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直饮水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直饮水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邀请公告

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直饮水工程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21-HW(CZ)-059)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直饮水工程项目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21-HW(CZ)-059

3、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直饮水工程项目,含净水主机、即热型挂壁式冷热饮水机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3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湖南”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用郴州”网查询的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

5、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1、2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2日(北京时间)

2、获取文件地点:各供应商应按本章第四点要求携带纸质证明文件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进行现场报名。同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s.hbncp.com.cn/)进行网上确认;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电子文件方式:

(1)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s.hbncp.com.cn/)中进入“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完善数字证书信息的相关资料并提交审核。

(2)已完成审核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采购文件。在“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采购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3)通过网络下载,其采购文件与备案的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完善数字证书信息的相关资料等事宜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90或********6)。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骆仙路与民生路交汇处>)。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在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s.hbncp.com.cn/)进行线上上传,并带纸质响应文件到开标地点参与投标。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视为放弃。

2、投标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供应商在2021年7月16日9:30至10:00时进入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s.hbncp.com.cn/)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请联系平台客服协助)。

5、开标场所: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会议室。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

九、确认

请你单位于2021年7月13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二。

十、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507号

联系人:李冬 电话:185*****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2室

项目联系人:周玲彤、李路、凌敏 电话/传真:****-*******

十二、其它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南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66、181*****110

3、请供应商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

4、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90或********6。

5、如投标人代表是近期从广东省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入郴返郴人员的,需提供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若因未作核酸检测或未带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导致不能参与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日期:2021年7月5日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 (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确认通知

谈判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 年 月 日发布的 (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 (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谈判 直饮水工程 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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