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其他货物等招标公告

“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其他货物等招标公告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采购其他货物等网上竞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本项目采购清单受理编号:********0110。 项目编号:GZIT2013-XJ005152。 项目名称: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网上竞价采购项目(********0110)。 采购内容:采购其他货物等一批。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 联系人:詹向粤; 联系电话:********; 传真:********。 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3年08月23日10时00分至2013年08月23日16时00分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项目具体要求:
9.1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元。 9.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4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9.5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9.6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相关规定:
 

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㈡.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㈢.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㈣.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报价响应原则:
 

㈠.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㈡.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㈢.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㈣.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㈡.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㈢.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㈣.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㈠.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㈣.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㈤.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需求列表
供应商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 无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其他货物 1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完全数字化控制,并负责整个系统的电力控制;会议控制主机最多可连接128台会议单元,通过会议扩展主机,一套会议系统最多可接入4096台会议单元; 最多可连接36台翻译单元,实现11+1种语言同声传译功能; 具有回声音消除功能;具有啸叫抑制功能; 具有背景静噪功能; 采用专用8芯航空插头连接; “手拉手”串接模式; 具有音频输入接口; 具有多组原音通道输出; 发言人数限制功能:发言单元数量1/2/4/6可调,主席单元不受限制;具有IC卡签到功能;支持表决、选举、投票功能;单元具有耳机插口,音质清晰;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为直流24V,属安全范围;手拉手"电缆串接模式,便于安装和维护。支持FIFO,NORMAL,FREE,APPLY多种会议模式;本系统可以连接电脑进行操作,也可脱离电脑独立工作。由主机面板选择系统控制模式:电脑控制模式和主机控制模式。支持自动摄像跟踪功能; 配合电话耦合器可以进行远程电话会议;配合中控可实现自动跟踪功能。功能要求:代表资料软件模块:会议日程软件模块:签到软件模块:软件菜单模块:用户管理软件模块:会场设置软件模块:座位编排软件模块:人员分组软件模块:议案编辑软件模块:议程控制软件模块:支持签到、投票表决及数据管理功能; 主机可安装在19英寸标准机柜上。带TYCG创新型/数字身份显示主席单元读写器:用于IC信息读写。3个主席单元,17个代表单元,最新时尚嵌入式设计,外形简洁明快,尺寸12cm*6.5cm;采用高密航空8芯接头及连接线缆,使设备连接更回稳固,更好的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心型指向电容式话筒并带发言及申请发言两种指示灯,发言(红色),申请发言(绿色);自带2米连接电缆;采用旋钮式插头咪杆,性能更加稳定,也可拆卸方便存放;单元具有耳机插口,音质清晰;频率相应:100Hz-16KHz灵敏度:-44dB±2dB参考讲话距离:200~600mm可绕式双段电容麦克风,并配可更换式防风罩/话筒杆要求55厘米/具有有线同声传译收听功能,7+1语言通道,具有音量调节主席单元特性/系统中主席单元不受限制,并可置于回路中任意位置/具有一组耳机输出插孔和一组无线MIC输入/具有强制切断列席单元麦克风发言的优先功能和主席优先的提示音,且不受其它主席单元的强制切断 / 专业会议设备机柜/20个嵌入式发言单元必须要根据会议桌子现场开孔嵌入安装,如损坏会议桌面(含刮伤面板)必需赔偿全套相同型号材质会议桌并继续现场开孔安装嵌入式发言单元,设备所需数据线必须开槽藏地板里面,以上所需施工费用(含所需材料费)全部由中标方支付。
二、采购人要求:
以上所有硬件设备服务要求:原厂承诺三年上门保修及保养,如需返厂维修必需提供相同型号设备使用。所有配件含三年上门保修及保养。
(1)为确保所投产品的渠道合法,所有产品由原厂直接发货到最终用户方(以外包装标签信息为准)投标商在投标中必须对以上设备的保修时限进行承诺,并且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的节能证书编号,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节能证书以便采购人核实确认,否则用户单位有权不予验收并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2)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签订合同时提供主要设备(音箱,激光灯,话筒,DVD机,机柜除外)原厂商盖章出具针该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送到我单位,以证明所投产品有正规的供货渠道。在我单位确认授权函原件的真确性后,方能签署合同,否则视作报价无效处理。
(3)要求供应商在供货时必须提供原厂商盖章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所供货物的免费上门全保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和供货证明函,否则报价无效。
(4)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供应商的报价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应配置的相关组件,必须是原厂原装。
(5)其它要求:各供应商需仔细阅读我单位要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完全响应,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用户的需求时间,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或者响应时照抄参数,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与其参数不相符者,采购人有权视其为报价无效处理并投诉,若成交后冒称看错要求再与我单位谈判,耽误时间者一律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并追究损失。
(6)、以上函件任何以总代理、经销商授权书形式均视为无效。
本项目合同附件:GZIT2013-XJ005152-HT(请点击打开浏览)。 有关此次竞价项目之事宜,可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姚震乾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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