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凰花园酒店扩建工程空气净化装置招标公告

金凤凰花园酒店扩建工程空气净化装置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金凤凰花园酒店扩建工程空气净化装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于华 王峰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信箱:zb_yuhua@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0153
二、项目说明
项目编号:SDSITC-********
项目名称:金凤凰花园酒店扩建工程空气净化装置
项目内容:金凤凰花园酒店扩建工程所需空气净化装置228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只接受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授权代理商工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制造商须通过CE或UL电气安全认证。
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卫生部颁发《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6.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光氢离子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7.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8.投标人所投品牌设备在青岛地区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机构。(若在青岛地区有分公司需在开标时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委托其他服务机构的则需提供委托协议原件及受托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9月2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投标人自带U盘拷取电子版图纸),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证明;
4.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含制造商)、税务登记证副本;
4.3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投标出具);
4.4制造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书、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4.5制造商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
4.6制造商CE或UL电气安全认证;
4.7制造商光氢离子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4.8所投产品的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4.9投标人所投品牌设备在青岛地区维修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12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2日9:30。
七、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2013年9月12日9: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举行开标仪式。
八、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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