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港残老村危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新洋港残老村危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射阳县疾控中心新洋港残老村危房拆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拆除地点:新洋港闸西残老村
1.2拆除内容:新洋港残老村西区前东一幢、前中一幢、中东一幢、后东一幢、后中一幢、浴室以及东区沟西中一幢、沟西西一幢、传达室
1.3拆除面积:1241.2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单层建筑)
1.4拆除方式:非爆破拆除
1.5拆除工期:15天
1.6拆除质量标准:拆平并将所有物料、垃圾清理出场
1.7拆除费用支付方式:以拆除危房物料部份残值抵算拆除工程费用,其余部份物料残值以现金方式返还招标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3、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2000元;
3.2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时交纳;
3.3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交纳疾控中心财务科;
3.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
5.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4、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5、投标报价方式
5.1投标人投标前按招标文件规定自行对施工现场实地考察并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工程量和拆除危房的残值。
5.2投标人应根据自行测算的拆除与清运工程量、残值、施工现场条件、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当前市场行情确定投标总价。
5.3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是指:所有具有残值的物料由中标人变卖后的总价减去拆除工程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所剩余的应返还给招标人的部份物料残值。
5.4拆除工程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整个拆除和验收所需的一切材料、人工、运输、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税金、利润、保险、招标文件确定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的费用、风险金以及其他所有为完成本项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5.5招标人不因投标人少算、漏算工程量或少算漏算有关费用而追加承包人的工程费用。招标人不因危房残损或遗失而减少承包人应交且已交的费用。合同总价按中标价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
5.6未中标的在定标后退还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7、投标报名
7.1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30(星期假日除外)
7.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疾控中心
7.3 投标报名应具有: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8、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8月26日—2013年9月10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疾控中心
地 址:射阳县德发大道10号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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