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第一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招标公告(二次)
南通市海门第一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招标公告(二次)
南通市海门第一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南通市海门第一中学校园绿化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第一中学校园绿化养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HMXS2021-047 1.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实施形式:包工包料。 2.养护期:2021年7月10日——2022年7月9日。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2018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3个已完工的校园绿化养护或校园绿化施工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3. 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1年以上或初级职称3年以上(提供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四、标书发售地点: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详见附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 7月 6 日9点00分。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区教育局1016室 七、现场考察时间:自行考察。 八、本项目必须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考察地点:南通市海门第一中学校园内。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 138*****590 备注: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实地考察,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可能有误差,中标后总价不予调整。如不实地考察,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南通市海门第一中学校园绿化维护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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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第一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标准 本标准适合本单位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花卉、草坪、地被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同时对其他管理事项提出要求。 一、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植物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2、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 %以下。 3、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4、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6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5、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 6、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二、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1、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2、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3、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4、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二)树木修剪的时期 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 1、乔木修剪 (1)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2)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3)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2、灌木修剪 (1)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2)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3)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4)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5)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6)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7)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8)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9)花灌木修剪应注意的事: a) 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 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c) 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3、绿篱及色带修剪 (1)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 (3)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4、藤木修剪 (1)吸附类藤木,应在生长季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 (2)生长于棚架的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3)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4)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 (三)灌水、排涝 1、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 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2、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3、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4、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6、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7、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四)中耕除草 1、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2、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3、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五)施肥及土壤改良 1、应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2、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3、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4、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5、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埯,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 (六)更新、调整和伐树 1、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3、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 4、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 5、更新树种: 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 (七)病虫害防治 1、防治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2、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3、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4、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5、化学防治 a) 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b) 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6、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7、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8、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 9、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在新植3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绕草绳等防寒措施。 10、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11、对紫薇、木槿、大叶黄杨等易发生春季哨条的树种,宜于上年初冬和当年早春适量喷洒高酯膜等抗蒸腾剂。 三、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1、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 2、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 3、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宿根花卉应特别注意返青水和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加设排水孔。 4、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特别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 5、结合浇灌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6、宿根花卉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1年生草花花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 7、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 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清理株间的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 8、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9、对不耐寒的宿根花卉应分别采取覆土等不同防寒措施,确保安全越冬。 四、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草坪的养护管理,应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草坪的功能进行。 (一)修剪 1、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2、剪草的高度以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 a) 冷季型草:要定期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cm~10cm。 (二)浇水 1、除土壤封冻期外,人工草坪应适时进行浇灌,每次要浇足浇透,浇水深度不低于20cm。雨季应注意排水,干热天气尤其是冷季型草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上冻前要浇足浇透冻水。 2、严禁使用撒过融雪剂的积雪补充草坪土壤水分。 3、在使用再生水灌溉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三)施肥 1、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之后每年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 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50 g/m2~150g/m2,或施10 g/m2尿素或10 g/m2磷酸二铵等;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晚秋,可施氮、磷、钾复合肥或纯氮肥2次~3次,每次约10 g/m2~15g/m2。暖季型草,如野牛草等可于5月和8月各施10 g/m2尿素。 2、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 (五)除杂草、补植 1、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 2、使用除草剂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3、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 4、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 5、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 (六)病虫害防治 1、草坪的病虫害防治,应在加强养护管理的基础上,以防为主,综合防治。 2、草坪病害以冷季型草最为严重。化学防治应在5月初开始,此后根据病情适时喷药。 3、草坪害虫主要有:蛴螬、蚜虫、螨类、黏虫、淡剑夜蛾、地老虎等,草坪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五、草花管理 四季草花,应季及时更换,花卉枯萎时间不超过五天。更换的品种多样变化,每个季节有一种主花,同时搭配各种配花。冬春季节以雨衣甘蓝为主,搭配金盏菊、雏菊等;春夏季以矮牵牛为主搭配三色堇、孔雀草等;夏秋季以太阳花为主搭配百日草、孔雀草、一串红、长春花等。 第三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 项目要求 1、本次招标绿化养护期限为壹年。 2、本次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养护期内无特殊原因,合同额不作调整。 (2)本次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工具、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所有与安全有关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发包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责任。 二、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根据中标价结算。 2、每半年支付50%维护款,维护到期后经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付清。 3、项目履约完毕后,业主单位可根据中标单位的合同履约和检查验收情况确定决定是否续约,在不增减项目的前提下,续约价格保持本次中标价不变,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养护周期合同,最多续签不得超过5年。 三、 其它相关说明: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1、 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 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合同相关要求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送至海门市教育局,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采购单位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采购单位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 5.投标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5)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6)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 (2)投标方免费提供的项目,也应报价并注明免费,不计入报价总价。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4)本项目将现场进行现场最终报价,请做好现场报价的准备。 (5)本项目最高限价: 7万元。 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 3、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符合招标文件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相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继续报价,直到出现最低报价为止。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1)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的第1页。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承诺函》、《诚信承诺函》、 等投标文件附件格式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mggzy.haimen.gov.cn“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中下载。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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