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省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海省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10楼11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瑞辉公招(货物)2021-016
项目名称:青海省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青海省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试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其他资质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10楼1109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4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五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五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瑞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57号水电大厦十楼1109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马海祥
项目联系方式:****-*******转60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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