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横街53号301室房产

西横街53号301室房产

项目名称西横街53号301室房产
项目编号WXCQZ20007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于2019年11月18日批准
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0/4/2挂牌终止日期:2020/4/29 (延长至10月10日)
转让方
名 称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物
概 况
本次转让标的坐落于西横街53号301室房产,该房屋建筑物为混合结构,共6层,房屋用途为住宅。

权证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权证:锡北国用(2015)第002248号
土地使用权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座落:西横街53-301
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权类型:出让
终止日期:2066年10月20日
使用权面积:20.7平方米

房屋产权证:锡房权证字第WX********91号
房屋所有权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坐落:西横街53-301
建筑面积:124.48平方米
用途:成套住宅

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资产评估
情 况
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苏中资咨报字(2019)第7010号
评估基准日2019/9/30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转让标的评估值(万元)191.6
特别事项
说 明
1、标的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2、房屋内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转让范围内,由转让方处置。
转让底价191.6 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1、产权转让价款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也可申请贷款方式支付。受让方须确保在《交易合同》生效后120日内完成全部交易价款的支付。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太湖新城支行,账号:****************7469)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备查文件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十二次党委会纪要;
2、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咨报字(2019)第7010号《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以 5 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不超过6个月),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由产交所联系安排看样。
4、涉及房产限购事宜,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交易的,造成不能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的,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联系方式联系人桂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名称西横街53号301室房产
项目编号WXCQZ20007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于2019年11月18日批准
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2020/4/2挂牌终止日期:2020/4/29 (延长至10月10日)
转让方
名 称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物
概 况
本次转让标的坐落于西横街53号301室房产,该房屋建筑物为混合结构,共6层,房屋用途为住宅。

权证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权证:锡北国用(2015)第002248号
土地使用权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座落:西横街53-301
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权类型:出让
终止日期:2066年10月20日
使用权面积:20.7平方米

房屋产权证:锡房权证字第WX********91号
房屋所有权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坐落:西横街53-301
建筑面积:124.48平方米
用途:成套住宅

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资产评估
情 况
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苏中资咨报字(2019)第7010号
评估基准日2019/9/30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转让标的评估值(万元)191.6
特别事项
说 明
1、标的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2、房屋内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转让范围内,由转让方处置。
转让底价191.6 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1、产权转让价款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也可申请贷款方式支付。受让方须确保在《交易合同》生效后120日内完成全部交易价款的支付。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按挂牌价的30%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太湖新城支行,账号:****************7469)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备查文件1、资产转让批准文件: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十二次党委会纪要;
2、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咨报字(2019)第7010号《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以 5 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不超过6个月),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由产交所联系安排看样。
4、涉及房产限购事宜,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交易的,造成不能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的,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联系方式联系人桂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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