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3)7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天池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配套。该工程的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阜康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程设备采购
2、采购内容:本次设备采购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可卸式垃圾箱100个(与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套),桶式垃圾箱1600个(与桶装垃圾运输车配套)及与之配套的400个雨棚,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2辆。
第二标段:城北转运站设备1套,城西转运站设备1套。
第三标段:分选车间设备1套。
第四标段:管理用车2辆,推土机2辆,压实机1辆,挖掘机1辆,叉车2辆,洒水(喷药)车2辆,吸污车2辆,装载机2辆,自卸车4辆、拉臂钩式运输车(12吨)9辆,垃圾压缩箱(15m3)17个(与拉臂钩式运输车配套),垃圾压缩车(8吨)12辆。
3、计划投资额:5293.98万元,其中第一标段630万元、第二标段859.64万元、三标段1424.34万元、第四标段2380万元。资金来源:国家补助和地方配套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5、交货地点:合同约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企业,有招标货物实际的组织能力和供应能力。非本企业制造的设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授权书。提供除工程机械外的所有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3日09:30时至2013年8月27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报名。报名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提供除工程机械外的所有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并携带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以上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天池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孔其峰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许园园、蒲东梅 ****-*******
监督电话: ****-*******(阜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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