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拉信用社修建营业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乐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拉信用社修建营业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乐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拉信用社
修建营业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拉信用社修建营业用房已由乐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3)15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乐都县达拉乡袁家台村。
建设投资:177万元。
建设规模:框架结构二层共十三间,建筑总面积500M2营业用房以及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2013年10月1日开工,2014年8月31日竣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3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23 日至2013年 8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乐都县正平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乐都县滨河路11号,住建局办公楼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9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海省海东地区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乐都县新乐大街15号
邮编:810700
联系人:盛国杰
电话:189*****710
招标代理机构:乐都县正平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乐都县滨河路11号
邮编:810700
联系人:尹香芬
电话:136*****706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乐都支行
201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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