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编号:GJST-DL********-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编号:GJST-DL********-0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委托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以中餐及自助餐形式整体由中标人承包,包括食堂管理、食材配送、食材烹饪、人员招聘、厨具餐具的清洁维护保养、厨房及用餐场所的保洁等。中标人按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开膳工作。
食堂场所、厨具餐具、大米、食油、清洁用品、消防设施设备、生产设施设备及食堂运作必要的其他设施设备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运作所产生的水电费、燃气费均由采购人承担。食堂运作过程中,除采购人必须负责提供及承担的部分外,其他部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及承担。采购人另外要求增加用餐标准及食材的,增加部分由中标人向采购人另外按实报销解决。
2、服务概况: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地点位于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二楼,食堂厨房作业面积约32㎡,用餐使用面积约 198㎡。食堂按日用餐 120 人次(早餐 50 人,午餐 70 人),年用餐日数按 250 个工作日计算。早餐每位6元,其中个人收取1元,单位伙食补助5元;午餐每位22元,其中个人收取3元,单位伙食补助19元。其他公务接待工作餐按标准按实结算,中标人须按照《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公务接待及会务开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食堂加工服务费每月18500元。个人收费部分由中标人负责收取及管理。服务费及单位伙食补助费以月进行结算,单位伙食补助费结算以每天早餐50人、午餐70人的用餐人数进行结算。公务接待工作用餐根据菜单点选,按标准定价。
3、服务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1.70万元。报价应包括服务、人工、管理、材料、运输、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1.70万元,采购人不接受响应报价外的任何其他费用,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截图,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投标)。
2、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7 月 6 日起至2021年 7 月 12 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 7 月 19 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十、磋商时间:2021年 7 月 19 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十二、公告期限:2021年 7 月 5 日至2021年 7 月 9 日(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
采购人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金龙大厦B栋16楼16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翁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2@qq.com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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