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021年度濠河景区十一立体花卉布置工程2021年度濠河景区等资格后审公告
[新]2021年度濠河景区十一立体花卉布置工程2021年度濠河景区等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D3206010318000089 |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濠河景区十一立体花卉布置工程 |
标段编号 | D3206010318000089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1年度濠河景区十一立体花卉布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
工程类型 |
2021年度濠河景区十一立体花卉布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2021年度濠河景区十一立体花卉布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南通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城市维护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1年度濠河景区十一立体花卉布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环西广场、钟楼广场、西公园、濠北路游客中心。
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立体花卉约600㎡、平面摆花约400㎡等。
2.1.3招标控制价: 130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其中:设计方案调整、优化时间、施工图设计时间为7个日历天,施工期为53个日历天。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4日,竣工日期:2021年9月25日。预计2021年10月底撤除立体花卉、平面草花,视实际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适当延期拆除,拆除后三日内完成草坪及场地恢复,并须得到招标人确认(濠北路游客中心点位需配合市菊花展,相应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维护期不变)。竣工后至接到撤除通知期间的维护费(含草花更换)均包含在合同价中,如因上级部门要求,需延迟撤除的,超期两周内所需的维护费(含草花更换)不予另行签证支付,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2.1.5造型数量:不限,每个地点至少1组;投标人也可根据濠河景区实际情况提出点位设置的合理化建议。
2.1.6设计内容:立体花卉,展开面积不小于600㎡;平面摆花,展开面积不小于400㎡,摆花密度达到140株/平方;花球,展开面积不小于150㎡;花镜,展开面积不小于50㎡;小品、栅栏、绢花等配饰物及夜间亮化设施。其中,濠北路游客中心应重点考虑菊花展示,摆花密度根据菊花实际尺寸确定。
2.1.7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平面图、效果图、材料详细说明、尺寸标注、结构设计、亮化设计;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立体花卉布置、成品保护及巡视管理、草花养护、到期后拆除撤场及草坪恢复等发包人要求的所有工作。
注: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含完成本项目内所有设计、施工、养护、竣工验收、撤除、结算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均包含在项目报价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30万元及以上立体花卉或节日环境布置工程施工。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如施工合同不能充分证明工程性质(工程内容)等要求,投标人须另行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非投标人自行证明)。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须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条件之一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②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③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7 月 5 日至2021年 7 月 27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27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异议提出的时间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
(1)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遗漏、错误、含义不清甚至多处表述不一致或者前后矛盾情况的,不属于异议,属于疑问,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 代理机构 |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濠西路92号物华大厦4楼 | 地 址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张轶男 |
电 话 | 0513-85092850 | 电 话 | 19802566555 |
传 真 | 0513-85093121 | 传 真 | 0513-85521117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445828752@qq.com |
2021 年 7 月 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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