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2021年度站段管理技术改造零小(第一批)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2021年度站段管理技术改造零小(第一批)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2021年度站段管理技术改造零小(第一批)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JJW-2106-44
本招标项目已由段领导班子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内容
JA-01:2021年零小—本段探伤组HXN3B型整体轮实物对比试块购置,数量1块
JA-02:2021年零小—本段探伤组涡流探伤仪购置,数量1台
JA-03:2021年零小—信阳探伤组超声波探伤仪购置,数量2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 招标文件发售
1.1发售时间: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发售地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材料科(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1161号)。
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两份资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江岸机务段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若投标人不来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可将以上两份资料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jajwdclk@163.com,并与联系人(详见联系方式)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1.5本项目文件不收取标书费,报名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以《江岸机务段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为准,必须填写准确,江岸机务段材料科将留存备查;未报名包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3. 投标文件递交
3.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07月26日上午08时15分至09时00分在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材料科开标室(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1161号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材料科三楼评标室)当面交给招标人。
3.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26日上午9时00分。
3.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
4.1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上午9时00分。
4.2开标地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材料科开标室(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1161号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材料科三楼评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非法人且无授权不得参与开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上同时发布。
五、其他说明
5.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将按照《武汉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元。
5.3本项目若需提供样品,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请在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在开标地取回,逾期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1161号
联 系 人:余工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1161号
电 话:***-********
电子邮箱:jajwdclk@163.com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
2021年07月05日
公告附表:
包件明细表 |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2021年度站段管理技术改造零小(第一批) | |||||
项目编号 | JJW-2106-44 | |||||
序号 | 包件编号 | 包件名称 | 资格条件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JA-01 | 2021年零小—本段探伤组HXN3B型整体轮实物对比试块购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及用户评价意见等; 5.投标人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签订合同后 60日内 | 江岸机务段 指定地点 | |
2 | JA-02 | 2021年零小—本段探伤组涡流探伤仪购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产品须通过科学成果技术鉴定,取得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依据《机车无损检测设备、器材质量认可实施细则》获得原铁道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及用户评价意见等; 6.投标人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签订合同后 60日内 | 江岸机务段 指定地点 | |
3 | JA-03 | 2021年零小—信阳探伤组超声波探伤仪购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产品须通过科学成果技术鉴定,取得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依据《机车无损检测设备、器材质量认可实施细则》获得原铁道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及用户评价意见等; 6.投标人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 签订合同后 60日内 | 江岸机务段 指定地点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