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智慧安防小区一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智慧安防小区一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智慧安防小区一期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济南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4日20: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15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智慧安防小区一期项目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或具备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法人分支机构可以持总部授权文件参加投标;(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76.000000 |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一期 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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