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名称 | 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
项目编号 | WXCQG19019-2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2019/8/16 挂牌终止日期: 2019/8/22 | |||
转让方名称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 16735.11 | |||
法定代表人 | 应会民 | |||
住所 |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赵王一字路30号 | |||
经营范围 | 从事信息、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通信工程;研发、生产、加工光学仪器零配件、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制作,通讯网络系统集成,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企业管理咨询,动漫设计,会务及展览服务,自有设备租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3 | |||
所属行业 | 技术服务业 | |||
其他 |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 |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 100% 股权 | |||
2018年主要 财务指标 (审计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21844.2 | ||
净资产(万元) | 11094.5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0126.06 | |||
利润总额(万元) | -28147.96 | |||
净利润(万元) | -28938.42 | |||
2019年04月30日主要 财务指标 (报表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20210.47 | ||
净资产(万元) | 10710.13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944.87 | |||
利润总额(万元) | -493.67 | |||
净利润(万元) | -493.67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203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
评估基准日 | 2019-04-30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0210.47 | 26350.95 | ||
负债总计 | 15126.57 | 14532.56 | ||
净资产 | 10710.13 | 11818.3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11818.39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 | |||
其他重要事项 | 1、上表中“净资产”特指“归母净资产”。2、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6735.11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实缴出资为5381.16万元。3、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 |||
转让底价 | 13336.551万元 | |||
交易条件 | 1、转让价款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30%作为首期款(首期款支付完成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在2019年12月15日前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21%作为第二期款,剩余转让价款支付时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在受让方支付完毕51%股权转让价款日之前,受让方应确保标的企业(或受让方应代为)清偿对转让方及/或其关联方的所有往来款(截至2019.08.08为5,015万元)。 3、在工商变更完成日起,到全部转让价款及往来款支付完毕前,为确保转让价款、往来款等的支付,经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后,受让方以标的企业的股权质押向转让方提供担保。 4、如受让方违约,需向转让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5、受让方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后,应按照章程规定期限缴纳转让方尚未实际缴纳的出资。 6、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50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由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转让方。 7、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3)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8、受让方同意,转让方有权随时解除其及/或其关联方为任何标的企业及其全部下属企业提供的任何保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增信措施(如有)。受让方应,且应促使标的企业及其全部下属企业提供所有必要的协助(如涉及),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及/或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 9、期间损益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的收益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交割日起,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10、本次产权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2031号《资产评估报告》。 2、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19]第1604号《审计报告》。 3、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审字[2019]第1288号《审计报告》。 | |||
其他说明 | 1、本项目为第二次挂牌,转让底价比第一次挂牌降低1481.839万元。 2、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4、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朱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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