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_2021年畜产品采样及检测服务(分散)采购项目
七台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_2021年畜产品采样及检测服务(分散)采购项目
七台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_2021年畜产品采样及检测服务(分散)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7-04 21:02 发布人:七台河市中大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QTHC[2021]0314
七台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_2021年畜产品采样及检测服务(分散)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七台河市中大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七台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_2021年畜产品采样及检测服务(分散)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THC[2021]0314
计划编号:FS[2021]0138
2、采购需求:七台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_2021年畜产品采样及检测服务。
3、采购预算:49303.00元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潜在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向谈判小组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从事本项目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税务登记证(四证合一除外);
4、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除外);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开户证明;
6、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法人身份证;
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计量认证CMA资质(须包含食品领域);
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实验室场地、设备、人员方面应具备开展抽检工作所需的技术能力,能按期按质按量独立完成抽验任务并上报抽验数据;
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信息、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请于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0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到七台河市中大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方建材城D区252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1年07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到七台河市中大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方建材城D区252室)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六、采购单位相关情况
采购人: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9*****880
七、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代理单位:七台河市中大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方建材城D区252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1*****333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注: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如果供应商对此项目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超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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