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养中心区内部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二次 招标公告
市政管养中心区内部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二次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1-12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区内部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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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为尽早发现路基空洞等病害隐患,及时消除道路塌陷安全隐患,确保道路行车安全,需对航空港区内部分城市道路存在塌陷隐患的14公里道路进行雷达检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2、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服务要求 5.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按要求完成检测并出具满足规范要求的成果文件; 5.4、检测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检测成果 5.5、服务期:检测成果技术评定合格之日起一年 5.6、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5.7、资金来源:已落实 5.8、本项目是否仅面向中小企业:是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4、供应商需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6、与采购人及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申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附件,且不得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7月06日 至 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交易系统平台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赠之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西 100 米路北) | |||||||||||
六、发布公告 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开标时供应商应携带单位CA按照要求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递交);本项目采取远程开标方式,开标活动由监督部门全程现场监督。供应商通过网络递交标书、远程解密,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 2、本项目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递交任何纸质文件资料或物品。对于开评标环节需查看的企业资质证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将该部分资料制作进入《响应文件》并做真实性承诺,不再提供原件。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加密,采购人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市政管养中心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513629688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航海东路与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北一百米路西创业大厦五楼 | |||||||||||
联系人:陈老师 | |||||||||||
联系方式:1561797022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 |||||||||||
联系方式:1561797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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