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安溪县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询价公告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安溪县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2日17: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2*****218
采购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52*****218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小王联系电话:0595-********

项目概况

安溪县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栋10层10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KDZB*******

项目名称:安溪县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人)的委托对安溪县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项目进行询价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

一、采购编号:QZKDZB*******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产业园用地情况总调查暨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部分“询价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凡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报价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4.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认证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执业资质

5.从事过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全面评价或更新评价)证明,提供委托合同及成果验收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210705日起至20210707日下午17:30时截止。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70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询价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21070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询价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

联 系 人:白先生联系电话:152*****218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1层-2层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5-********

电子邮箱:qzkdax2020@163.com 传 真:0595-********

十四、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开户行: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厢信用社 帐 号:****************047540

十五、报名费及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户 名: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

开户行: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厢信用社 帐 号:****************047540

十六、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2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底完成成果审核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4.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认证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执业资质。5.从事过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全面评价或更新评价)证明,提供委托合同及成果验收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B栋10层1009

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内,至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        

联系方式: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52*****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沉州路39号俊伟写字楼3号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小王联系电话: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  152*****2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价 集约利用 开发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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