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7月5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7月5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5日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 邮 编:028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辽市九鼎塑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级塑料包装容器生产项目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镇二号村

通辽市九鼎塑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嘉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6229m2,建设生产车间、库房、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安装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630吨塑包装容器。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拟采取措施: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注塑、塑料制品挤出工序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食堂油烟。拟采取措施: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解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专用管道引至房顶排放。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挤塑机、吹瓶机、注塑机等设备运行噪声,车辆运输噪声。拟采取措施:墙体隔声、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底座,加强车辆进出管理、禁止鸣笛等。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光氧废弃废灯管、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灯管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项目 经济技术开发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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