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西管理中心2021年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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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非自动评审]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西管理中心2021年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2021-07-05]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西管理中心2021年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西管理中心2021年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南昌西管理中心所辖永武高速、武吉高速北段和昌栗东段高速公路路面存在破损、车辙、平整度差、细集料剥落等病害,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提高路面技术状况,拟对上述路段实施路面养护工程。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2021LM标)。

标段

起讫桩号

起讫桩号

里程(km)

招标范围

主要工程量

备注

2021LM标

武吉北段、昌栗东段高速

K2588+000- K2779+750

K0+000

-

k139+500

191.75

139.5

路面病害处治、超薄罩面及标线等

铣刨沥青面层 6372.1m3改性 AC-13 回补 3251m3改性AC-20 回补3017.4m3,ATB-25回补 103.7m3,粘层125797.2㎡,透层 1296.5㎡,玻纤格栅 777.9㎡,防裂贴4163㎡;精铣刨195356.5㎡,易密实超薄罩面195356.5㎡,1.2cm高延弹超薄罩面97751.2㎡;热熔标线恢复35860.5㎡,振动标线恢复1265.2㎡,铲除标线4140㎡。

永武高速

K0+000 - K104+487

104.49

路面病害处治、热再生及标线等

铣刨沥青面层 3277m3,改性 AC-13回补1808.1m3,改性AC-20 回补 1376.4m3,ATB-25回补92.6m3,粘层 62129.1㎡,透层1157.1㎡防裂贴2366.9㎡,4cm厚就地热再生150000㎡;精铣刨路缘带784㎡,热熔标线恢复 12222.2㎡,振动标线恢复60㎡。

注:表中桩号、主要工程量等相关数据仅供投标阶段参考,实际数据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预计2021年8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2021年11月完工,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在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方面,满足下表要求:

资格名称

资格要求

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从业资质;

财务

无。

业绩

无。

信誉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 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0年度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主体一类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着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最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任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近3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项目经理

具备 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及以上 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类 证书, 一级建造师(公路专业) ,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项目总工

具备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及以上 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55周岁及以下。

人员在岗要求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从该项目撤离)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西管理中心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锦江镇五里岭

联系人:谢工、陈工

电 话:****-*******

附件: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西管理中心2021年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西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日


附件: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南昌西管理中心2021年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高者优先;

(5)营业执照上公司注册时间在前者优先。

2.1.1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文规定,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主要人员:25分

履约信誉:15分

技术能力:15分

业绩:15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2(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30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5

科学合理得4.35分,较合理得3.74.3分,一般得33.7分。

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5

科学合理得4.35分,较合理得3.74.3分,一般得33.7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

科学合理得4.35分,较合理得3.74.3分,一般得33.7分。

安全生产作业方案、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标准化管理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5

科学合理得4.35分,较合理得3.74.3分,一般得33.7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

5

科学合理得4.35分,较合理得3.74.3分,一般得33.7分。

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及保证措施

5

科学合理得4.35分,较合理得3.74.3分,一般得33.7分。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基本分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项目经理

5

项目经理近5年(2016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担任过高速公路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合同金额满4000万元),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评审依据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项目经理存在变更须提供发包人的证明材料〉)

项目总工

5

项目总工近5年(2016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担任过高速公路养护项目的项目总工(合同金额满4000万元),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评审依据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项目总工存在变更须提供发包人的证明材料〉)

2.2.2(3)

其他 因素

履约 信誉

15分

基本分

9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信用等级得分

6

2020年主体一类信用等级评价为 A级及以上得6分;B级得3分;C级不得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2.2.2(3)

技术 能力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投标人获得过国家级工法、专利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获得过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的;获得交通行业或建设单位认可的施工质量优良单位的;以上每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评审依据为:提供官方网站获奖公示网络截图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

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近3年(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含4000万)的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每1个合同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评审依据:项目的中标公示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证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等材料的复印件)

2.2.3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当N≤15时,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进入评标价排名;当N>15时,选择前 4名通过详细评审进入评标价排名(N为第一信封开标有效投标人数量)。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或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 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当N≤15时选择前3 名通过详细评审进入评标价排名;当N>15时选择前4名通过详细评审进入评标价排名。(N为第一信封开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封信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履约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技术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财务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封信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履约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技术能力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财务能力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业绩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得分=A+B+C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它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关键 文件 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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