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采矿权价款评估招标公告
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采矿权价款评估招标公告
徐州铁矿集团因发展需要需对公司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为了进一步规范采矿权价款的评估管理工作,经集团研究决定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现委托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司名称 | 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
法人 | 孟光 |
注册资本 | 7786万元 |
成立时间 | 2001年07月02日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注册地址 | 徐州利国铁矿院内 |
注册号 | |
股东 | 江苏省财政厅、徐州市国资委 |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权价款评估。
2、评估项目完成时间:在签订合同后,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评估相关资料后的20天内完成评估工作,提交评估报告。
三、申报材料及密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投标书;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执业资质证书、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评估师资格证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密封要求
投标资料应装订成册封袋,密封袋由投标人用自制封条在开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以密封日期。
四、材料递交最迟时间、地点
(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11:30前。
(二)材料送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殷宪法,联系电话:151*****524。
五、开标、议标及定标
(一)开标
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不需要各投标人参与,如有其他安排,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二)议标单位选择
招标人将根据各招标人投标报价或议标报价确定中标机构。
(三)无因加价
在议标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并未增加工作内容、扩大范围,也未提出实质性加重了投标人责任的条款,而投标人上调投标总价的,视为无因加价;在投标过程中出现无因加价的投标人将丧失中标机会。无因加价行为的判定权在招标单位。
(四)无因降价
在议标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并未减少工作内容、工作范围,也未提出实质性减轻了投标人责任的条款,而投标人在首次报价没有给出诚意价格的情况下,突然大幅度下调投标总价的,由较高标价降为最低标价的视为无因降价;在投标过程中出现无因降价的投标人将丧失优先中标机会。无因降价行为的判定权在招标单位。
(五)定标
招标人以合理低价的方式确定为中标人。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标函或收到的任何标函,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标函的原因。定标后,中标人将通知中标机构联系进行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认为该中标单位已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单位。
徐州铁矿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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