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其他分析仪器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5日09:3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德丰大厦20楼200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16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德丰大厦20楼2006室)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燕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7696306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7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文渊;电话:0951-86885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燕霞;电话:0951-7696306 |
项目概况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WJC)2021-063
项目名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化学需氧量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PH自动分析仪、余氯自动分析仪、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控制单元系统、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系统、UPS稳压电源、温度计等;注:详细采购内容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验原件);3)税务登记证(验原件,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本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本证);5)投标单位如有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1)-5)条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德丰大厦20楼20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德丰大厦20楼20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
所需携带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
保证金缴纳金额:陆仟元整(¥6000.00元)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人的公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缴纳账户: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1000140900014151(宁夏银行总行营业部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09:30前,但投标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注:(1)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之后将缴纳回执单在银行打印后盖上投标单位公章带到开标现场以备开标现场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
(2)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变更、澄清、补遗”,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713号
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文渊;电话:0951-8688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
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燕霞;电话:0951-7696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霞
电 话: 0951-769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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