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美磨滩供电一期
圩美磨滩供电一期
项目名称: | 圩美磨滩供电一期 | ||
项目法人: | 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包河区大圩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包河区圩美.磨滩乡村振兴一期项目立项项目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0-07-08 16:24:51 |
项目名称: | 圩美磨滩供电一期 | ||
项目法人: | 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包河区大圩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包河区圩美.磨滩乡村振兴一期项目立项项目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0-07-08 16:24:51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圩美磨滩供电一期
原项目编号:2021BFBGZ01206
原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圩美·磨滩供电一期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标段编号:2021BFBGZ01206)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如下说明:
(一)投标人疑问部分
1.根据招标清单,请明确内线排管量包含的内容是否为“电缆路径敷设示意图”中的“1#总配至3#分配高压电缆路径敷设示意图”、“1#总配至4#分配高压电缆路径敷设示意图”、“1#总配至酒店预留排管敷设示意图”中的排管量?
答:是,具体详见招标补疑及清单;
2.招标内线工程中,民宿板块内的设备采购安装、照明、接地等在报价范围之内,但清单并未体现,清单中仅包含民宿板块内的7台分支箱,请问其他是否不在报价范围之内?
答:民俗板块内本次仅计分支箱,详见招标补疑说明;
3.招标文件附录: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 请问其中(2)条中的: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其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能否是当地供电公司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答:可以;
4.合肥市包河区圩美·磨滩乡村振兴项目A1地块一期总图中,后附西园新村三号路10kv电缆及排管迁改工程(修)是否误附?与本次招标是否有关系?
答:可以忽略,与本次招标无关;
5.室外电缆敷设探管、清管费如何考虑?
答: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在本次投标报价内,清单不单独列项;
6.图纸显示花74井至1#井、1#井至12#井共计610米,清单以760米计列,请明确?
答:以清单量为准,18#井至22#井图纸设计为拉管,详见图纸;
7.图纸设备材料表显示高压电缆3*400数量为7428米,清单以7222.7米计列,请明确?
答:以招标清单量为准,详见招标补遗第二部分:设计文件及技术补充说明中第3条内容;
8、3#分配电房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
答:不在;
9.内线部分电缆路径敷设示意图5.26无法打开。
答:图纸无误;
(二)招标文件部分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仅对招标文件约定的电缆主材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一律不调整。
幅度:铜价发生±10%(包括10%本身)的变动时,予以调整;发生变动部分幅度以内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幅度以外的(包括本身)调增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调减部分风险由施工企业承担;
本次清单控制价基于铜价(长江现货)73500元/吨标准编制;按材料进场时间计算,铜价涨幅±10%以内各自承担价差风险;涨幅±10%以外,铜价每涨幅±1%,电缆主材价格予以调整±1%; ;
(2)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
(3)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它风险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修改为: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仅对招标文件约定的电缆进主材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一律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详见 12.1 中的“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不包括招标文件另行约定的电缆)、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人工费的政策性调整(包括合肥市造价站发布的文件)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它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承包单位在审批确定的工期内按期完成施工计划的前提下,若铜价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招标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变更内以下材料调整价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材料调整价差另行约定):电缆(清单工程量中的全部电缆)。
幅度:本次清单编制控制价中的电缆主材基于市场铜价73000元/吨(长江现货1#铜)标准编制;铜价发生超出±5%(不含5%本身)的变动时,电缆主材价格予以调整;
发生变动部分幅度以内(包括5%)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幅度以外的调增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调减部分风险由施工企业承担;
依据:长江有色金属网公布的铜价(长江现货1#铜),确定是否符合可以调整的幅度。
调整周期:
电缆: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始日往后推算三个月为为材料价差调整周期;
调差计算方法:依据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长江有色金属网公布的铜价(长江现货1#铜)”取平均值计算;
本次清单编制控制价中的电缆主材基于市场铜价73000元/吨(长江现货1#铜)标准编制;铜价涨幅超出±5%(不含5%本身)的部分,铜价每涨幅±1%,投标报价中的电缆主材价格予以相应调整±1%;
(6)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如材料价格上涨,不予调整材料价差,如材料价格下跌,将按照上述第 4 条、第 5 条调减材料价差。
(7)以上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可再计取其他费用。
3、其他价格方式: /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张志超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2021年6月25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圩美磨滩供电一期
原项目编号:2021BFBGZ01206
原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2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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