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黑龙江区域自购物资集中(三)招标公告

吉林、黑龙江区域自购物资集中(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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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黑龙江区域项目自购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J-A-WZ-2021-17号

1.招标条件

1.1中国中铁桓仁至集安高速公路第03工区项目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吉林中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河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孵化基地及一期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白山市开发区,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以该项目的空调及配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白山市扩建4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白山市住建局,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步道砖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3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工程为长春市铁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相关城市政府合作的PPP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市铁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还未落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的井盖、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路缘石公开招标采购。

1.4德惠项目: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德惠市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工程为长春铁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与德惠市政府合作的PPP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惠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的:二灰碎石、立缘石、生石灰、沥青混凝生石灰、土进行公开招标。

1.5哈尔滨道外区工业园项目: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寒地产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区域合作局投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区域合作局,施工单位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的球墨铸铁管、钢筋混凝土预制管道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6长春新立城项目: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新立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净月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PPP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的钢筋、钢筋混凝土管、预拌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7长春兰家项目:长春市宽城区兰家城镇化基础设施PPP项目为长春铁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相关城市政府合作的PPP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以上项目的钢材及水泥稳定碎石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桓仁至集安高速公路03工区项目部起讫里程拟为K235 440~K258 067.39,线路全长22.627km,合同额22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桥梁16座共3580双延米,占线路全长的15.8%,其中特大桥1230双延米/1座、大桥1910双延米/9座、中桥440双延米/6座、小桥26双延米/2座;隧道3座共7037双延米,占线路全长的31.1%,其中3234双延米/1座、3412双延米/1座、391双延米/1座;路基11984双延米/22段,占线路全长的53.0%;涵洞27座,互通立交2处、服务区1处。

2.2白山市扩建4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工程概况:白山市扩建4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工程内容: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规模为4万吨/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山市浑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69公顷。

本工程建设地点毗邻既有虹桥污水处理厂,该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市政用地,厂址南临浑江,位于浑江的下游,浑江区的地势低点,靠近受纳水体;北部为加气站。

工艺: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生化池 辐流式二沉池 滤布滤池”工艺。

执行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孵化基地项目工程概况:白山经济开发区在位于白山市城区东北方向约70公里,紧邻靖宇县城西侧。新区北起富阳村和义胜村村路及大北山山脚,西至大北山村小学,南至靖宇至四海林场乡道,东至靖宇县火车站,由营抚公路省道302线和宇辉铁路分隔为南北两区。占地規模约331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10.5平方公里。本次建设项目即位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内,是中央商务核心区对外的一条主干道和景观大道。

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基础设施及一期道路工程包含丁香街和枫叶路。丁香街初步设计长3415米,宽60米,及其配套的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燃气、热力、电力工程等。枫叶路初步设计长2677米,宽24米,及其配套的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燃气、热力、电力工程等。

孵化地基临建工程位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孵化基地项目位于梧桐路与丁香街交口,处在综合功能区及创新发展带的中心位置,南北连接中央商务核心与创业中心,东西连接物流中心与旅游中心。地块用地面积3.5802公顷,总建筑面积为30270.59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27126.47平方米,地下建筑物面积3144.12平方米。建筑体量空间上分为主体和裙房两部分。主体共九层,中心为约950平方米的共享空间。其中包括了展厅、金融中心、双创中心及研发红心。裙房分为东西两侧,均为两层,主要业态分别为商务中心和政务中心。地下部分保护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两部分,共计22个车位。战时可做人防工程使用,为核五常五一等人员掩蔽所。本工程结构主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部分建筑高度43.8m;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一级,地下一级。

2.3松原海绵城市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东南部,含盖石化园区、经济开发区、城市建成区的部分用地,总面积20.6平方公里。本次实施的内容包括:无名泄支水环境综合整治(近期)工程、雨污分流及道路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沿江泵站及镜湖公园改造工程等5个子项目,合作期25年,建设期为3年,动态总投资约44.24亿元(其中土地征迁费约8.26亿元,约占总投资的18.67%)。

2.4德惠项目概况:

2.4.1西环城路道路及排水工程设计起点为德农路桩号为0 000,设计终点为德惠路终点桩号为2 7171.716.全长2717.716米,道路为两块板一种形式,道路总宽度34米,行车道宽度12米 绿化带宽度10米 行车道宽度12米,两侧设有3m宽人行道。场地南高北低,大部分为耕地,少部分为居民区。雨水管线总长度5506m,单线布置,管径为d300~d2000。污水管线总长度3667m,单线布置,管径为d500~d1500。

2.4.2德惠市惠新路公铁立交桥新建工程

本工程起点位于既有惠新路与新风街交叉口,终点位于 K0 880,设计范围内道路全长 1140.204m,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 30km/h。道路起点附近有烟草家园、鼎盛家园及荣鑫家园,沿线经过粮米加工厂、德惠站咽喉区、长春工务段轨料基地。

惠新路与德惠站咽喉区交叉,共计与粮专、味专、5 道、3 道、Ⅰ道、6 道、4道、Ⅱ道、段管线 9 条铁路线交叉。

桥位处京哈上、下行线均为直线,京哈下行线里程为 K1083 160.4,60kg/m 钢轨,无缝线路,钢筋混凝土轨枕,上、下行线均位于 1.6‰的下坡段,京哈线为电气化铁路。

2.5哈尔滨道外区工业园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共有土建工程、道路工程、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线工程、雨水、污水泵站及配建道路工程、防护绿地工程等组成。

项目标准厂房建设:总用地面积94036.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222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共分为YYZ-04-1、YYZ-05-1 、YYZ-06-1三个地块。YYZ-04-1地块设置为钢结构厂房三座及相关配套设施;YYZ-05-1地块设置为钢结构厂房两座及相关配套设施;YYZ-06-1地块为综合服务中心,共有宿舍及宾馆、食堂展厅及综合服务楼三大模块组成;配套基础设施:该园区拟建道路7条,道路总长度约3730.3米;污水处理场1座,建设规模1.0万m3/d;雨水;污水泵站1座;防护绿地:总面积约26986平方米。

2.6长春新立城项目概况:

(1)点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新立城污水处理厂(近期2025年2.5万m3/d,远期2030年达到5万m3/d),工程出水符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北京)中的B标准后排放至伊通河。

(2)污水处理工艺:A2/O 高效沉淀池 V型滤池 臭氧催化氧化工艺。本工程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脱水后运至长春市污泥处置厂进行统一处理。

新建污水干管DN500~DN1500,总长28.2km,泵站5座;村屯支管DN150~DN400,总长度114.42km,村屯内泵站20座;新建分散式村屯污水处理系统26套。

(3)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生态沟渠81.80km;生态调蓄塘38万m3;新建尚家河及大南河河口保育湿地124.32ha;沿主河新建生态缓冲带50.41km;建设护栏55.4km;

(4)内源污染治理工程:包括河道清淤27.88万m3,回填壤土及砾石22.65万m3,建设生态护坡28.74万㎡。

(5)智慧水务工程:新建系统1套,建设控制中心一座。

本工程分为两标段进行施工,我单位为二标段,目前根据项目管理公司的任务划分, 我标段主要负责点源污染治理工程的新建新立城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污水干管18.789Km、新建提升泵站2座、村屯支管线66.199Km、村屯内泵站8座、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9套。剩余面源治理工程、内源治理工程和智慧水务工程暂时未做任务划分。

2.7长春兰家项目概况: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包含主体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道路共计27条,其中新建道路24条,大修道路2条,道路改造1条,已进场施工15条(新建道路13条,大修道路2条),本次招标已进场施工的13条新建道路中10条道路的剩余钢材及水泥稳定碎石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地材投标人资格条件(含河砂、地材一包内材料)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施工企业。

3.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满足项目所需投标物资年产量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必须满足项目所需的供应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19、2020)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供应生石灰及施工质量必须满足JC/T479-2013《建筑生石灰》及其设计要求、达到一级灰以上标准,生石灰重量不大于1.25-1.3t/立方米,氧化钙加氧化镁含量不小于85%,未消耗残渣小于10%,二氧化碳小于7%,产浆量大于26dm3/10kg。

3.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沥青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满足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3.2.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日生产能力1000立方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日生产能力证明以外需提供供应能力证明资料;施工单位满足施工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

3.2.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和2020年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家及代理商无须提供)。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本合同段施工要求和需要,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施工质量必须满足JTG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E20-2011《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一年内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2.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水泥稳定碎石投标人资质要求(不包括地材一包内材料)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满足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3.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日生产能力证明以外需提供供应能力证明资料;施工单位满足施工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
3.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注册厂家无须提供)。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19、2020)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步道砖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营业范围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4.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500平方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日生产能力证明以外需提供供应能力证明资料。

3.4.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注册厂家无须提供)。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混凝土路面砖》(GB 28635-2012)、《无机地面材料耐磨性能试验方法》(GB∕T 12988-2009)、《混凝土路面砖性能试验方法》(GB∕T 32987-2016)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19、2020)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4.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具有近两年(2019、2020)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4.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7.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路沿石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5.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200立方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5.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为吉林市蛟河市天岗镇天岗岩(吉林白),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GB/T 18601-2009及其它相关标准,并符合《2013年度第3季度天然建筑石材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要求,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19、2020)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5.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近两年(2019、2020)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投标人资格条件

3.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6.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3000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日供应能力3000米以上。

3.6.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2020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家及代理商无须提供)。

3.6.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JGJ94-2008、GB50202-2018、GB/T5223-2014、GB/T13476-2009、图集10G409要求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或代理商提供2019年以来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6.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钢筋混凝土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3.7.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7.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200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日供应能力200米以上。

3.7.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2020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厂家及代理商无须提供)。

3.7.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1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混凝土管用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GB/T 11837-2009)、《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试验方法》(GB/T 16752-200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图集06MS2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或代理商提供2019年以来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3.7.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球墨铸铁管及配件、井盖投标人资格要求

3.8.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需具备施工能力。

3.8.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50吨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周供应能力50吨以上。

3.8.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20年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8.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标GB/T23858一2009的相关技术标准,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0年以来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8.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

3.8.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钢筋投标人资格条件

3.9.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9.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9.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
3.9.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19、2020)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9.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两年(2019、2020)至少有三项公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9.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预拌混凝土投标人资格条件

3.10.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 10.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30万立方米及以上生产线。

3.10.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0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10.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J64-2000)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19-2020)的市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0.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两个国家或地方重点公用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必须具备连续供货能力,必须将所供的混凝土运抵招标人所指定的地点的运输保障能力。

3.10.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0.7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波形护栏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1.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日生产能力200米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经销商日供应能力200米以上。

3.1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及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出具2019年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新注册厂家无须提供)。

3.1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

3.1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1.6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空调投标人资格条件

3.1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厂商,必须具备相应数量的供应能力,营业执照中需体现安装资质。

3.1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的授权及证明资料。

3.12.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人民币;提供2019至2020年连续财务会计报表。

3.1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二年(2019、2020)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020年新注册公司提供当年即可)。

3.12.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近两年年(2019、2020)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1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股份公司或中铁一局限制交易内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2.7其他要求: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品牌要求为美的。

3.13所有包件的代理商不得与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投同一个包件。若出现此类情况,视为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串通投标,招标人有权认定投标文件无效。以上包件对业绩的要求,若投标单位为2020年7月至报名截止时间期间成立的新公司,可以不予以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成功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 “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特别提醒: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的同时使用该密码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为其投标报价解锁。

4.3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物资进行“响应” “开标后自动解锁”(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4.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各包件售价(详见附表1),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全 称: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2200 1380 3000 5502 303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汇款单须注明: XXX物资标书款 包件号

汇款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无法开具发票只提供标书款收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

4.5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请于2021年7月12日18:0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件2)、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标书款汇回执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件(********5@qq.com">********5@qq.com),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工地现场考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查工地,具体地点路线可与项目部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9:30时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开标地点,并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12个小时在电子商务平台编制报价资料,各位潜在投标人在上传文件和报价时,请选择自动解锁,不要设计解锁密码,避免影响正常网络报价的完整性。(请各投标人尽量提前上传,以免网络问题延误,自动解锁只有过了开标时间,方可解锁,不存在开标前网络价格的泄露事宜。)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蔚山路4370号紫金国际公寓A座9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收件人:陈龙 联系电话:157*****722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蔚山路4370号紫金国际公寓A座9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2日9时30分,线上线下同时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提前1-3日选择顺丰等可靠的快递公司邮寄,凡邮寄过程中发生丢失破损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开标

①开标时间:2021年7月22日9时30分。

②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蔚山路4370号紫金国际公寓A座9楼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可以打开鲁班商务网,进入对应的供应商门户,点击开标大厅,详细阅知各个厂家的报价,并在网上签字(法人、授权代理人)确认报价。

7.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8.2招标人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国防道49号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二公司公司物设部 陈龙 联系电话:157*****722

白山地区项目联系人: 刘国超 联系电话:133*****413

松原海绵城市项目联系人: 张家齐 联系电话:177*****326

桓集项目联系人: 王伟 联系电话:155*****000

哈尔滨工业园项目联系人: 张立珩 联系电话:138*****118

兰家城镇化项目联系人: 许文博 联系电话:182*****127

德惠项目联系人: 雷延龙 联系电话:186*****245

新立城项目联系人: 焦义鹏 联系电话:180*****898

电子邮箱:********5@qq.com(陈龙)

9.附件

附件1:招标内容、物资需求明细

附件2:投标申请表

附件3:专用合同范本

附件4:白山项目波形护栏和标识牌图纸


标签: 物资 区域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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