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滨湖小镇老子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老子山镇道路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招标公告

洪泽湖滨湖小镇老子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老子山镇道路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招标公告

老子山镇道路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子山镇道路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已由洪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洪泽湖滨湖小镇老子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发改复201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泽老子山镇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老子山镇道路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上善路、友谊路、友谊路北侧区域;

2.1.2建设规模:

①上善路:A段共740m新建沥青道路,按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为红线宽度19米(两侧各5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包含道路、雨污排水管道、强弱电综合套管入地、路灯、交安标志标牌标线等附属设施。

B段320m新建沥青路与已建街道段连接,按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为宽度9米车行道;包含道路、雨污排水管道、强弱电综合套管入地、路灯、交安标志标牌标线等附属设施。

②友谊路:A段300m拓宽现状水泥路后加铺沥青道路,按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红线宽度15米(两侧各3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包含道路、雨污排水管道、强弱电综合套管入地、路灯、交安标志标牌标线等附属设施;B段460m现状5.5米宽水泥路病害处理后加铺沥青道路。

③友谊路北侧区域:8.75万平方配套雨污分流。包含雨污管线分流,原地面破除修复、管道包封、绿化恢复、安全防护等其他配套。

2.1.3合同估算价:326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 其他: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及江苏省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且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

②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③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保修,含配套的附属工程、道路工程、雨污水排水工程、亮化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的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或①+③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者缺一不可,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要求:①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为: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设计成果证明。②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业绩的计算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

?3.3.2自20190804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00804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10504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仅允许设计和施工二家单位联合,联合体成员不超二家。

3.8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0近两年内,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11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2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咨询人:孙丹丹13390758831。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使用新点软件请与陈超13770370470联系;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07060900分至2021080417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陈超13770370470(新点软件)、15380802178董倩(广联达软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sggzy.gov.cn/epointweb/建设工程投标人)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须现场参与)。

5.3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链接企业诚信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评定分离制。

评审程序:(1)评标委员会采用定性+定量评审的评标方式。初步评审后先评审商务标,再评审技术标,最后评审经济标,分段进行评审、比较,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直至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推荐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2)定标委员会(其成员从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中产生)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协助招标人完成外资招商引资任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协助招标人完成清表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为淮安市洪泽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517-87288781。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洪泽老子山镇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淮安市木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洪泽县老子山镇迎湖路12号

地 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李集新村15幢5楼501室

邮 编:

211706

邮 编:

223001

联 系 人:

刘经理

联 系 人:

胡工

电 话:

15189505461

电 话:

1516179516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410203245@qq.com

2021-07-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基础设施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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