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绥化市安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九标段
2021年绥化市安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九标段
2021年绥化市安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九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2021G0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绥化市安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达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绥化市安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供货地点:共涉及3个乡镇14个行政村(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4.4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5万亩;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前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9个标段,其中:
第二十九标段:土壤养分速测仪、土壤酸度计、土壤盐度分析计、土壤重金属测定仪、多参数土壤水分记录仪、便携式土壤水势测定仪、土壤紧实度仪、固定式无线农业气象监测站、积温积光仪、手持农业环境监测仪、高智能封环境测试及分析评估系统、土壤呼吸检测仪,招标控制价为1,067,663.3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第二十九标段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实验仪器”或“农业仪器”等,具体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需具有合法的产品来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未被省级或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出现兼投情形按开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投标资格,同一时间开标按标段顺序确定投标资格。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7月05日18时00分至2021年07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9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1年07月29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
踏勘地点为:安达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女士****-*******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安达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安达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4楼
联系人:卢先生、孙女士
邮箱:zx87696089@126.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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