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沙滘大桥(旧桥)维修工程
招标编号:********067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海区沙滘大桥(旧桥)维修工程已列入佛山市南海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维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沙滘大桥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境内,是跨越南沙涌的一座大桥,桥梁全长455.82m,其跨径组合为15×30m,双幅总宽度为26m,桥梁横断面为:0.5m(防撞护栏)+11.0m(机动车道)+2.0m(中央分隔带)+11.0m(机动车道)+0.5m(防撞护栏)。该桥上部结构采用30m先张法预制简支空心板桥,板高1.2m,板宽1.5m,双柱式桥墩,D=1.5m钻孔灌注桩基础,桩柱合一,桩柱直径相等。原设计荷载为:汽车-20级,挂车-100,人群-3.5KN/m2。
该桥水中墩基础(7、8、9、10号墩—2003年检测编号)曾因存在混凝土保护层疏松剥落露筋现象于2004年进行过加固处理。2009年对空心板底板及盖梁进行了加固。经最新现场调查发现,桥面铺装上表现为通长的纵向裂缝、修补痕迹和破损,板底的铰缝砂浆脱落严重,导致铰缝失效,横向联系减弱,重车通过时桥梁挠度偏大,需要进行维修加固。本招标项目的预算价约为320万元。
2.2 计划工期:自2013年8月至2013年10月,共计60日历天。
2.3 标段:本次施工招标共设 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沙滘大桥的桥面铺装第二条行车道进行重修、对左幅15-8号空心板采用粘贴钢板加固、桥面铺装破损处理、重修全桥铰缝、支座病害处理、桥头跳车处理等相应病害维修加固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程内容以图纸及清单预算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合格的2项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300万元的桥梁加固维修施工项目)。
(3)项目经理要求:路桥或结构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具有在广东省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在广东省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时起,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3.2 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 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3 年8月22 日~2013 年8月29日(北京时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方式一、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中国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缴交报名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等资料,并由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在银行收款回执上签名盖章确认,投标人凭银行收款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 收款人户名: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② 收款人账号:***************;③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海棠支行;④ 款项来源:沙滘大桥抢修工程招标文件费;⑤ 缴费金额:300元。(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光盘为2013 年8月22日~2013 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报名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陈淑媚 联系电话:186*****00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9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 2013 年9月5日8时30分至 2013年9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2楼)。
6.2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罗丹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卫冰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八楼
邮政编码:510040
联 系 人:陈淑媚 尹磊
电 话:186*****007 186*****337
传 真:****-********
招标文件下载
图纸下载
工程答疑
南海区沙滘大桥(旧桥)维修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罗丹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 年 7月 使用说明一、为加强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经相关部门审定,现形成了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二、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以国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为依据,考虑公路工程施工的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而成。三、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和桥梁、隧道建设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四、招标人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五、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六、招标人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七、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招投标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规定执行,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条款。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条款应以醒目的方式提示。八、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佛山市南海区《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佛山市南海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九、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以南海区招标文件范本为蓝本,字体大小及型号按范本字体不得修改、内容不得删减。如有变更的条款,使用仿宋加粗小二号字体以作标记;如有内容不适合本项目的,应以倾斜阴影字体标记,不得删除。凡是变更条款而没有使用仿宋加粗小二号字体以作标记或随意删减内容的,与范本条款不一致时,解释以南海区招标文件范本优先。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还需提供招标文件修改对比表。(注:倾斜阴影字体格式——“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目录第 一 卷4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第三章评标办法4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5第 二 卷86第六章图纸(另册)87第 三 卷88第七章技术规范89第 四 卷9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4(商务及技术文件)95(投标报价文件)115 第 一 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南海区沙滘大桥(旧桥)维修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海区沙滘大桥(旧桥)维修工程已列入佛山市南海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维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沙滘大桥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境内,是跨越南沙涌的一座大桥,桥梁全长455.82m,其跨径组合为15×30m,双幅总宽度为26m,桥梁横断面为:0.5m(防撞护栏) 11.0m(机动车道) 2.0m(中央分隔带) 11.0m(机动车道) 0.5m(防撞护栏)。该桥上部结构采用30m先张法预制简支空心板桥,板高1.2m,板宽1.5m,双柱式桥墩,D=1.5m钻孔灌注桩基础,桩柱合一,桩柱直径相等。原设计荷载为:汽车-20级,挂车-100,人群-3.5KN/m2。该桥水中墩基础(7、8、9、10号墩—2003年检测编号)曾因存在混凝土保护层疏松剥落露筋现象于2004年进行过加固处理。2009年对空心板底板及盖梁进行了加固。经最新现场调查发现,桥面铺装上表现为通长的纵向裂缝、修补痕迹和破损,板底的铰缝砂浆脱落严重,导致铰缝失效,横向联系减弱,重车通过时桥梁挠度偏大,需要进行维修加固。本招标项目的预算价约为320万元。2.2 计划工期:自2013年8月至2013年10月,共计60日历天。2.3 标段:本次施工招标共设 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沙滘大桥的桥面铺装第二条行车道进行重修、对左幅15-8号空心板采用粘贴钢板加固、桥面铺装破损处理、重修全桥铰缝、支座病害处理、桥头跳车处理等相应病害维修加固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程内容以图纸及清单预算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1)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合格的2项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300万元的桥梁加固维修施工项目)。(3)项目经理要求:路桥或结构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具有在广东省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在广东省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时起,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3.2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备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3.4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8月22日~2013 年8月29日(北京时间)。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方式一、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中国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缴交报名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等资料,并由交易中心及招标代理在银行收款回执上签名盖章确认,投标人凭银行收款回执递交投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 收款人户名: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② 收款人账号:
***************;③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海棠支行;④ 款项来源:沙滘大桥抢修工程招标文件费;⑤ 缴费金额:300元。(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领取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光盘为2013 年8月22日~2013 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报名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陈淑媚联系电话:
186*****007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9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 2013 年 9月 5日8时30分至 2013年 9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2楼)。6.2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nhcet.com)等媒介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罗丹公路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邮政编码:528200联 系 人:卫冰电话:
****-******** 传真: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八楼邮政编码:510040 联 系 人:陈淑媚尹磊电话:
186*****007186*****337传真:
****-******** 2013 年8月 22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佛山市南海罗丹公路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联系人:卫冰 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八楼联系人:陈淑媚电话:
****-********传真:
****-********1.1.4项目名称南海区沙滘大桥(旧桥)维修工程1.1.5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全额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对沙滘大桥的桥面铺装第二条行车道进行重修、对左幅15-8号空心板采用粘贴钢板加固、桥面铺装破损处理、重修全桥铰缝、支座病害处理、桥头跳车处理等相应病害维修加固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工程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8月计划交工日期:2013年10月1.3.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4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5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见附录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应自行结合施工图纸,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考察期间所发生一切费用或意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单位对于招标文件、图纸和踏勘项目现场的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8天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
********@qq.com)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传真电话:
****-********) 。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8 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1.11分包□ 允许□√ 不允许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规分包(劳务分包除外)。如果某专业工程需要特殊的专业资质且承包人的资质范围不能涵盖本专业工程,经发包人批准后可以分包。违反上述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承包合同。1.12偏离□√允许本项目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澄清。细微偏差的情形除投标人须知第1.12.2款规定情形外,增加以下情形:(3)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相比招标文件存在非实质性的、不改变招标人权利及投标人义务、不影响评标工作正常开展的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8 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5日 9:30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查询招标文件澄清的途径及时间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过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的公告栏(http://www.nhcet.com)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2.3.2投标人查询招标文件修改的途径及时间招标人将把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过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的公告栏(http://www.nhcet.com)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本工程采用费率报价方式。3.2.5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担保本工程的投标担保金额为6.39万元人民币。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本表补充条款第10.6款。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0 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全部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其他部分按招标文件及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署姓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同时还须提交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 1份。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同时还须提交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 1 份。另外,若投标人中标,则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再向招标人提供 3套投标文件的副本。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1 份电子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并在标签上注明投标人的名称,若电子文件与书面的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书面投标文件的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副本的封面须重新加盖投标人公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标注页码。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招标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招标人名称: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罗丹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南海区沙滘大桥(旧桥)维修工程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招标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招标人名称: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罗丹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海区沙滘大桥(旧桥)维修工程招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在完成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2楼),下同)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 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在完成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后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1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2)开标顺序:先到先开、后到后开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③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 5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是5人以上的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条款规定以现金履约担保的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暂估合同价的10%。要求中标人将现金履约担保汇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9.5监督部门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察局邮编:528200电话: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村2楼投标人可以在评标公示期内凭单位的介绍信或单位证明或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评标结果及本单位废标原因进行查询,如投标人对此次招标有异议,可以按照七部委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须知第1.10.2、2.2.2款及2.3.1款中,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修改文件的发出截止时间统一明确为距投标截止时间5天。10.2投标人须知 3.2.4款,关于安全生产经费用细化为:3.2.4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计入安全生产经费,费用=区财政局审核的预算综合单价×中标费率,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中标人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为确保安全生产而动用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经费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实施安全保障措施,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0.3投标人须知3.2.6款细化为:在合同实施期间,按照合同条款16.1款有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除此之外不作调整。10.4投标人须知 3.2款,投标报价补充3.2.7、3.2.8、3.2.9、3.2.10、3.2.11、3.2.12、3.2.13、3.2.14、3.2.15条款:3.2.7本工程经审核的预算总价为 (以经财局最终审定的数额为准) 元,其中建安费为 (以经财局最终审定的数额为准)元,暂列金额为(以经财局最终审定的数额为准)元;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投标费率有效范围为:0.95>投标费率(投标费率保留两位小数)如果超出有效范围,作为废标处理。中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为:以经财局最终审定的清单综合单价×中标费率。招标人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工程量清单。3.2.8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业主联名投保。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和保险费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中标后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该保险费不得高于清单中的费用)的保单支付给承包人。(2)除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之外的承包人装备险、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其他保险等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单独报价。 3.2.9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业主不单独支付。其中,营业税及其附加(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应向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承包人凭发票可获得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税费缴纳的具体方法应符合业主和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要求。3.2.10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办理各种报建等手续,承包人应考虑在夜间施工可能得不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因素,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如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业主不负任何责任。3.2.11凡是合同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航道、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航道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地下管线、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合同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或与本项目其他标段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凡是合同段内地形复杂、存在软土路基、场地狭窄的地段,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招标人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承包人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航道阻塞或者影响铁路、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3.2.12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保通、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业主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交通疏导费用于需要一边施工一边维持通车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总额计量,其费用包括为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为实现道路管制与疏导的措施费(如设置施工临时隔离围栏,改道、绕道指示标志、标牌,临时交通管制设施等)、人员经费、协调管理费等一切费用。上述费用在工程量清单100章内计列,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交通管制的需要,业主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金额不限于上述金额)。3.2.14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本工程施工时,要求施工的人员穿统一的安全服装,投标单位必须予以充分考虑相关费用,招标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该费用。3.2.15本次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在现场设置公示牌及宣传标语、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根据(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佛交监[2008]24号)要求实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公示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安费、规模、预计工期、各参建单位及责任人、质量监督机构和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等。投标单位必须予以充分考虑上述内容的费用,招标单位不再支付该部分的内容。10.51、本工程招标号为
********0679,工程名称简称为沙滘大桥维修,投标担保金额为6.39万元(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应在2013年9月4日16时内,将上述投标担保金额由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4日,否则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采用系统内通存方式、网上银行汇款方式、EFT系统汇款、同城票据交换方式入账等其他方式汇款而导致投标人到账信息不完整的,招标人将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或作废标处理。投标担保金禁止采用现金存入。2、投标担保由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设统一账户,实行专账管理。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投标担保一次性汇入以下账户之一:△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桂城支行帐号:
****************1976地址:南海桂城南新五路20号△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帐号:
****************4地址:南海桂城南海大道34号财联大厦首层中国光大银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帐号:734157756858地址:南海桂城南海大道北59号提示:(1)、投标人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一次性转入投标担保,但不得将同一笔担保金分开转入不同账户。(2)、投标人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必须注明以下信息:
********0679工程简称:沙滘大桥维修。(3)、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或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招标号 工程简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用于收款银行识别该款项的用途);(4)、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录入: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帐号、投标人开户行全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交易中心标后退保证金时,我方收款银行能够原路退还该款项给汇款人);(5)、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3、若因投标人交纳投标担保未按以上要求而导致投标无效或不能参加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投标担保交纳汇款凭证是投标条件之一,交纳的投标担保按时到账方可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开标会议前招标人核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各银行提供的投标担保达账清单,经核实未达账的退回其投标文件。5、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凭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财政专用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10.6投保人须知第3.4.3款,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细化为:金额:①全额退还保证金本金。②利息扣除退款手续费后结余部分退还给投标人。(本金和利息分两笔分别退回)(一)、选择汇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投标担保专账账户的投标担保的退回办法: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于定标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退保证金的具体时间将于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告(网址:www.nhcet.com)。2、流标工程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约于该工程确定流标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原额)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参与流标工程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担保。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一份合同送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中标人凭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收件回执》到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投标人请自行查收。(二)、选择汇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投标担保专账账户的投标担保的退回办法: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于定标后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退保证金的具体时间将于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告(网址:www.nhcet.com)。2、流标工程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约于该工程确定流标后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原额)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参与流标工程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担保。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一份合同送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中标人凭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收件回执》到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投标人请自行查收。(三)、选择汇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投标担保专账账户的投标担保的退回办法: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于定标后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退保证金的具体时间将于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告(网址:www.nhcet.com)。2、流标工程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约于该工程确定流标后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原额)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参与流标工程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担保。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一份合同送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中标人凭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收件回执》到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投标人请自行查收。10.7投标人须知第3.5.1款,资格审查资料的相关证明资料细化:(1)资格审查资料的相关证明文件细化后详见投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表格的备注要求,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证明资料的,其对应审查项目不予认可。(2)本项目特别要求: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供审查核对,并应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和提供核对的原件一致,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投标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另需提供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6)投标文件中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包括2013年5月、2013年6月、2013年7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7)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工程接收证书);上述证书原件须单独用文件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名称)包装好,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供评标委员会查验。评标结束后即退还给各投标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向业主递交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拟任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上述证件原件由业主保管,待工程完工后予以退还。10.8投标人须知第4.1款,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要求本项目约定如下:4.1.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在第一个信封中。投标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电子文件一起包装在第二个信封中。4.1.2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的正、副本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2款。10.9中标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本工程的中标信息按照《佛山市交通局转发省交通厅关于明确交通建设项目中标公示格式的通知》(佛交转[2007]310号)的要求进行公示。评标公示期满后才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10.10投标交易费:中标人应按暂估中标总价(建安费投资额×中标费率)的万分之九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交易费,此费用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应先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全额的投标交易费,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原中标决定,并有权没收其保证金。10.11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办法□ 低报价平均值评标办法□ 二次平均值评标办法□√ A B值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办法□ 两阶段A B值评标办法10.12不良行为记录是指:①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②在本项目投标期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在最近三年内曾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招标文件重要内容的摘录、补充或细化,如有与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不一致,应以本表内容为准;特别是补充或细化条款,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否则责任自负。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2、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2、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并通过交(竣)工验收合格的2项桥梁维修加固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300万元的桥梁加固维修施工项目)。注:上述业绩证明资料要求附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2、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3、本表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独立承接并完成的业绩(不含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工程项目);机构总部(如总公司、集团公司、局等)与其下属机构或专业单位的施工业绩经验不予认定。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的时间为准。4、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3、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注: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没有评价等级的,统一按B级计。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2、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项目经理1路桥或结构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具有在广东省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在广东省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作为项目经理负责过1项造价不少于300万的桥梁加固维修施工项目管理工作。项目总工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年龄不超过55岁,作为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过1项造价不少于300万的桥梁加固维修施工项目管理工作。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2、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3、表中所有人员的专业均以“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所示专业为准,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工程专业、道桥工程专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时起,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除职称证书之外)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不通过资格审查。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 格 要 求质检工程师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作为质检工程师负责过1个桥梁施工项目的质量检验工作。桥梁工程师1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作为桥梁工程师负责过1个桥梁加固维修施工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测量工程师1路桥或测量(绘)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作为测量工程师负责过1个桥梁施工项目的施工测量工作。试验工程师1工程师或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作为试验工程师负责过1个桥梁施工项目试验工作。合同管理工程师1工程师或以上,建设部注册造价师或交通部甲级造价师,作为合同管理工程师负责过1个桥梁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安全管理负责人1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2、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相应项目不予认定。3、表中所有人员的专业均以“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所示专业为准,路桥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工程专业、道桥工程专业、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4、人员的业绩经验以简历表为准,但如果证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5、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本项目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人员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上述证明材料中必须包括2013年5月、2013年6月、2013年7月的社保证明。6、本表人员要求为投标阶段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果中标,应按项目需要、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管理员人数应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部令2007年第1号)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人员进场,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1PLC 控制整体同步顶升系统单个千斤顶≥120KN套12千斤顶(带油泵)≥250KN辆33钢筋探测仪套14混凝土切割机切割深度≥25cm台35混凝土钻机直径250mm长度≥100cm台16植筋钻机台47钢板切割机切割厚度≥25mm台18压浆机台19焊机台110附着式振捣器台211打磨机台312锚栓拉拔仪台113粘结强度检测仪台114万能拉力机≥200KN台115水准仪台116全站仪台117无油空压机台218千分表台6注:1、投标人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资格审查不通过;2、本表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根据工程需要及施工工艺合理配备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1;(2)业绩要求:见附录2;(3)信誉要求:见附录3;(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4;(5)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5;(6)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见附录6。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13)涉及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南海区招投标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应自行结合施工图纸,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考察期间所发生一切费用或意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对踏勘现场中说明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的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单位对于招标文件、图纸和踏勘项目现场的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8天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
********@qq.com)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传真电话:
****-******** )。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1.10.2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过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的公告栏(http://www.nhcet.com)在投标截止之日 5 天前发布。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必经招标单位书面批准且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 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相比招标文件存在非实质性的、不改变招标人权利及投标人义务、不影响评标工作正常开展的偏差;(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由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澄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2.2.2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8 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
********@qq.com)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传真电话:
****-******** )。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2.2.3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过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的公告栏(http://www.nhcet.com)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3.2补遗书将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的公告栏(http://www.nhcet.com)中发布,各次补遗书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若前后各次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以后发的补遗书为准。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补遗书,非招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未收到此类补遗书,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3.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并反映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4.2.6条的规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 商务及技术文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 投标担保;(3) 项目管理机构;(4) 资格审查资料;(5) 承诺函;(6) 施工组织设计(7) 其他资料(如有)。3.1.2投标报价文件(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2投标报价(本工程不适用)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光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或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过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的公告栏(http://www.nhcet.com)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发布。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对于提交了调价函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2.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做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3.4.3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6条规定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影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彩色影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影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影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等)的影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影印件或扫描打印件,还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它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影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拟委任的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质检工程师、桥梁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合同管理工程师、安全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安全管理负责人还需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的复印件。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1)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2)施工合同、(3)工程接收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彩色打印件(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5.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相关处罚文件(如果有);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彩色影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如果有),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3.5.6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以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其他部分按招标文件及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逐页签署姓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制件。投标文件应在其封面上清楚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同时还须提交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 1 份,内容应包括投标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不含非文字部分),用Word2003软件编制,与相应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密封在同一独立封套内;当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同时还须提交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1份,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用Excel2003和Word2003软件编制,与相应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密封在同一独立封套内。电子文件内容不需要每页签字、盖章。电子文件应能保证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另外,若投标人中标,则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再向招标人提供3套投标文件的副本。3.7.5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相应电子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文件)一起包装在第一个信封中。投标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相应电子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一起包装在第二个信封中。4.1.2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的正、副本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2款。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补遗书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完成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之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开标会议前招标人根据经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各银行核对的投标保证金达账清单,核对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保证金到账情况,经核实未达账的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出示已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银行缴款凭证或收费回执,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10.9款的规定递交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第一个信封开标会议结束。5.2.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程序应根据不同的评标办法设置)(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 第二个信封开标会议结束。5.2.5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6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并当场宣布为废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范围;(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及电子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条款规定同时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中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派法定代表人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4招标人根据本章第3.5.7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的,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5 标后跟踪7.5.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须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的名单单独列表,并附各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职称证(如有)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7.5.2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将联合区建设局建工科、区质监站将定期到施工现场对中标人进行检查。如发现中标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到位、或与投标承诺人员不一致的,该单位将被列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人的;(2)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3)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4)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8.2不再招标根据相关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人将通过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的公告栏(http://www.nhcet.com)发布关于本工程的最新消息,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经常留意及查询,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及技术文件:(1) 商务及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b.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及证明资料齐全,字迹清晰可辨,商务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 商务及技术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a.投标担保的金额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的规定;b. 投标担保的递交方式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的规定。(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7)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呀,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续上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文件:(1) 投标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 投标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 一份投标报价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4) 投标人没有提供调价函。 (3) 投标报价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评标基准价计算(注:如采用综合评分法或两阶段A B值评标法,此处应列出详细的评分内容和分值)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方法一:评标价=本招标项目的未审定预算价320万元×投标费率(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6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及不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计算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四:D=(A×Kn B)÷2式中:D——评标基准价(计算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A——投标控制价上限;B——评标价平均值;Kn——浮动系数。Kn=(K1 K2 K3)÷3(计算时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浮动系数Kn的确定:在完成开标后,在监督单位、建设单位、投标单位见证的情况下,在0.9~ 1.0 范围内选取 11 个数值,分别为 0.90 、 0.91 、 0.92 、… 1.00,用1、2、3、4、5…11分别代替11个数值(见下表)进行随机摇珠,取3次随机抽出的不同珠子(即每次抽出的珠子不再放回)的相应代表值为K1、K2、K3,按上式计算得出。(摇珠时,由投标单位代表按键。)编号1234567891011代表值0.900.910.920.930.940.950.960.970.980.991.00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方法1.1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本工程采用A B值评标定标办法。1.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接着开启所有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报价文件,并公开其投标报价,然后确定评标基准价,最后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1.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4 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当没有负接近评标基准值的投标报价时,从等于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价补上,也没有等于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价时,从正接近评标基准值的投标报价补上。1.5 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均符合成为中标候选人的条件时,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1.6 定标1.6.1 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1.6.2 如在评标公示期间,经招标人及监督单位查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料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及没收投标投保外,还将按相关的规定由监督单位作出处罚,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本工程将重新组织招标。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及资格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3.2 评标准备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3.2.3熟悉文件资料①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3.3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3.3.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3.3.2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3.3.3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3.4 初步评审3.4.1初步评审(1)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2)投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在完成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后,按第二章投标须知第5.2.4条款规定对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4.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5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在完成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后,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6.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7评标结果3.7.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1款规定的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7.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具体条款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具体条款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招标人: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丹公路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邮政编码:52850021.1.2.6监理人:地址:邮政编码: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3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凡涉及变更合同价款的事项均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后7天内;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后14天内。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2000元/天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本项目不适用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本项目不适用13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本项目不适用)1416.1在合同实施期间,按照合同条款16.1款有关规定进行价差调整,除此之外不作调整。15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支付暂估合同价的10%预付款(最终合同价以财局审定的预算价×中标费率为准)。16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本项目不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17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8 份18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50 万元19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2017.4.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本项目不适用21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5%合同结算价,无优惠。 22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8 份23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8 份2418.2竣工资料的份数: 8 份25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26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27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28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暂定为3‰ 。29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但事故次数不限。3024.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是整个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是一致的。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2 依法纳税本项细化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自行缴纳并摊入各工程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其中,营业税及其附加(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税)应向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承包人凭发票可获得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税费缴纳的具体方法应符合发包人和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要求。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本项细化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凡是合同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地下管线、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合同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影响铁路、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保通措施、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并计入工程量清单各交通疏解单价中。若承包人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保通、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承包人必须服从并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凡利用现有道路和地方道路(无论工程范围内外)运输人员、设备或筑路材料或从事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作业,承包人必须维护保持现有道路的畅通。在工程完工后应确保路面平整,排水通畅,设施状态完好。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时所需增加的投入,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于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本工程施工时,要求施工的人员穿统一的安全服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于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本次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在现场设置公示牌及宣传标语、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根据(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佛交监[2008]24号)要求实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公示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安费、规模、预计工期、各参建单位及责任人、质量监督机构和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本项细化为如果监理人有书面指示或要求,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或与发包人签订有承包合同的其他承包人及其职工使用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临时道路、码头、桥涵等,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几个承包人在同一区域施工时,监理人有权协调工程的实施并对工程的衔接提出指示,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工作。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1.10其他义务本款第(3)项细化为:(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包括按照国家的最新规定给民工办理相关的保险)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包人对存在拖欠民工工资和办理保险问题,且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视其为市场行为不规范,情节严重者清除出场。另外,由于上述原因,而造成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瓯、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和其他后果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给发包人造成了较严重的信誉损伤或影响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接受质监机构对其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凡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验收、不支付,并应自费拆除重建,且不予顺延工期。2)承包人应对本合同段的分包、雇用劳务、运输、供料等委托单位的经济往来全权负责。在工程结束后撤出现场前均应结算清楚。否则,承包人与委托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3)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有效使用期内,承包人应继续承担因施工原因而引起的质量责任。4)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本工程开工所需的一切手续。5)承包人应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打造文明和谐工地,建设高标准施工驻地。做到提高觉悟,思想认识到位;职责清晰,各级责任到位;管理标准,现场执行到位;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到位;理解互谅,协调沟通到位;雷厉风行,问题解决到位;奖罚分明,监督措施到位。6)承包人须按照《关于设置佛山市交通建设工程公示牌的通知》(佛交监[2008]24号)的要求设置建设工程公示牌,其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7)项目工程实施必须遵守广东省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发的《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手册》(2008版);同时为保证工程质量,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艺要求或技术措施,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或增加费用均不再另行计量支付。8)承包人应按照佛山市交通局、佛山市档案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南的通知》(佛交[2008]529号)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本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9)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可能需向路政、交警部门缴纳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10)其他配合义务:① 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对审计和稽查的有关意见承包人应无条件地及时整改。② 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和视察等活动,承包人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③ 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统计报表和汇报材料包括项目后评价报告,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做好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④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相应的计量、支付和变更台帐,同时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建立相应的台帐,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各自的台帐应相应保持一致并保持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决算完成。台帐资料应纳入竣工资料中。4.2履约担保 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合同条款规定以现金履约担保的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总价的10%。要求承包人将现金履约担保汇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承包人的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全部交工验收通过后,无息退还给承包人。4.3 分包4.3.3专业分包本项目约定为:本项目没有专业分包。4.3.4 劳务分包本项细化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承包人若要进行劳务分包,须经监理人审查并取得发包人批准。劳务分包人应具有相应资质且已在佛山市建设局登记备案及已取得佛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劳务分包企业人员应加入到承包人施工班组,并持项目经理签发的劳务人员上岗证。不允许劳务分包将其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工作再次分包。劳务分包协议书,包括劳务工程量清单应报监理人及发包人核备。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出具一份招标人有权直接向劳务分包单位支付劳务费用(税后款项)的授权委托书。承包人取得批准劳务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他应对劳务分包人加强监督管理,并对劳务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及其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完全负责。劳务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与劳务分包相关的工作必须符合佛山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工[2006]70号)以及《关于建立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补充规定》(佛建工[2006]90号)和《关于招标阶段执行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招[2008]1号)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办法通知的要求。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均属违规分包。本款补充第4.3.7项:4.3.7 特殊分包(本条不适用)(1)关于特殊分包:为了履行合同中某专业化的或需特殊专业资质要求的工程施工或提供关键的、专项的设备、材料的供货与服务,以及由于承包人违约发包人需雇佣其他承包人完成部分工程,视为特殊分包,并要求承包人与进行专项施工或供货或专业服务或因承包人违约分包的特殊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本合同的特殊分包人包括:序号特殊分包的类别特殊分包人名称分包工程范围备注1专项施工2供货3专业服务4因承包人违约分包按合同约定执行按合同约定执行(2)对特殊分包人的管理:特殊分包人主要由发包人直接管理,但承包人应协助管理特殊分包人(特别是由于承包人违约而产生的特殊分包人),必要时,应配合特殊分包人,使分包人或供货人能更好地提供服务;属特殊分包人的项目,由承包人负责该部分项目原始资料的存档和竣工资料的统一编制等工作。(3)为特殊分包人提供便利条件:根据本合同第4.1.8项的规定,承包人应免费为特殊分包人提供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临时道路、码头、桥涵等便利条件;对于提供设备、材料的供货的特殊分包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还应为其免费提供容量满足工程连续性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储存的仓库。(4)特殊分包的支付:属特殊分包人的项目,工程的计量由承包人负责统一上报,承包人应将发包人支付的属特殊分包人部分的款项及时向特殊分包人支付,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等费用包括在承包人的合同总价中(即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发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给发包人一份授权,由发包人直接向特殊分包人支付。(5)承包人向特殊分包人收取的管理费用:由于承包人违约而产生的特殊分包人,承包人不得收取任何管理费用;是否向其他特殊分包人收取管理费用,另行约定。(6)责任划分:有关特殊分包的合同中,特殊分包人应独立地承担其合同责任和义务,不使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受到损害,也不使承包人承担因特殊的分包人未能履行责任、义务而引起的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承包人对于特殊分包人及其职工的过失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本款补充4.6.6、4.6.7项:4.6.6 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在投标书中列报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进驻施工现场,开展工程施工,并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全部人员及设备的到场率达到70%。(业主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立即会同招标监督有关部门检查承包人的人员到位情况),并常驻现场进行对本合同工程的管理,且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否则视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如需更换上述人员,须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批准,且更换人员与被更换人员必须至少有相等的资历,同时承包人须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如任职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备案。如承包人更换的是投标书中列报的项目经理时,须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批准,并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备案。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已委派的关键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称职,经业主同意需要撤换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撤回原委派的人员,同时委派经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新的称职的人员。4.6.7 承包人现场主要负责人不能在2个以上(含2个)的工程项目同时挂职,且必须保证每月有22天以上在工地工作,否则视为不称职,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撤换上述人员。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本款第4.8.3项文末增加:承包人在组织人员进驻工程现场时,应切实采取预防疫情的有效措施,配备必要的医药用品、消毒、通风等设施、设备,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当有疫情发生时,承包人还应建立人员流动登记制度,信息报告制度,要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1)对于旱灾和一般的洪涝灾害所造成的危害。(2)因传染性疾病、病虫危害所造成的承包人的损失,以及承包人原因传染给其他人传染性疾病、病虫危害的损失;(3)因车辆、人员辗压对地方设施所造成的局部损失;(4)因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被偷盗的损失;(5)供水、供电不足造成的损失;(6)因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范围以外的动物、植物的损失。(7)自然条件的变化。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款增加第5.1.4项、5.1.5项、5.1.6项内容:5.1.4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必须经监理单位或有资质的监督部门按规范检验合格方可用于本工程。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出具一份根据本合同第4.9款规定,招标人有权直接向供应厂商支付材料和设备款(税后款项)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厂商一旦确定,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否则业主有权拒绝在本项目使用更换的供应厂商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特殊情况下确需更换的,按本合同5.1.5条执行。5.1.5 同一规格型号的材料设备已经选定,承包人不得随意跟换;确需使用代用(即更换)材料设备时,应经监理人认可并由发包人同意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仅限于出现下列情况时:(1)市场上无供应或在一定时间内突然供应短缺;(2)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的后继规章、规定禁止使用;(3)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使用其他替代品;(4)任何其他可能的原因使得使用其他替代品成为必要。如果使用替代品,承包人应至少在被代换品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将被用于工程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并随此通知提交下列文件:(1)拟采用的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必要的详细资料;(2)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3)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申述;(4)替代品与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之间产生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任何方面的影响;(5)价格上的差异;(6)监理人为作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承包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监理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及上述文件后,应在14天内向承包人给出书面指示。如果 14天内监理人未给出书面指示,应视为监理人已经批准使用上述替代品,承包人可以据此使用替代品。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解除承包人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任何情况下,使用替代品都应遵守本合同中其他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任何约定。5.1.6 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承包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时间向现场调遣或租用主要施工机械及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不得拖延、短缺或任意更换,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了上述机械、设备和仪器,但监理工程师认为仍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并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调遣或租用某些设备、仪器。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执行,否则将视为承包人违约。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第9.2.1项补充以下内容: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的《附件六安全文明管理处罚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第9.2.5项约定为:安全生产经费为工程量清单补充协议中所计入的费用。安全生产经费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执行以下规定:1、安全生产(1)承包人在开工前须将安全生产的方案报业主及监理单位审批,安全生产方案应能满足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部令2007年第1号)对安全生产的要求。(2)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保证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部令2007年第1号)等要求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否则,业主有权为确保安全生产而动用部分或全部该部分费用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实施安全保障措施。(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交通干线沿线,若道路与路边挖坑或原地面的高差小于1.5米,采用警示桩方案,间距为3米;若高差大于1.5米的,则采用铁皮防护方案。2、本项目根据工程实际要求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水马以及警示灯等设施。中标人应根据图纸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围蔽,承包人在开工前须将施工围蔽方案报业主及监理单位审批,施工围蔽方案应能满足业主和监理单位及交通主管部门和交警等相关部门对围蔽的要求,且不低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1号令)、《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中的要求。此项费用包含在安全生产经费中包干计量支付。3、安全生产经费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条件的改善、施工现场围蔽,不得挪作他用。4、业主对安全生产经费的支付不超过该项目费用的总金额,如实际发生的该项费用超出该项费用的总金额,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中标人采取的安全文明生产保障措施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为确保安全生产而动用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经费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实施安全保障措施,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金额不限于投标人填报的安全生产经费)。7、安全生产经费的支付条件:承包人在开工前将实施安全生产的方案报业主及监理的单位审批同意后,业主将根据承包人的安全文明生产维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分期支付。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本项目约定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本项目约定为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7天内.本款补充: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总体方案(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组织、施工工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环保))(2)质量保证措施(3)工期保证措施(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包括保通措施等)上述计划应与承包人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基本保持一致。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本项目约定为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14天内。本款补充:(1)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合同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2)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对工作量和形象进度分别控制,除本合同第11.3款约定的工期延误外,承包人的实际进度曲线应在工程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若承包人的实际工程进度曲线处于工程进度管理曲线规定的安全区域的下限之外时,则监理人有权认为本合同工程的进度过慢,并通知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竣工。承包人无权要求为了采取这些措施而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通知后14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工程进度进一步滞后,或承包人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仍无法按交工期交工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14天后,可终止对承包人的雇佣,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视为本合同第4.3.7款中规定的“因承包人违约分包”的特殊分包情况)。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承包人应承担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11.开工和竣工11.1.1本条款补充: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组织主要人员和设备进场并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管理机构的建立,劳务、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临时设施的修建及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等。11.2.2本条款补充: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开工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分部工程开工报告,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是可接受的且已获得批准,则经监理人书面同意,分部工程才能开工。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本项目本款细化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具体约定如下)。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10.2款的约定办理。(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如果增加的合同工作内容处于关键线路上,且采取适当的赶工措施不能其他工期线路上合理消化的,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准,工期可适当延长,否则不延长;增加的费用按合同变更的相关约定执行。(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如果受影响的工程处于关键线路上,且采取适当的赶工措施不能其他工期线路上合理消化的,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准,工期可适当延长,否则不延长;增或减的费用按合同变更的相关约定执行。(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本项本项目不适用。(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可以延长合同工期,但不予其他任何补偿。(5)提供图纸延误;工期延误可以延长合同工期,但不予其他任何补偿。(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由于发包人其他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延误可以延长合同工期,但不予其他任何补偿。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本款补充:本项目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范围指: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对本项目而言,指发生烈度八度(含八度)以上地震、龙卷风、台风、工地受淹超过桥梁设计洪水水位以及不利的降水等引起的延误的情况。上述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如下:a. 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b. 按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a)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予以评定,监理人评定恶劣气候对工程的影响还将考虑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的异常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补偿。异常气候在每一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c. 不考虑每一降水过程后所影响的施工时间。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款第(2)项中的“14天”,本项目统一约定为“7天”。本款第(3)项文末增加:如果达到了合同约定的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承包人仍未能完成全部工程时,发包人将有权自己或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全部剩余工程(视为本合同第4.3.7款中规定的“因承包人违约分包”的特殊分包情况),由此引起增加的一切费用应由原承包人承担,并没收其履约担保。11.6工期提前本款细化为:发包人不得随意要求承包人提前交工,承包人也不得随意提出提前交工的建议。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将工期提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3.5款商定或确定。如果承包人提前交工,须经过发包人的批准,同时发包人将不予以任何补偿。14.试验和检验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本款第14.1.3项文末增加:当承包人与监理人就材料或设备的试验和检验结果发生争端时,监理人可以将材料或设备的试验和检验委托给一家独立的检验单位。该检验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专业机构的认证资格,且具有计量资质。当该独立检验单位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结果证明监理人检验的结果是正确的,则承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的指令,并承担委托检验费,否则,委托费应由发包人承担。15.变更15.3变更程序本款补充第15.3.5项、15.3.6项:15.3.5所有变更工程的工程细目和数量应以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和设计代表四方联测的或发包人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细目和数量为基础。15.3.6所有的工程变更都必须按南府[2009]292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和业主颁布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审查,最终变更的数量及金额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为准。发包人将对变更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采用事前管理和变更台帐两阶段的管理制度。对于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自行消化的各类工程变化,仍按本办法上报,不得变换形式、数量、单价以变更设计的形式上报,导致发包人承担有关费用。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本项目15.4.2项细化为:15.4.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实施的工程实际数量与工程量清单原列数量相比增加了25%以上,则监理人有权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对该工程细目原列工程数量125%以上部分的单价进行调整,单价的调整方法按15.4.3项的方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单价报发包人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批后,依此单价对清单原列工程量125%以上的工程数量进行支付,清单原列工程量的125%及以内的仍按原单价进行支付;对于工程实际实施的数量少于工程量清单原列数量的工程细目,监理人应按原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本项目15.4.3项细化为15.4.3经财局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或发生15.4.2的情况时,承包人应根据交通部现行的《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广东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及广东省交通部门有关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如《广东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广东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中无相应的细目的,则套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以及《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以及监理工程师下变更令当天所在季度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二级企业费率来计算变更工作的定额单价,该定额单价乘以结算系数后,为该变更细目的单价,该单价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批准确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批准的单价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承包人支付。注:1、结算系数=(中标价-暂列金额)/(预算价-暂列金额))15.5暂列金额本款细化为:15.5.1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15.5.2对于经发包人批准的每一笔暂列金额,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实施工程或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指令。这些指令应由承包人完成,监理人应根据第15.4款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的规定,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15.5.3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有关暂列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或收据,除非该工作是根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进行的估价。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项目本款约定为: 本项目不随物价波动而作出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1 计量17.1.3计量周期:计量周期具体约定为: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拨付,承包人应当在当月20日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此前一个月内(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应付的进度款和质量自检等表格(如发包人认为需要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工程量的,需先经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连同该月的监理报表于25日前送交发包人代表复核并批付工程进度款。17.2 预付款17.2.1 预付款(1)本项目本项约定为:支付暂估合同价的10%预付款。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和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提交支付申请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批。开工预付款的支付方式:1、承包人按上述要求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在承包人临时设施搭设完成,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及人员进场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工程的预付款。(2)本项目本项约定为:本项目不提供材料、设备预付款。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本项约定为:预付款在第二期工程款支付额中扣回。17.3工程进度付款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5)每月进度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应付进度款的7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结算之后3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其余5%的工程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并按本合同第17.4款的约定返还。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在该工程细目完成后且办理完成变更手续后,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支付该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70%;在本合同工程交工证书签发且结算之后42天内支付至该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95%,其余5%的工程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并在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17.4 质量保证金 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提供了保修承诺书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28天内,在扣除已由业主代为支付应由承包人自费的缺陷维修费用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质量保证金支付证书,将剩余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18.交工验收18.2交工验收申请报告本款第(2)项约定细化为: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照佛山市交通局、佛山市档案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南的通知》(佛交[2008]529号)规定及发包人规定的相关要求编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表。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含发包人要求格式的竣工图全部电子版)须在有关工程完工后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监理人审查,在工程交工验收前,承包人须完成施工质保资料规范组卷、编目以及经监理人审查合格的竣工图草图,工程交工验收后3个月内承包人须将经审查合格、完整的竣工文件装订、打码、贴盒并连同对应的电子文档(质保资料为PDF格式,竣工图为CAD格式)移交发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档案验收后,按档案部门要求的套数移交相应竣工文件(包括晒蓝图)。在缺陷责任期内需补充竣工资料的,应在签发缺陷责任证书之前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本项目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编制竣工文件,所需费用在工程量清单100章“竣工文件”细目中计列,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填报。承包人的竣工文件必须按竣工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整理并按时交付给发包人。18.3 验收第18.3.2项补充: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及相关部门规定编制交工验收资料,在工程完工后2个月内提交经监理人审查合格的交工验收资料,发包人2个月内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由发包人主持,由发包人、监理人、质监、设计、施工、管理养护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交工验收小组,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写出交工验收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注:完工日期以承包人按相关规定递交完工报告的日期为准。本款增加第18.3.7项:18.3.7交工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所在合同段遗留的问题,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上述问题特别是与地方有关的遗留问题,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的,发包人有权单独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中相应扣回,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2缺陷责任第19.2.3项补充:如承包人接到共同清查缺陷和(或)损失原因的通知后,不参加且未申明监理人认为合理的理由,则监理人与发包人有权共同清查、核定,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无权对监理人与发包人共同清查、核定的结论提出异议。如果调查结果确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监理人应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承包人进行上述缺陷修复的费用,报业主批准后,将此费用加到合同价上。第19.2.4项补充:对于缺陷的修复和未完善工程的处理,如果承包人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予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可认为承包人自动放弃,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如属于承包人的缺陷责任范围,则所需费用和利润由承包人承担(可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并通知到承包人)。19.7保修责任 本款增加第(5)点: 已交付使用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而事故的原因经查明系施工质量所致,将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承包人的经济和刑事责任。21.不可抗力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 (6)不可抗力的其他的情形: /21.1.3 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本项细化为: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及相关规定办理保险,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能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利益,尽量减少损失。并按以下约定执行:(1)任何一种已投保的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监理人和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免赔额部分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而超过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2)任何一种无法投保的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范围内弥补损失或损害。同时,监理人应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3)由于不可抗力和若干其他风险结合而造成的损失和损害,在按照本款(1)或(2)(视情况而定)进行处理时,应考虑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按比例承担的责任。22.违约22.1 承包人违约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本项第(10)项细化为:(10)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当承包人发生了本合同第22.1.2款第(4.10)项违约情况的,发包人可课以相应金额的违约金。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本项(4)项细化为:(4)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课以以下金额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在期中支付证书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如承包人多次发生上述违约现象,发包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担保,且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4.1)承包人发生合同通用条款第22.1.1(1)点违约情况,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的,发包人发书面限期整改通知,限七天内将非法分包队伍清理出工地,并课以1万~3万元的违约金;若超出期限没有整改的,业主将没收保证金,责令承包人退场;(4.2)承包人发生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22.1.1(2)点违约情况,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的,发包人有权按该设备的重置价值课以违约金。(4.3)承包人发生合同通用条款第22.1.1(3)点违约情况,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的,发包人有权课以1万—3万元的违约金,并可强行对不合格材料设备或工程拆除、销毁、或运离现场。(4.4)承包人发生合同通用条款第22.1.1(4)点违约情况,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a、对于预期造成工期延误的,监理人向承包人发书面通知警告,在监理人书面警告14天内,承包人施工进度应该有明显改善。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的合同或者对关键施工部位重新选择有能力的其他承包人进行施工(视为“因承包人违约分包”的特殊分包情况),不解除合同规定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的同时,承包人应承担所增加的一切费用。或监理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后,发包人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视为“因承包人违约分包”的特殊分包情况)。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任何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在上述任一种情况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格中不应包括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那部分工程的价格,监理人应确定由于承包人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其他损失,报发包人批准后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承包人无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其余部分的施工和缺陷修复。b、对于已造成工期延误的,被延误的如果不是总工期,则发包人除有权按照上述第a点约定执行外,还有权按500元/天课以违约金,且总工期不予顺延;如果被延误的是总工期,则发包人除有权按照上述第a点约定执行外,同时根据本合同第11.5款的约定按1000元/天的标准课以违约金。(4.5)承包人发生合同通用条款第22.1.1(5)点违约情况,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收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的,监理人在向承包人书面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合同价5%的质量保证金;选择其他发包人认为有能力胜任保修工作的施工队伍进行维修工作(视为“因承包人违约分包”的特殊分包情况),所需费用超出质量保证金金额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4.6)承包人发生合同通用条款第22.1.1(6)点违约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4.7)承包人发生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22.1.1(7)点违约情况,未能按期开工的,发包人除有权按照上述(4.4)a点约定执行外,还有权课以2000元/天的违约金,且总工期不予顺延。(4.8)承包人发生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22.1.1(8)点违约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a、承包人投标承诺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在监理人规定的截止日前按时进场,且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地。否则,发包人有权按本合同《附件五 工程管理处罚细则》约定的标准课以违约金。b、承包人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必须在监理人规定的截止日前按时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按本合同《附件五 工程管理处罚细则》约定的标准课以违约金。(4.9)承包人发生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22.1.1(9)点违约情况,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的,发包人有权按本合同《附件六安全文明管理处罚细则》约定的标准课以违约金。(4.10)当承包人发生了下述违约现象之后,发包人发包人有权依据下列具体情况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a、承包人无视监理人或发包人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每次课以2000元~5000元违约金。b、承包人没有经过监理人同意修改图纸的,若是修改部分不影响工程项目的外观、尺寸及有关功能的,该修改部分费用将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如是影响了工程项目本身的外观、尺寸及有关功能的,监理人将书面通知承包人对已施工的无条件拆除,没有施工部分无条件按施工图施工。承包人对于监理人的通知,应该无条件执行。c、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各种证书、证件或其他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如在签订合同前发现的,发包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责令承包人退场,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上;若在施工期间发现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并在国家交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d、在施工期间,承包人若违反施工操作及管理程序,一经发包人发现,则按每次5000元的标准课以违约金。e、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如果在各种报表及检查试验记录中自己作假或诱导监理人作假,一经查实,发包人将按每次1万元的标准课以违约金。f、上级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地质量大检查,或发包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发包人有权按本合同《附件五 工程管理处罚细则》约定的标准课以违约金。g、承包人违反《附件五 工程管理处罚细则》其他约定课以违约金。22.2 发包人违约22.2.2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本项补充:发生因发包人违约需要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情形的,参照本合同第11.3款的约定执行。24.争议的解决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项目本款约定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4.3 争议评审本款第24.3.7项本项细化为:24.3.7 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 天内将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人的确定执行。25.补充条款25.1 交通管制(1)承包人在开工前须将实施交通管制方案经交警部门审批,报业主及监理单位备案。(2)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场地与周边的交通管制措施。(3)用于交通管制的标志、标牌等均应按相关的规范文件,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在沿线以及各交叉口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牌;在交通较为繁忙时段,应派出临时交通协管员进行指挥交通,以及做足其它的各项措施,以确保交通安全畅通。(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交通管制所需的费用,并按所填报的费用固定包干。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交通管制的需要,业主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6)交通管制费的支付条件:承包人在开工前将实施交通管制方案报交警部门审批备案后,业主将根据交警部门的审批同意及承包人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分期支付。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项目概况: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人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5.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 。6.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个月。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脾,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l、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 (盖单位章)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 (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四项目经理委托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托书致:(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 (签字)年月日抄送:(监理人) 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本工程不适用) 第 二 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 三 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 南海区沙滘大桥(旧桥)维修工程技术规范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丹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七章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专用条款说明本“技术规范”是根据《广东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的补充规定》(粤交基[2010]355号,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200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的“技术规范”,结合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佛山市相关要求(如《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佛山市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南》、《佛山市公路项目关键工程专项管理指南》)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技术及工程管理:该部分内容应将交通部2009年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交公路发[2009]221号,以下简称“范本”)“技术规范”、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佛山市相关要求(如《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佛山市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南》、《佛山市公路项目关键工程专项管理指南》)结合起来使用,并遵循以下先后顺序和原则:一、如果出现范本“技术规范”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优先;如果出现范本“技术规范”与佛山市相关要求不一致的,以佛山市相关要求优先;如果出现范本“技术规范”与最新并已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最新文件规定优先。二、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遵守佛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十项强制管理措施》以及相关的质量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十项强制管理措施》如下:(1)各参建单位必须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增强直接责任人责任心,且必须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天数驻现场,并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严禁挂名不到位或到位不管理等现象,否则每检查发现一次,直接责任人须按规定时间来我站签名备案,无正当理由备案三次的直接责任人将被清除出佛山市公路建设市场,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2)各施工方案必须经审查批准(必要时组织专项评审),严禁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擅自修改经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否则一经检查发现立即停工整顿,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3)沥青路面工程必须严格按《佛山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中要求开展机械设备配备及沥青拌和楼专项标定、原材料选择确定、三阶段配合比设计和沥青路面试验段施工及总结工作,严禁违反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否则一经检查发现立即停工整顿,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4)各参建单位必须重视试验检测管理,特别是涉及结构安全的强度指标(压实度、弯沉、钢筋强度、水泥混凝土强度等指标)必须保证检测频率和试验检测的准确性、真实性,严禁伪造试验检测数据报告及虚假签认,否则一经检查发现立即停工整顿,并要求委托具有交通行业资质和CMA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检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5)各参建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执行《佛山市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南》,保证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并基本与工程进度同步,严禁伪造质量保证资料,否则一经检查发现立即停工整顿,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 四 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南海区沙滘大桥(旧桥)维修工程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月 日 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保证金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五)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以及履约信誉情况表(七)拟委任的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八)拟委任的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九)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十)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五、承诺函六、施工组织设计七、其他材料(如果有)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二)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该代理人为我单位参加 工程投标的直接责任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4.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5. 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银行回执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 三、项目管理机构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 四、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技工经营范围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备注注:1.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以框图方式表示说明(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职称公司单位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 年月,毕业于学校 专业,学制年经历 年~ 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备注注:投标人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并附以下证明资料:1.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证件复印件,证件包括:(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2)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上述证明材料中必须包括2013年5月、2013年6月、2013年7月的社保证明。本表后应附上述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的要求提供。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可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如以上材料均不能反映项目人员名字或岗位、桥梁跨径、工程规模等相关信息的,需要以上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之一加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注: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4.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投标人如果中标,则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更换(除取得业主同意外),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关损失。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投标人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本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须同时附(1)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2)施工合同、(3)工程接收证书的复印件;如果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道路工程合同价等相关信息,须同时附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备者,招标人将不予考虑该项目。注: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五)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本表应包含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正在施工、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开工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以及履约信誉情况表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信誉情况1、投标人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3、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注: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没有评价等级的,统一按B级计。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情况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13、涉及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南海区招投标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诉讼及仲裁情况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如果没有相应情况,请填“无”或“否”。如果投标人未如实填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2.本表后应附相关处罚文件(如果有);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如果有)。 (七)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自有/外聘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要求。 (八)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职称公司单位职务拟在本标段工程担任职务毕业学校 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学制年经历年~ 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备注注:投标人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并附以下证明资料。1.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有人员的证件影印件或扫描打印件,相关人员证件包括::(1)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及职称证书;(2)试验工程师的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3)合同管理工程师的建设部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或交通部甲级造价师证书;(4)安全管理负责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本项目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上述证明材料中必须包括2013年5月、2013年6月、2013年7月的社保证明。本表后应附上述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的要求提供。3.其他说明:(1)各人员的业绩以简历表为准。(2)本表所填人员应与表七拟投入人员一致。4.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投标人如果中标,应按投标承诺人员进场,否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数量(台)预计进场时间小计其中自有新购租赁注:1. 投标人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工程量情况配备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满足施工需要。2. 如投标人中标,须按承诺的进场计划按时足额投入,业主将据此清单和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核查进场的仪器设备。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机械设备,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且不得提出费用索赔。3. 如果投标人自有设备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不同时,其性能和精度不得低于资格审查条件相同仪器设备的要求,否则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 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用途备注注:1. 投标人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工程量情况配备所需的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确保满足项目需要。2. 如投标人中标,须按承诺的进场计划按时足额投入,业主将据此清单和试验设备进场计划核查进场的仪器设备。业主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试验设备,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且不得提出费用索赔。3. 如果投标人自有设备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不同时,其性能和精度不得低于资格审查条件相同仪器设备的要求,否则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1、我公司承诺不“挂靠”其他单位参加投标及进行施工,否则业主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担保并上报主管部门进一步追究我公司的法律责任。2、我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签订施工合同。3、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我方在投标文件的承诺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完成本项工程,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4、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我方在投标文件的承诺的施工机械及试验设备组织进场施工,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加设备。5、我公司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将进驻施工现场,开展工程施工,并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日内,全部人员及设备的到场率达到70%。6、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完全接受业主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7、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 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检验标准绝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8、我们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我们一定遵照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确保质量,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工。10、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足额发放所有的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否则业主有权动用全部或部分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以发放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11、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与周边的临时交通维护与疏导措施。12、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否则业主有权为确保安全生产而动用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安全保障措施。13、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在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若我公司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不能满足业主的要求,业主有权分割我合同段内工程任务给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对于以上的决定我公司没有任何异议。14、如我单位中标,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天内由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15.如我单位中标,将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到现场实施施工管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16.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将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或根据《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或(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我单位保证在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南海区的计生规定,并接受南海区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六、施工组织设计(总字数控制在2万字以内)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含施工组织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进度计划表等)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3、工期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含总工期、节点工期)4、工程质量目标、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含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9、支付保障措施(有关民工工资、劳务分包、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工程分包等的按期支付保证措施)10、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七、其他材料(如果有)1、投标人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如果有);2、投标人的“银行资信等级”证书(如果有);3、投标人负责施工的项目获得的奖励证书(如果有);4、政府机关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投标人的奖励或企业信誉评价情况证明资料(如果有)、其他可证明企业企业信誉及履约情况的证明资料等(如果有);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果有)。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打印件。 南海区沙滘大桥(旧桥)维修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 日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建设单位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 小写:% ;大写:百分之 的投标费率报价,工期 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目号约定内容备注1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2逾期交工违约金ll.5 2000元/天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1.510 %签约合同价4提前交工的奖金11.6 本项目不适用5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11.6 本项目不适用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按照合同条款16.1款有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除此之外不作调整。7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支付暂估合同价的10%预付款8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17.2.1本项目不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7.3.3(1) 50 万元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17.3.3(2)银行同期存款利率1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17.4.1本项目不适用12质量保证金限额17.4.15%合同结算价13保修期19.7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投标人: (盖单位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