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兴园街道办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停车棚项目招标公告
经开区兴园街道办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停车棚项目招标公告
为有效解决小区居民非机动车管理问题,保障小区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兴园街道拟在凤凰、新科两社区住宅小区内增设非机动车充电桩停车棚。非机动车充电桩停车棚采取自建自营模式,运营模式和收益分成由建设方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协商,兴园街道协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本项目为试点项目,如后续建设及运营情况良好,中标单位可在兴园街道辖区范围内进一步增加充电桩建设点位,扩大服务范围。
上饶市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停车棚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停车棚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在凤凰、新科两社区住宅小区内共建设约90个非机动车充电桩钢结构停车棚(约含900个充电桩车位),车棚面积约3055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模式:本项目为政企共建项目,兴园街道协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项目为试点项目,如后续建设及运营情况良好,中标单位可在兴园街道辖区范围内进一步增加充电桩建设点位,扩大服务范围。
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的10个日历日内完成建设。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施工建设单位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供自我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存在涉诉生效的法律文书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
6、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提供承担的类似业绩项目佐证材料;
六、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街道办合口北路137号五楼503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街道办事处周先生,联系电话15216026068或上饶市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蔡思宇,联系方式159329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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