作业设置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所有作业人员须配穿戴工作证、反光背心、安全保险带等。
5 备品备件(可选)省厅采购方采用的是主材备件申领制的“半包式”原则。当设备需要维修时,由投标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包含在招标价格中;当设备无法修复,必须进行更换时,由监理、使用单位、维护管理单位确认后,由资产业主方(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提供主材备品备件,由运维服务方负责进行更换、调试,投标方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6 运维服务考核一、考核方式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管理处履行对高速公路(一期)绕城高速段监控系统的管理职能,负责对运维服务方维护项目的管理、指导,并会同监理单位对运维服务方维护项目实施验收考核。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装财处负责督促运维服务方履行合同,并对维护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并最终核定。
二、考核内容
以高速公路(一期)绕城高速段监控系统前端维护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为依据,对运维服务方维护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主要内容有:
1.人员上岗情况。按规定配备人员上路巡查,有巡查记录,值班人员到位,电话保持畅通,遇有前端系统损坏情况,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2.工作数据上报情况。每月按时上报工作数据,当月工作小结,节假日重大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数据。
3.交办工作完成情况。按任务单内容要求办理,不擅自改变维护内容数量,按交办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4.投诉情况。不发生因维护质量、效率等引起群众及其他部门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属实的。
5.维护现场情况。维护施工是否规范、车辆停放、人员着装是否整洁。
6.值班落实情况。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备勤人员落实,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畅通。
7.高速公路(一期)绕城高速段监控前端系统记录有效率。
三、考核办法
1.日常巡查(5分):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台账且记录无缺失。未按要求巡查及隐患处理,发生一起扣0.5-1分,扣完为止。
2.现场检查(5分):按要求对设备维护与保养,且提交工作报告。采购方、监理部门不定时检查,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发现一起扣1分;维护、保养不合格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3.故障处理(20分)故障发生、响应、到达现场、处置超时等情况,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4.设备在线率(20分):在线率90%以上不扣分;低于90%,每低于1%扣0.5分;低于60%,该项不得分。
5.记录有效率(20分):系统的有效记录数为被采购人采用并录入电子警察证据管理系统的记录数;记录总数为前端系统自动检测与识别并回传的记录数。在线率80%以上不扣分;低于80%,每低于1%扣1分;低于60%,该项不得分。
6.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要求(20分):按任务单交办期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得满分,因运维服务方原因超时完成的,每超时一天扣2分,发生一次扣分一次,累计扣分,累积扣分扣满20分为止。(注:任务完成以采购人、维护服务监理单位确认的时间为准。)
7.人员工作(10分):按规定配备人员每天上路巡查;落实7×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到位,电话保持畅通;维护施工规范、车辆停放有序、人员着装整洁。配备人员没能完成每天上路巡查的(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交通管制原因的除外),发生一天没完成扣0.5分;值班人员不到位,电话不畅通的,发生1次扣1分;维护施工不规范、车辆停放无序、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的,发现1次扣1分,造成社会影响的(如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社会投诉等)扣5分。
7 运维服务文档要求前端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运维表格《成都绕城高速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实施配套表-前端子系统》
低压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运维表格《成都绕城高速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实施配套表-低压子系统》
传输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运维表格《成都绕城高速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实施配套表-传输子系统》
备注:(相关表格详见附表五)
8 运维其他要求应急预案
一是公安大型安保任务、警卫任务、突发事件时的临时应急保障;二是系统突发事件导致系统局部甚至全部瘫痪严重影响使用时的应急抢修保障。应急保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服务内容、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应急设备、材料、车辆、工具等,运维服务方必须从采购方工作大局的角度出发提供全方位的系统运行保障服务,保证采购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退出机制
1、中标人考评得分在一个合同期内累计两个月低于60分的。
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遭受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3、中标人违反保密规定要求的。
4、中标人不执行采购人的运维工作指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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