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文化产品海外营销平台》之“中国文化产品电子商城系统平台”招标公告
《中国数字文化产品海外营销平台》之“中国文化产品电子商城系统平台”招标公告
文化部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录电视《中国数字文化产品海外营销平台》项目之“中国文化产品电子商城系统平台”的招标公告
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受北京中录电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中国数字文化产品海外营销平台》项目之“中国文化产品电子商城系统平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PIICDCGC*******
2、项目名称:《中国数字文化产品海外营销平台》项目之“中国文化产品电子商城系统平台”
3、招标内容:承担中国文化产品电子商城平台软件的开发与系统集成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在北京完成本项目的系统开发和集成工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在承担系统开发项目过程中所采购的第三方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中间件等)均须获得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和服务承诺函。原厂商拥有相应软件产品的完整知识产权。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软件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6)投标人须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6、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 8 月 21日至 2013年 9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京瑞大厦B座26层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8、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附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9、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10、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 9 月 13日上午08:30~09:00 (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3年 9 月 13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京瑞大厦B座26层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随投标文件或在投标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不少于投标金额1%的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6、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京瑞大厦B座26层
邮政编码:100021
联 系 人:郑帆 章磊 章秋娟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十里河支行
开 户 名: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支点国际资讯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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