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2021年7月新能源电池租赁招标公告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2021年7月新能源电池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JYGJ-DGGS-WZ-202... | 项目名称: 2021年7月新能源电池租赁项目 |
|
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2021年7月新能源电池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 2021年7月新能源电池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由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承建的广州地铁12号线项目所用新能源电池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中交隧道局盾构公司现有计划对8列55T、4列60T牵引机车进行新能源电池租赁,目前存放西南基地。具体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设备以租赁形式进行使用,保留以租代购权利,设备退场前明确是否进行回购。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和代理商。 3.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销售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3生产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6 近3年内(2018年至2020年)至少有2项中大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经销商如没有相关供货业绩,可用代理的生厂商供货业绩代替,但必须出具生产商相关代理证明文件。 3.7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9新能源电池品牌及技术要求:锂电池为国内知名动力锂电池品牌,具备蓄电池性能远程监控功能。 3.10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需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经审核通过成为一公局集团层级下的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的供应商后才可参与报名(注意:需先在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成功参与后再购买标书),未注册或非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于2021年7月5日15:00至2021年7月9日15: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整标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重复缴纳、缴纳标书款后未在截止时间前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的(注意:各投标人应注册成为我公司合作供应商后在系统招标公告下发成功点击参与后方可将购买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均不退回标书款,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9日14:0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xx项目xx材料xx(包件号)包件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截图于2021年7月9日14:00时前发至邮箱shanzhihao@cfhec.com ,售标截止日前每日的上午12:00、下午17:00前为投标人开通售标权限,开通后会回复相关邮件请投标人注意查收,(邮件标题栏填写“**(投标人名称)**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号名称: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账 号:0200203319020196962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10:00时前。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及评标时间8.1开标时间:2021年7月19日上午10:00时。 8.2评标时间:开标后十五日内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8.3开标方式: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采取线上开标。 9.公告媒体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 联系人:单志浩联系电话:17667502773 邮箱:shanzhihao@cfhec.com 招标项目部联系人及电话: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 2021年7月5日 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注: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招 标 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世通国际大厦C座10层1007 联系人:单志浩联系电话:17667502773 邮箱:shanzhihao@cfhec.com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盾构工程分公司 2021年7月5日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
A1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
A2 |
包件说明: |
物资信息: |
|
相关公告列表 |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北京
北京
北京
北京
北京
北京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