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一期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1〕15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代建项目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紫洞科力远侧地块。
2.3 项目建设规模: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一期建设工程,总建设投资约7亿元。本项目为教育科研用地,项目占地面积436亩,可用建设地块总计193亩,一期建设范围177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容积率不超过1.8。其中包括行政综合楼(地标建筑)、门楼、报告厅楼、教学楼、教师公寓、学生宿舍、食堂等,可容纳1100名学生:① 按标准化高等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建设标准,配置所需的各类辅助教学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② 按标准化高等教育学校标准,建设室外体育场及相关设施。③ 拟建设负1层地下室,用于满足学校机动车停放及设备用房的需要。④ 配建项目所需的无障碍设施、校园景观绿化和消防系统。
2.4勘察设计周期
(1)地质勘察周期:30日历天;
(2)项目设计周期:100日历天;
(3)项目节点周期:
①地质勘察时间节点:合同签定且发包人发出进场通知后,30天内完成地质勘察现场作业。
②超前钻(如有)时间节点:施工图审查合格前完成。
③总平面方案和单体设计时间总共不得超过40个日历天,因审查导致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
④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时间不得超过30个日历天,因专家评审导致设计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
⑤施工图设计时间不得超过30个日历天,因施工图审查导致图纸修改的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次;
⑥施工配合阶段,施工单位或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需在2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的,最长回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
⑦设计人按各阶段时间要求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发包人、审图机构和规划、区财政等部门的审查审批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2.5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
2.5.1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本项目提供地质勘察(含因勘察所需的定位测量)、土壤氡浓度检测及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含设计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任务书:总平方案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评价标识申请、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如设计变更)等工作。具体内容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任务书: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梯、给排水、通风、消防、人防、电气、防雷、节能、绿色建筑、信息化系统(如有)、装饰装修、特殊声学装修设计(灯光音响、舞台和设备的设计)、海绵城市、幕墙、绿化、校园文化(如有)、厨房(含餐厅和设备设计)、特殊功能室(含实验室、阶梯室、体育馆等)、室外设计(含运动场、篮球场、沙地)等专业设计;还包括室外道路、综合管线、园林景观、照明、地基处理、专变及公变供配电(不含开关房设备及开关房之前的电缆走向设计)、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所需要的分析和检测,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相关设计。
2.6承包方式:设计按固定折率、勘察按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2.7项目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4.2.1和4.2.2两项资质: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勘察资质的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的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4.2.2条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其中1家为勘察单位、1家为设计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3.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注:投标人须持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企业须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考评结论;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企业须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考评结论。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且满足本点要求。)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提供)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或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评委有权不予认定,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年 7 月 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t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
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 8 月 2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 2021年 8 月 2 日9 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 2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应由牵头人的交易员出席开标会。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5落标补偿标准: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定标候选人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第一名奖励8万元(含税)、第二名奖励6万元(含税)、第三名奖励4万元(含税)、第四名奖励2万元(含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则向牵头单位支付。其余单位所有和投标相关的费用自理, 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代建项目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六号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座708 |
邮 编:528000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赵工 | 联 系 人:陈工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9@qq.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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