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度冬季取暖锅炉用煤煤炭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度冬季取暖锅炉用煤煤炭招标公告

高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高台县人民医院、高台一中、高台县城关初中、高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对上述四个单位2013年度冬季取暖锅炉用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TZFCG*******
二、招标货物及数量:
青海煤3560吨,其中:县医院1500吨、城关初中760吨、高台一中500吨、职业中专800吨。
本次招标只确定一个供应商。
三、采购货物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9">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生产、经销标书所列煤炭,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的均可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五、资格预审: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时须向高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煤炭开采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或煤炭营运资格证副本,经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所采购锅炉用煤鉴定、检验报告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以上证书在购买标书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开标时全部证书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供应商可从2013年8月20日起至2012年8月26日止,每天8:30―12:00,14:30―18:00,在高台县财政局(208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七、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9月10日09:00前递交到高台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兹定于2013年9月10日09:10在高台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开标,届时将邀请有关部门的代表和投标商代表出席。
九、供货时间:2013年10月20日前全部供应完毕。
十、煤炭的运输(包括运费、装卸费、过磅费)和应缴纳的税费由供应商承担,并开据正式发票。
十一、付款方式: 由各采购单位分别付款,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期限为1-3年。
********3">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高台县财政局208室 邮 编:734300
联 系 人:陈明霞 电 话: 0936--*******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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