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口港临港工业区二期河道工程中心河西段、经五河北段招标公告
洋口港临港工业区二期河道工程中心河西段、经五河北段招标公告
如 东 县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RDS********8
1、工程名称:洋口港临港工业区二期河道工程中心河西段、经五河北段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东洋港办【2013】44号 (2)投资总额 1600 万元
(3)工程地点: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临港工业区 (4)建设规模:中心河西段:位于石材产业园北侧,沿已完成的中心河东段向西延伸,东与中心河东段衔接、西至临港工业园区一期东堤。河道宽度31米;经五河北段:位于经七路东侧,沿石材产业园已完成的经五河南段向北延伸,南至中心河、北至北横河。河道宽度28m。工程造价约 1600万元。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9-18 至 2014- 4–15 ,工期: 210 日历天
3、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 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不含临时)。 4、其他投标报名条件: ⑴、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④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⑤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⑥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⑦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⑧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⑨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内)。 ⑵、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 ⑶、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⑷、具体开标时间:2013年9月11日下 午15 时 30分,开标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⑸、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投标单位的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的2013年以来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或养老保险手册(若遇养老保险缴费特殊情况的,应提前与如东县招标办联系,电话****-********)。所有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 ⑹、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内); ⑺、中标单位在办理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科,提交县外企业在如东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办理的加盖单位公章的2013年度进县备案手续复印件;县内企业办理的2013年度信用管理手册年检备案手续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⑻、本工程招标资料费用肆佰元整,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收取。商务标电子光盘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如东招标办购买、自行刻录(电子光盘各投标人可在上班时间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7室购买)。 5、开标需携带的资料:
(1)资格审查文件(含资格审查原件)、技术标、商务标。 6、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2013- 8- 21至2013 - 9 - 11 7、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时间:2013年 月 日 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或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的“行业快讯”--“如东资格后审专栏”栏目,所有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40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00.00 元整。 8、确定中标人方式:本工程采用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确定中标人。 9、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长沙镇临港工业园区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6号
联系人:施小莉 联系人:王海军
电话:180*****208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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