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城区综合废水废品处理站(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处理和大件家具垃圾处理)项目

南靖县城区综合废水废品处理站(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处理和大件家具垃圾处理)项目

南靖县城区综合废水废品处理站(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处理和大件家具垃圾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城区综合废水废品处理站(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处理和大件家具垃圾处理)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审[2021]34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抗疫特别国债及财政划拨,招标人为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499.4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5平方米(其中大件垃圾处理车间1190.65平方米,综合机房334.35平方米),总投资约979.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18.8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筑物:预处理组合池组:含厌氧池、事故池、调节池、渗滤液提升水池、隔油池及中间水池;生化组合池:水解酸化池、两级 A/O 池、MBR 膜池、MCR 系统、最终产水池、污泥浓缩池;渗滤液处理综合车间:含风机房、配电间、膜车间、污泥脱水间、储药间、在线监测房、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525平方米<8万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量10 t/d,根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标准:“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525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00元(含暂列金350000元);项目发包价为¥*******.56元(暂列金额:35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③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3日 08:00:00至2021年 07月13日 18:0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7月13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7月14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619,传真:/

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元光南路万豪国际4幢2201,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曾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处理 家具 大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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