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回收处理流标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报废车辆回收处理流标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报废车辆回收处理项目流标暨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JW22-F3002)

截至2021年7月2日,我部报废车辆回收处理项目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不满足谈判条件,此项目做流标处理。现就该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发布公告,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报废车辆回收处理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1-JW22-F3002

三、服务名称、数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时间

服务

地点

备注

1

报废车辆回收处理

报废处理22辆车和5艘挂机艇(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1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回收及毁型处理工作

海南各市县

报价不得低于16.1819万元

说明

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包含拆装拆卸费、运输费、人工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报价方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信息页面并截图证明,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按照国务院2019年第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或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或相关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7日(08:00—11:30,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海南海口。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保密承诺书。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公对公转账,转账时应备注项目名称+标书款,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7月13日08时00分至08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www.zw.hainan.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甄助理(****-********)(173*****359

占助理(****-********)(157*****213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海南省某部

2021年7月2日


标签: 竞争性谈判 处理 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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