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岸景苑建设地基处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溪岸景苑建设地基处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溪岸景苑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岸景苑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已由昌农科产字【2020】61号批准建设,项目投资:11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额106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昌吉庭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新疆嘉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吉市健康东路以南、文化路以北、东外环以西交汇处
2.2工程规模:溪岸景苑住宅小区一期地上建筑面积82875.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地库为框架结构、高层为剪力墙结构。 具体为:1#-12#楼栋及地下车库,1#地上17F(配套用房2F)、地下2F;2#地上17F(配套用房2F)、地下2F;3#地上17F(配套用房2F)、地下2F;2#号楼3#号楼之间入户大堂2F;4#地上15F、地下2F;5#地上13F、地下2F;6#地上11F、地下2F;7#地上15F、地下2F;8#地上10F+8、F地下2F;9#地上18F、地下2F;10#地上9F+7F、地下2F;11#地上6F、地下2F;12#地上11F+8F、地下2F。
2.3招标范围:
溪岸景苑建设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方案设计(方案必须能通过专家评审)、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内容包含地基处理工程的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处理工程、回填碾压工程,根据设计院提供的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完成所有地基处理工程并达到实验检测要求,包括单体集水坑桩头清理、电梯基坑桩头清理、CFG桩桩头清理、回填碾压褥垫层并达到施工规范的平整度要求,车库回填碾压至柱基底标高(为地库底板标高减去1m)并达到承载力要求,施工垃圾清理出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临水接入、临电接入、临时施工道路、周边的防护、降尘措施、防疫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自工程开始施工至地基验收合格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具体参数详见《地形图》、《总建筑平面图》、《地勘报告》、《基础图》、《地库平面图》及《承载力需求》。
2.4发包方式
本次工程发包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方式,承包方工作内容包括:
工程设计、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施工、实验检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建筑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疆外施工企业须具备进疆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设计方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2项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
3.2.2投标人施工方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2项已竣工验收的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提供有效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设计合同);
3.3.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考核B类证书;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有效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单位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3.5、信誉要求:
3.5.1、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5.2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5.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投标系统: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投标单位在昌吉州公共交易平台(新)(http://222.80.229.103/cjggzy/)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6日11:00时-2021年 7月13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线报名、网上缴纳标书费、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到场参加投标活动。
4.3 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0105
账号:****************2844-005587
4.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1年7月6日11:00时-2021年7月13日11:0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4.5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222.80.229.103/cjggzy/)上查对核实。
4.6 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13日上午11时0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北侧负一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昌吉庭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宏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嘉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娜
电话:153*****720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标签: 设计施工一体 地基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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