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秭归县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湖北省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秭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拟就秭归县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GCG[2013]019
三、项目内容:检验化验仪器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见谈判文件)
名称 | 数量 |
土壤(肥料)养分速测仪 | 8台 |
土壤墒情速测仪 | 8台 |
农药残留速测仪 | 8台 |
病虫测报灯 | 8台 |
病虫调查统计器 | 8台 |
双目解剖镜 | 8台 |
手持放大镜 | 40个 |
孢子捕捉器 | 8套 |
天平 | 8台 |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4.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经营范围包含经营仪器仪表相关设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B、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销售授权书(主要产品:农药残留速测仪、土壤(肥料)养分速测仪、土壤墒情速测仪、病虫测报灯、孢子捕捉器、病虫调查统计器);
C、供应商须提供主要植保产品生产制造商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合作证明文件或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推广证书,(植保产品:病虫测报灯、孢子捕捉器、病虫调查统计器);
D、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谈判。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4条《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13年8月22日起至2013年8月2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7.1.谈判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由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谈判申请人在2013年8月30日下午6时0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未成交单位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人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内退还,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内退还。
7.2.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从谈判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名:秭归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180*****292******** 咨询电话:0717?*******
款项到帐后,谈判申请人凭银行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8.2.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8.3.采购中心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3年9月5日上午8时00分---上午9时0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3年9月5日上午9时00分
9.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秭归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秭归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茅坪镇屈原路10号地址:秭归县信息中心大楼
联系人:韩庆忠联系人:郑士卿
联系电话:139*****408联系电话:0717-*******
传真电话:****-*******传真电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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