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校食堂大宗原材料及学生营养餐招标公告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校食堂大宗原材料及学生营养餐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校食堂大宗原材料及学生营养餐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cxgysc(2013-04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08-21 09: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5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一包(学生饮用奶):(一)具有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许可在四川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资格定点生产企业;(二)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记录;(三)在苍溪县境内设有隶属于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网点,且售后服务网点的库房、车辆、人员能满足供应需求,符合配送的安全卫生条件;(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包(鲜鸡蛋):(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鲜鸡蛋产品取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有效《无公害农产品证书》的养殖企业。(二)取得广元市畜牧食品局学生营养餐供蛋企业准入资格。(三)企业存栏产蛋鸡2万只以上,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畜产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七)具备供货、仓储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苍溪县境内建有健全的配送网络,配送车辆、人员能满足供应需求,符合配送的安全卫生条件。(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包(大米):1、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大米生产、加工、销售且2年以上年检合格的的独立法人企业;2、生产企业在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流通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3、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流通企业提供);4、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在苍溪县境内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网点,建有完善的配送体系,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仓储设施和满足供应需求的库房,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有固定的配送专业人员;5、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包(面粉):1、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面粉生产、加工、销售且2年以上年检合格的的独立法人企业;2、生产企业在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流通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3、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流通企业提供);4、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在苍溪县境内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网点,建有完善的配送体系,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仓储设施和满足供应需求的库房,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有固定的配送专业人员;5、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包(食用油):1、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用油生产、加工、销售且2年以上年检合格的的独立法人企业;2、生产企业在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流通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3、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流通企业提供);4、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在苍溪县境内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网点,建有完善的配送体系,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仓储设施和满足供应需求的库房,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有固定的配送专业人员;5、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申领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08-21 09:30到2013-08-27 17:30
标书售价 无
标书发售地点 苍溪县陵江镇东台街34号残联办公楼二楼报名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3-09-12 10:00
开标时间 2013-09-12 10:00
投标地点 苍溪县残联办公楼二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 苍溪县残联办公楼二楼开标室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新区/****-*******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苍溪县陵江镇东台街34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李先生/****-*******,龚先生/****-*******
备注 第一包:按照川学生营养办[2013]3号文件规定本次采购只有经审批许可的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才能投标,故生产企业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的职工(职工须持社保管理部门收取本单位本人的社保费的收据或者社保管理部门关于本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报名: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第二包:生产企业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的职工(职工须持社保管理部门收取本单位本人的社保费的收据或者社保管理部门关于本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报名: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第三至五包: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的职工(职工须持社保管理部门收取本单位本人的社保费的收据或者社保管理部门关于本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报名。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4、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流通企业提供)。(复印件加盖本企业鲜章)

学校食堂大宗原材料及学生营养餐采购第一包学生饮用奶1. 项目概述学生饮用奶。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每盒单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1.85元。2. 项目清单及要求名称质量、规格要求产品分类包装形式数量备注学生饮用奶1、容量:学生饮用奶的单盒容量为:200毫升/盒;1. 学生饮用纯牛奶:不添加任何辅料的学生饮用奶。 2.学生饮用调味奶:添加不超过20%(不包含20%)的辅料的学生饮用奶。无菌砖盒包装约为350万份除纯牛奶口味外至少提供二种其他口味,每隔两周轮换一次,纯牛奶配送数量不低于配送总量的50%。2、选用安全优质奶源,奶品质量、生产工艺、包装和运输等达到国家关于“学生饮用奶”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3、每份学生饮用奶单件的牛奶含量必须≥80%;4、常温保质时间不低于180日历日(以生产日期起计算)。表1 感官特性项目学生饮用纯牛奶学生饮用调味奶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允许有少量沉淀表2 净含量要求净含量 /ml负偏差允许值相对偏差, %绝对偏差, ml200—按国家标准执行表3 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和杂质度要求项目学生饮用纯牛奶学生饮用调味奶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全脂部分脱脂脱脂脂肪, %≥ 3.11.0 ~ 2.0≤ 0.5≥ 2.50.8 ~ 1.6≤ 0.4蛋白质, % ≥2.92.3非脂乳固体, % ≥8.16.5酸度, o T ≤18.0—杂质度, mg/kg ≤2表4 卫生指标项目学生饮用纯牛奶学生饮用调味奶汞(以 Hg 计), mg/kg ≤0.01无机砷, mg/kg ≤0.05铅(以 Pb 计), mg/kg ≤0.05铬(以 Cr 6 2 计), mg/kg ≤0.3硒, mg/kg≤0.03硝酸盐(以 NaNO3 计), mg/kg ≤11.0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mg/kg≤0.2黄曲霉毒素(以 M 1计), μ g/kg≤0.5六六六, mg/kg ≤0.01滴滴涕, mg/kg ≤0.02甲胺磷, mg/kg ≤0.01倍硫磷, mg/kg ≤0.05久效磷, mg/kg ≤0.002甲拌磷, mg/kg ≤0.05杀扑磷, mg/kg ≤0.001林丹, mg/kg≤0.01抗生素阴性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微生物菌落总数 / ( cfu/g ) ≤10大肠菌群 / ( MPN/ 100g ) ≤3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注:农药、兽药禁用限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表5标签项目学生饮用纯牛奶学生饮用调味奶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QS质量认证标志、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非脂乳固体含量、产品执行标准、配料表、成份表、联系电话、储存条件、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等内容。备注:1、禁止使用任何方式的含乳饮料代替学生饮用奶。2、须在中标供应商实施送达到苍溪县境内的每批次学生饮用奶货物中,采购人每种品种各随机抽取5小盒以作为样品封存备查。3、本次投标时一并送样品每种口味10盒,样品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参与评标。 4、送货时间:保证在2013年10月1日完成首批货物配送。4. 招标货物相关要求4.1企业应具备的规范要求(1)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生产及检测标准,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控制程序。(2)完善的储运及配送管理体系,完善的仓储配送操作规程,具备学生饮用奶储存场所及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运输学生饮用奶成品车辆按要求及时配送学生饮用奶到指定的地点。(3)具有完善的宣传培训科学健康饮奶方案,由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事客户服务管理工作的培训人员为学校和学生提供相应的安全饮奶知识、产品专业知识和售后服务环节的培训。(4)具有完整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应急处理组织构架,出现问题须在第一时间内派人到现场应急处理。4.2学生饮用奶生产、包装及质量标准(1)学生饮用奶的生产加工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及《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且同时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审定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规范》的规定明确标识学生奶产品的真实名称、净含量、QS质量认证标志、配料表、成份表、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及地址、联系电话、储存条件、生产日期、产地及保质期等具体内容。(2)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卫通[2010]7号)文件《卫生部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有关学生饮用奶的相关规定要求。收购的生鲜乳和学生饮用奶成品中禁止含有革皮水解物(即皮革水解蛋白)。调味奶其中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和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学生饮用奶的相关标准目录和标准计量的规定,并且符合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有关学生饮用奶的相关标准要求。禁止在学生饮用奶中使用任何食品营养强化剂、稳定剂和防腐剂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物。(3)生鲜乳的收购必须是依法取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生鲜乳收购站或企业进行收购,其标准化管理应符合《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农牧发[2009]4号)的规范要求。(4)禁止使用复原乳(还原乳或还原奶)或有抗奶(“有抗奶”,是指奶牛在服用、注射抗生素类药品后产出的含有抗生素残留的牛奶)方式作为原料的生产方式生产学生饮用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T6914—1986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无病毒害奶牛产出的安全卫生的新鲜牛奶为原料生产学生饮用奶。(5)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必须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学生饮用奶,必须使用无菌灌装技术灌装,禁止添加任何食品营养强化剂、稳定剂和防腐剂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物,常温状态下能保存半年质保时期。禁止使用任何方式的含乳饮料代替学生饮用奶。(6)每份学生饮用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75号)的相关规定。(7)根据农业部农垦局发《关于加强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管理的通知》(学奶办[2005]8号)在包装盒上印制统一标志,在每份学生饮用奶的单件包装盒外醒目标注“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和“学生饮用奶”字样。(8)上述需印制的标识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粘贴类产品替代学生饮用奶包装盒上规定印制的相关标识。禁止在学生饮用奶包装盒上印制任何广告。(9)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学生饮用奶的质量检验和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即皮革水解蛋白)等项目检测、留样、放行等程序,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出厂的学生饮用奶都必须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以备审查。(10)对于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含饮用吸管的破损)、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有质量问题的学生饮用奶产品无条件回收和更换。若因产品质量、配送等原因导致出现的学生饮用奶安全问题,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有权按合同约定暂停中标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的供奶行为,同时由中标供应商(或生产企业)必须承担事故给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现象等)采购人可向苍溪县人民法院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终止其签定的相关合同。(11)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每学期的学生饮用奶成品进行抽检一次,如有异常情况增加抽检频次。按照卫生部(卫通[2010]7号)文件《卫生部发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文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75号)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等相关国家标准抽检学生饮用奶卫生质量,抽检所需的牛奶数量和经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4.3配送及储存要求(1)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配送学生饮用奶到各学校(含村小),按需提供产品。(2)指导学校设置符合学生饮用奶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奶到学校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存放参考标准:项目标准 楼层及通道底楼,便于运输车进入。离地高度产品底层垫托板、箱底有垫仓板架空,离地15cm以上。 叠放枕型包装盒不得高于5箱,砖型包装盒不得高于8箱。叠放要一线齐,整齐堆放。堆放高度不得高于9层。严禁野蛮装卸产品,严禁坐、踏、卧产品。与墙面的间隙四周不靠墙,离墙50厘米及以上,或者放置隔离板隔湿。温湿度常温、相对湿度≤60%,冬季温度一般不低于10度。 环境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干净、无“四害”、有防冻措施、避免阳光直照。产品状态纸箱无挤压变形、破损、渗漏、异常打印、封口不严、感官较脏、受潮等不合格现象,产品无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含饮用吸管的破损)、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有质量问题等不合格现象。(3)必须由营运资格的学生饮用奶专用车配送学生奶,车身上标明“学生奶专用送货车”字样,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学生奶专用送货车不得有污染事故的发生。(4)学生饮用奶的配送、搬运、存放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5)每周按照要求(配送时间、数量、学生奶口味等)配送学生饮用奶至苍溪县县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各校点。每学期期末学生饮用奶必须达到零库存。(6)生产企业须指定一个部门为学生奶配送部门,以保障学生奶的统一管理及工作的有效衔接。4.4应急处置要求(1)学生饮用学生饮用奶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2)学校发生饮用学生饮用奶中毒事件时,中标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3)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4.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生产企业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不低于180日历日。2、生产企业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二)售后服务内容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质量,安全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三)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要求1、中标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 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各学校指定专人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的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3、生产企业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同批次的样品和生产企业的质量自检报告,送达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备案以备审查。(且:以实施项目的工作年度为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向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书。)(须加盖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单位公章,不包含任何企业业务用章)。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问题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5、中标供应商负责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其服务承诺(原件)。6、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产企业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四)投标人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承诺不全或不承诺的投标人将在评分表中扣分。1、因学生饮用奶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3、提供质量保证,对破漏、坏包等学生饮用奶于交货时无条件更换。4、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学生饮用奶的饮用工作,做好各级学校师生安全饮奶知识培训。5、落实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建立配送卡,专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与苍溪县教科局联系。6、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学生营养餐食品都要留样备查,并对中标营养餐食品提供商业保险单。7、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8、若无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延迟两天不供货,中标人按每逾1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五)中标人需向采购方缴纳概算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精确到万元),存入苍溪县农村教育经费集中核算支付中心账户。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中标人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中标人另行支付。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产品有质量问题时有权送样品到法定监督机构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6培训中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在配送学生饮用奶之前要组织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饮奶知识培训。使采购人的经办人员和使用人员能够正常安全卫生的使用和食用。培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4.7安全卫生检查中标供应商(或生产企业)必须接受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学生饮用奶实施情况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4.8责任(一)对于在学生饮用奶实施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和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和质量标准的学生饮用奶造成中毒事故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中标供应商,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将向相关部门申请取消其中标资格,撤消其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使用权,并予以公告;因定购和组织学生饮用非学生饮用奶产品或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安全卫生事故的学校,其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二)实施“学生饮用奶”的学校,应明确相关校领导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至二名教师或相应的健康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实施“学生饮用奶”的学校,应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协助做好学生饮用奶的分发、废弃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处理等工作。学校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三)实施“学生饮用奶”的学校,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配合中标供应商建立健全学生饮用奶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包括日常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防止学生产生心理性反应的预案等。4.9基本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作为本次项目相关引用文件。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2073-1989 乳品设备安全卫生GB/T 4789.18-20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 GB/T 5009.5-2010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22388-2008三聚氰胺GB 25190-2010 灭菌乳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DB 440300/T 16新鲜生牛乳质量管理规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75号)第二包鲜鸡蛋1. 项目概述鲜鸡蛋。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单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0.9元/枚。2. 项目清单及要求2.1数量:约350万枚。2.2规格:鲜鸡蛋每枚净重不少于50克。蛋壳清洁、无破裂,具有禽蛋固有色泽;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气味、无异味。鲜鸡蛋蛋壳有符合规定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识别喷码。包装:外包装采用特制木箱,纸箱,塑料箱等。内包装采用蛋托或纸格,将蛋的大头向上装入蛋托或纸格内,不得空格漏装。运输及存贮: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在运输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潮,防曝晒,防雨淋,防污染和防冻。供货企业必须指导学校建立规范的存贮保管室。2.3标准:必须执行《 GB2748-2003》 鲜鸡蛋标准。无机砷(mg/kg)≤0.05;铅(mg/kg)≤0.2;镉(mg/kg)≤0.05;汞(mg/kg)≤0.05;六六六(mg/kg)≤0.1;滴滴涕(mg/kg)≤0.1。2.4送货时间:保证在2013年10月1日完成首批货物配送。2.5本次投标时一并送鲜鸡蛋样品10枚,否则,不得参与评标。3、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一)中标人需向采购方缴纳概算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精确到万元),存入苍溪县农村教育经费集中核算支付中心账户。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中标人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中标人另行支付。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产品有质量问题时有权送样品到法定监督机构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二)配送及储存要求1、指导学校设置符合鲜鸡蛋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蛋到学校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2、必须用专用车辆配送鲜鸡蛋,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鲜鸡蛋送货车不得有污染事故的发生。(三)应急处置要求1、学生食用鸡蛋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2、学校发生食用鸡蛋中毒事件时,中标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3、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质量保证期投标人应明确承诺:鲜鸡蛋配送到校时,距保质期限不低于15日历日。2、售后服务内容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服务要求①电话咨询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②现场响应用户遇到质量,安全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①中标供应商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 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各学校指定专人按照有关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③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问题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⑤中标供应商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其服务承诺(原件)。⑥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五)培训中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使采购人的经办人员和使用人员能够正常安全卫生的操作和食用。培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六)、投标人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1、因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3、提供质量保证,对出现破损的产品交货时无条件更换,对在加工过程、食用前发现的变质产品,及时调换补足。4、协助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食用知识培训。5、落实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建立配送卡,专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与苍溪县教科局联系。6、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7、若无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延迟两天不供货,中标人按每逾1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8、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注:以上技术参数及其它所有要求由采购人提供。第三包大米1. 项目概述:大 米,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4.5元/公斤。2. 项目清单及要求 (1)、数量:总数量概算约1800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2)、标准:符合国家GB 1354-2009标准,达国家质量标准一级,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准和国家食品包装规定;加工大米的原料稻谷的保管年限不得超过2年;每批次向学校提供法定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主要参数列表:名 称 单 位 技 术 要 求加工精度/对照标准样品一级检验留皮程度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碎米总量%≤15.0小碎米%≤1.0不完善粒%≤3.0黄粒米%≤1.0水分%≤14.5杂质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带壳稗粒粒/kg≤3稻谷粒粒/kg≤4六六六mg/kg≤0.05滴滴涕mg/kg≤0.05黄曲霉毒素B1ug/kg≤10铅(Pb)mg/kg≤0.2镉(Cd)mg/kg≤0.2汞(Hg)mg/kg≤0.02无机砷(As)mg/kg≤0.15添加剂/无3、其它要求:(1)本次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否则投标无效(2)、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将采购产品送到各学校,按需提供产品。(3)、指导学校设置符合大米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货到学校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序号 项 目标 准1楼层及通道底楼或二楼便于运输车辆进出。2 离地高度产品底层垫托板、箱底有垫仓板架空,离地10cm以上。3叠 放枕型叠放不得高于10包,叠放要一线齐,整齐堆放。严禁野蛮装卸产品,严禁坐、踏、卧产品。4与墙面的间隙四周离墙10厘米及以上,或者放置隔离板隔湿。5温 湿 度常温、相对湿度≤60%,冬季温度一般不低于10度。6 环 境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干净、无“四害”、有防潮措施、避免阳光直照。7产品状态无破损、渗漏、封口不严、感官较脏、受潮等现象,产品无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无异物、无异味和其他掺杂物现象。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应当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4)、应急处置要求 a、学生因食用配送企业提供的大米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人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事故,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b、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a、中标人需向采购方缴纳概算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精确到万元),存入苍溪县农村教育经费集中核算支付中心账户。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中标人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中标人另行支付。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产品有质量问题时有权送样品到法定监督机构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b、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C、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2)、售后服务内容a、电话咨询服务和宣传资料中标人必须印制产品储藏、食用知识等宣传资料并发放和张贴,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b、现场响应用户遇到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a、中标人接到校方产品质量问题通知时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b、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各学校指定专人按照原材料的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 c、中标人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每批次向学校和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供法定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 d、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e、中标人负责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其服务承诺(原件)。 f、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 5、投标人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或承诺不全的投标人,将在评分表中扣分。(1)、因投标方产品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2)、按时、按质、按量和服务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3)、对所配送的货物必须质量保证,对运输到学校的货物出现破漏、坏包、污染、变质等情况时,交货时无条件退货并更换。(4)、建立配送卡,专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与苍溪县教科局及所配送学校联系(教科局联系电话:****-*******)。(5)、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产品都要留样备查,并对中标产品投保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6)、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7)、若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不供货,采购方中止其配送资格,且中标人按每逾1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6、产品配送验收要求(1)、合同签订与产品验收学校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送货前,向采购人和学校提出验货申请,并上交一份由产品法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采购人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招投标文件组织初验,填制《政府采购验收表》,初验合格,方可给学校送货。学校接收时严格按相关参数、标准验收。(2)、配送时间和方式根据学生食用数量和产品保质期的要求,中标人应制定配送计划,春冬季节配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周,夏秋季节配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二周,并安全送达并搬运到各学校指定库房。注:以上技术参数及其它所有要求由采购人提供。第四包面粉1. 项目概述:面粉,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3.8元/公斤。2. 项目清单及要求(1)数量:总数量概算约800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2)标准:符合GB1355-86标准,达国家质量标准特制一等,主要用于制作馒头;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准和国家食品包装规定;每批次向学校提供法定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主要参数列表:项目名称单位技术要求气味、口味正常水分%≤14.0灰分(以干物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面筋质(以湿重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g/kg≤0.003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添加剂无 3、其它要求:(1)本次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否则投标无效(2)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将采购产品送到各学校,按需提供产品。(3)指导学校设置符合面粉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货到学校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序号 项 目标 准1楼层及通道底楼或二楼便于运输车辆进出。2 离地高度产品底层垫托板、箱底有垫仓板架空,离地10cm以上。3叠 放枕型叠放不得高于10包,叠放要一线齐,整齐堆放。严禁野蛮装卸产品,严禁坐、踏、卧产品。4与墙面的间隙四周离墙10厘米及以上,或者放置隔离板隔湿。5温 湿 度常温、相对湿度≤60%,冬季温度一般不低于10度。6 环 境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干净、无“四害”、有防潮措施、避免阳光直照。7产品状态无破损、渗漏、封口不严、感官较脏、受潮等现象,产品无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无异物、无异味和其他掺杂物现象。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应当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4)应急处置要求a、学生因食用配送企业提供的面粉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人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事故,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b、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质量保证 a、中标人需向采购方缴纳概算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精确到万元),存入苍溪县农村教育经费集中核算支付中心账户。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中标人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中标人另行支付。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产品有质量问题时有权送样品到法定监督机构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b、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c、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2)售后服务内容a、电话咨询服务和宣传资料中标人必须印制产品储藏、食用知识等宣传资料并发放和张贴,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b、现场响应用户遇到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a、中标人接到校方产品质量问题通知时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b、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各学校指定专人按照产品的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c、中标人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每批次向学校和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供法定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d、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e、中标人负责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其服务承诺(原件)。f、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5、投标人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或承诺不全的投标人,将在评分表中扣分。(1)因投标方产品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2)按时、按质、按量和服务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3)对所配送的货物必须质量保证,对运输到学校的货物出现破漏、坏包、污染、变质等情况时,交货时无条件退货并更换。(4)建立配送卡,专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与苍溪县教科局及所配送学校联系(教科局联系电话:****-*******)。(5)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产品都要留样备查,并对中标产品投保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6)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7)若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不供货,采购方中止其配送资格,且中标人按每逾1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6、产品配送验收要求(1)合同签订与产品验收学校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送货前,向采购人和学校提出验货申请,并上交一份由产品法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采购人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招投标文件组织初验,填制《政府采购验收表》,初验合格,方可给学校送货。学校接收时严格按相关参数、标准验收。(2)配送时间和方式根据学生食用数量和产品保质期的要求,中标人应制定配送计划,春冬季节配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周,夏秋季节配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二周,并安全送达并搬运到各学校指定库房。注:以上技术参数及其它所有要求由采购人提供。第五包食用油1. 项目概述:食用油,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13元/公斤。2. 项目清单及要求(1)数量:总数量概算约300吨(以实际供应量为准)。(2)标准:符合GB1536-2004标准的菜籽油,达国家质量标准四级,严禁采用转基因食用油。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准和国家食品包装规定;每批次向学校提供法定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严禁采用散装、灌装食用油。主要参数列表:项目名称单位技术要求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酸值 (KOH)Mg/g≤3.0过氧化值mmol/kg≤6.0溶剂残留量mg/kg≤50铅(Pb)mg/kg≤0.1总砷(以As计)mg/kg≤0.1黄曲霉毒素B1ug/kg≤10添加剂无3、其它要求:(1)本次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否则投标无效(2)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将采购产品送到各学校,按需提供产品。(3)指导学校设置符合食用油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确定专车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持证按要求送货到学校设置的专用存放场所,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应当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4)应急处置要求a、学生因食用配送企业提供的食用油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人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事故,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b、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质量保证 a、中标人需向采购方缴纳概算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精确到万元),存入苍溪县农村教育经费集中核算支付中心账户。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中标人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支付,产品质量安全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中标人另行支付。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产品有质量问题时有权送样品到法定监督机构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b、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c、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2)售后服务内容a、电话咨询服务和宣传资料中标人必须印制产品储藏、食用知识等宣传资料并发放和张贴,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b、现场响应用户遇到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a、中标人接到校方产品质量问题通知时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边远地区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b、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由各学校指定专人按照产品的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c、中标人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每批次向学校和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供法定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d、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e、中标人负责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其服务承诺(原件)。f、优惠售后服务内容: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投标人实际,自行提出更优的售后服务承诺。5、投标人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或承诺不全的投标人,将在评分表中扣分。(1)因投标方产品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2)按时、按质、按量和服务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3)对所配送的货物必须质量保证,对运输到学校的货物出现破漏、坏包、污染、变质等情况时,交货时无条件退货并更换。(4)建立配送卡,专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与苍溪县教科局及所配送学校联系(教科局联系电话:****-*******)。(5)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产品都要留样备查,并对中标产品投保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6)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7)若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不供货,采购方中止其配送资格,且中标人按每逾1日向采购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6、产品配送验收要求(1)合同签订与产品验收学校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送货前,向采购人和学校提出验货申请,并上交一份由产品法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采购人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招投标文件组织初验,填制《政府采购验收表》,初验合格,方可给学校送货。学校接收时严格按相关参数、标准验收。(2)配送时间和方式根据学生食用数量和产品保质期的要求,中标人应制定配送计划,春冬季节配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周,夏秋季节配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二周,并安全送达并搬运到各学校指定库房。注:以上技术参数及其它所有要求由采购人提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苍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