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水源路1号4楼401室等7间办公室招租(年租金底价78522.4元,租期5年)交易公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水源路1号4楼401室等7间办公室招租(年租金底价78522.4元,租期5年)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水源路1号4楼401室等7间办公室招租(年租金底价78522.4元,租期5年)项目编号09FCZZ********
挂牌起始日期2021/7/6挂牌截止日期2021/7/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水源路1号4楼401、402、403、404、405、417、418室等7间办公室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办公用房所在层数4
租赁面积约(㎡)356.92租赁期限(年)5
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一次性付款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元)5000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在使用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南北通透,配套成熟,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78522.4元
评估基准日2021/5/28
评估机构巴彦淖尔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元) 每年78522.4元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内蒙古黄河西部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8M
注册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水源路1号
法定代表人:武瑞光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黄河西部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出租房产为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水源路1号4楼401室、402室、403室、404室、405室、417室、418室等7间办公室。目前处于在使用状态,租赁面积约356.92平方米,已装修。项目面积误差不影响出租价格。此次出租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本次出租资产如需修缮由承租方负责,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原租户继续承租,租期从2021年6月1日起计算。 如非原租户承租,租期从房产移交之日起计算。

3、租赁期间本次出租资产造成的出租方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勘验联系人:温先生 138*****019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承租权。不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方应在房屋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 (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 (2)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但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租户在本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退房。原租户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原承租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本公告中披露的承租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系统提示付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中心在收到由出租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二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租金以此类推。

3、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押金人民币5000元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将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承租方自行承担负责房屋的修缮、设施维修改造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承租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承租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7、承租方承租房屋后,承租方因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网、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8、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1/7/6至2021/7/19
报名手续承租申请书(法人).docx
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x
意向承租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236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a、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首年剩余租金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
(元)
200
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07月06日00:00
至2021年07月20日1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0
附件下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邬先生 153*****697 郭经理 185*****910
技术支持李经理 185*****927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其 他勘验联系人:温先生 138*****0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招租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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