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公主岭市范家屯镇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富强南路(硅谷大街-南一街)】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富强南路(硅谷大街-南一街)道路工程、交通标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637.99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001003

建设单位: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城镇化置业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富强南路(硅谷大街-南一街)】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公主岭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内

总投资(万元):637.99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富强南路(硅谷大街-南一街)道路工程、交通标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8月08日至2022年06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4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周晗

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7月14日 16时30分

公告正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范家屯镇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21]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城镇化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主岭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项目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A****************001001;建设规模:复兴南路(硅谷大街-南一街)、富强南路(硅谷大街-南一街)、南一街(富强南路-复兴南路)道路工程、交通标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等;第二标段:项目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复兴南路(硅谷大街-南一街)】施工;招标项目编号:A****************001002;建设规模:复兴南路(硅谷大街-南一街)道路工程、交通标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等;第三标段:项目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富强南路(硅谷大街-南一街)】施工;招标项目编号:A****************001003;建设规模:富强南路(硅谷大街-南一街)道路工程、交通标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等;第四标段:项目名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一街(富强南路-复兴南路)】施工;招标项目编号:A****************001004;建设规模:南一街(富强南路-复兴南路)道路工程、交通标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照明工程等;

2.2建设地点: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内

2.3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公主岭市范家屯镇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第二、三、四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第二、三、四标段:2021年8月8日至2022年6月30日,工期327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第一标段: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第二、三、四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根据施工最高投标限价计取监理费折扣系数不高于 0.5;第二标段:*******.01元;第三标段:*******.47元;第四标段:*******.3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第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及身份证原件。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 60 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本项目(标段)依法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2021年07月08 日至2021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网上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联系人及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开标室,同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

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城镇化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公主岭市范家屯镇

联系人:周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主岭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联系人:李敬涛

电 话:139*****1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支行

账户名称:公主岭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719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财政局电话:****-*******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公主岭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7@qq.com">********17@qq.com

地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88号(住建局五楼)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136100

2021年07月05日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保障 公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公主岭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